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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彬彬:毕飞宇《小说课》评析

(2020-03-26 23:37:58)
分类: 创作类
                                                                                                                  进入专题: 毕飞宇   《小说课》  

王彬彬  

   在评析毕飞宇的《小说课》之前,先说些题外话。

   文学创作家的“正业”是文学创作,谈论文学的著述,只能算作他们的“副业”。但在中外文学史上,都有不少文学创作家写下了谈论文学的著作,其中有些还成为经典。文学创作家通常不算作文学理论家,但有些经典性的理论命题,正是创作家提出的,例如“文学是人学”的发明权,应该属于高尔基,而海明威的“冰山理论”也是文学理论领域的著名观点。许多文学创作家谈论文学的著作,成为了不朽的名作。这也可以举出不少例子。最具有代表性的,恐怕要算康·巴乌斯托夫斯基的《金蔷薇》了。这本薄薄的小册子,真是美不胜收。很少有人知道“正业”是文学创作的巴乌斯托夫斯基写过什么文学作品,但很多人知道巴乌斯托夫斯基写过一本谈论文学创作的《金蔷薇》。

   创作家谈论文学的文字,大体有三类。一是狭义的创作谈,即谈论自己的创作。创作家谈论文学的文字,第二类是表达对文学的纯理论的思考,这种思考通常并不联系具体作品。创作家谈论文学的文字,第三类是对其他作家的解读、评说。创作家解读的对象,一般是前辈作家和经典性作家。创作家对前辈作家的解读、评说,在三类之中是最值得重视的。在解读和评说的过程中,解读者和评说者自身创作的种种秘密,往往在不经意间泄露出来。每一个写作者都必然要面对已有的作家作品,都必然要建构起一种与经典作家的关系,不管你愿意与否,都必然会如此,所谓与已有创作彻底“断裂”,不过是轻狂之极与无知之极的表现。每一个有志于从事文学创作的人,都有意无意地在历史上或在现实中寻找自己的导师。我很喜欢的一种说法是:所谓影响,就是唤醒自身沉睡的自我。一个作家对另一个作家的影响,前辈作家对后来作家的影响,都无非是唤醒了这个被影响作家自身沉睡的自我。这意味着,真正的影响,只能在精神气质上有某种相通之处的两个作家之间发生。再伟大的作家,如果与你的精神气质圆凿方枘、格格不入,也很难对你产生积极的影响。你可以欣赏他、赞美他,却难以仿效他。我以为,能否在适当的时候找到能唤醒自身沉睡的自我的人,是有志于创作者能否成功的因素之一,甚至可以说是特别重要的因素。所有取得成功的创作者,或者说,所有有着突出成就的创作者,都必定在其创作过程中,被某个前辈作家唤醒了自身沉睡的自我。这种唤醒可以只有一次,但往往不只一次。

   所有成功了的创作者,所有取得突出成就的创作者,都与前辈作家建立起了某种关系。即便一个创作者不出面对前辈作家进行解读、评说,研究者也能从其创作中体察到他与经典作家的联系,不过,这种体察也必然是有局限的。因为一个作家受另一个作家的影响,有时是以显性的方式表现,有时则是以隐性的方式存在。在具体的表达方式上,在遣词造句等方面仿效了前辈作家,这是一种显性表现的影响。这种影响可以被研究者从文本表层发现。但隐性的影响,却并不在表层的表达方式上显现,而存在于深层的精神层面。有时候,一个作家接受了另一个作家的影响,但在具体的表达方式上,在遣词造句的层面,却不留痕迹,而这时候,影响主要在深层的价值观念上存在,在对世界、对生活的根本认识上存在。这就是一种隐性的影响。这种隐性的影响,往往是更为深刻的影响。而这种隐性的影响,是不太容易被研究者识别的。

   说了这么多题外话,现在赶紧说《小说课》。

   毕飞宇的《小说课》,除一篇《反哺——虚构人物对小说作者的逆向创造》是谈论自己的创作经验,其他诸篇都是谈论对前辈作家的阅读感受。这些前辈作家既有中国的,也有外国的;既有古代的,也有现代的。对于想要深层次地认识毕飞宇的读者,尤其是对于毕飞宇的研究者,认真研读这册《小说课》是十分必要的,其中泄露了作为小说家的毕飞宇的一些重大秘密。我们现在依照目录顺序罗列一下《小说课》谈及的作家。首篇《看苍山绵延,听波涛汹涌——读蒲松龄<促织>》,这谈论的是蒲松龄;《“走”与“走”——小说内部的逻辑与反逻辑》谈论了《水浒传》和《红楼梦》;《两条项链——小说内部的制衡与反制衡》谈论的是法国作家莫泊桑;《奈保尔,冰与火——我读<布莱克·沃滋沃斯>》谈论的是英国现代作家奈保尔;《什么是故乡?——读鲁迅先生的<故乡>》谈论的是鲁迅;《刀光与剑影之间——读海明威的短篇小说<杀手>》谈论的是海明威;《倾“庙”之恋——读汪曾祺的<受戒>》谈论的是汪曾祺。还有两篇文章以“附录”的名义存在。一是《我读<时间简史>》,这可忽略不论。另一篇是《货真价实的古典主义——读哈代<德伯家的苔丝>》,这谈论的是英国作家哈代。当然不能说毕飞宇只受过上面这些作家的影响,但上面这些毕飞宇以崇敬的姿态细致谈论和由衷赞美的作家,无疑或多或少、或隐或显地影响了他。每一个走上文学创作之路的人,都只能依靠自己的摸索找到能够滋养自己的作家,都只能在自己的嗅觉和味觉的引导下找到能够唤醒自己的人。毕飞宇在走上小说之路后,与上述这些作家相遇、碰撞。某种意义上,毕飞宇的小说创作,就是与这些前辈作家碰撞出的火花,也可以说,是与这些前辈作家的对话。这册《小说课》让我们明白了毕飞宇与前辈作家建构了一种怎样的关系。对于研究者来说,细读这些作家,能够更准确和更深刻地理解毕飞宇的小说创作。

   毕飞宇《小说课》的第一篇是《看苍山绵延,听波涛汹涌——读蒲松龄<促织>》。坦率地说,毕飞宇对《促织》的评价之高,有时令人瞠目。我也是《聊斋志异》的爱好者。周作人说,中国古代白话小说,在艺术价值上,以《红楼梦》为最,而文言小说,则以《聊斋志异》为最。我是认同这观点的。《聊斋志异》是我在飞机和火车上读的书之一。如果要我说出三篇五篇《聊斋志异》中的佼佼者,我会说《青凤》《连琐》《田七郎》《辛十四娘》《胭脂》,而不会说到《促织》。《促织》当然很好,但在叙事的幽微曲折上,并非《聊斋志异》中的顶尖级作品。但毕飞宇却对《促织》有这样的评价:“可在我眼里,《促织》是一部伟大的史诗,作者所呈现出来的艺术才华足以和写《离骚》的屈原、写‘三吏’的杜甫、写《红楼梦》的曹雪芹相比肩。我愿意发誓,我这样说是冷静而克制的。”我虽然不能认同这样的评价,但我却十分理解作为小说家的毕飞宇对《促织》的这般评价。正因为这种评价与我的看法有差距,也很可能与大多数《促织》读者的感受有差距,才更能说明一个作家受另一个作家影响的复杂情形。唤醒一个作家自身沉睡的自我的,并非一定是顶尖级的经典作品,有时候,恰恰是那种本身并不十分圆熟的作品,能够深刻地影响另一个作家。一部作品,因为总体上完成得并不好,因而居于二三流之列,然而,其中的某种因素,或许与另一个作家的内心十分契合,因而迅猛地唤醒了这个作家内心沉睡的自我。这本身是二三流的作品,于是影响着另一个作家创作出一流作品。这样的情形,在人类的文学艺术创作史上,并不鲜见。我并非说《促织》只是二三流作品。但毕飞宇对《促织》的特别钟情,却说明自身有某种东西与《促织》中的某些因素特别契合。

   毕飞宇对《水浒传》、《红楼梦》和鲁迅等中国作家的评说,对莫泊桑、海明威、奈保尔、哈代等异域作家的评说,都显示了一个本身写小说的人感觉的独特和敏锐。一个优秀的小说创作者,对另一个作家的匠心,往往比并不进行小说创作的理论批评家感觉更敏锐,这是让理论批评家沮丧却难以否认的事情。毕飞宇对那些外国经典作品的解读,有些方面应该是专门的外国文学研究者也未能留意的。不是说外国文学研究专家没有这般解读的能力,而是虽把这作品读了许多遍、自以为熟透了,也未能留意到毕飞宇所解读的某些地方。同样,毕飞宇对《水浒传》的解读,对《红楼梦》的解读,对鲁迅作品的解读,也有些地方令《水浒传》研究专家、《红楼梦》研究专家和鲁迅研究专家眼睛一亮。毕飞宇对汪曾祺《受戒》语言风格的体察,就是很好的例证。在《倾“庙”之恋——读汪曾祺的<受戒>》中,毕飞宇指出《受戒》有着戏谑和唯美两种语言风格。《受戒》写了那个叫做“菩提庵”的庙里和尚们的行状,“他们的所作所为可以概括为四个字:吃!喝!嫖!赌!很吓人的。”汪曾祺在叙述他们的“吃喝嫖赌”时,不能让人感到有欣赏、赞美之意,如果表现出丝毫的欣赏、赞美,就有“诲淫诲盗”之嫌,小说就毁了。也不能表现出厌弃、憎恶,如果让人感到叙述中有着对和尚们的厌弃、憎恶,小说就有了道学气,小说同样毁了。于是,汪曾祺非常高明地采用了戏谑的语气叙述他们的行状。戏谑,不是欣赏,不是赞美,也不是厌弃和憎恶,表现出的是“原谅”,是对他们同样作为人所具有的人性的弱点的悲悯。这是一种最恰当的叙述态度。而在叙述其他方面,尤其在叙述明海与小英子的故事时,则采用了唯美的笔调。毕飞宇说:

   《受戒》这篇小说虽然很短,它的语言风格却存在着戏谑与唯美这两种风格。相对于一篇小说来说,这可是一个巨大的忌讳。——汪曾祺自己意识到这个问题了么?我不确定。但是有一点我可以肯定,从调性上说,《受戒》的语言风格又是统一的。在哪里统一的?在语言的乐感与节奏上。必须承认,汪曾祺的语感和语言的把控能力实在是太出色了。

   戏谑与唯美是两种叙述风格,二者传达的情感和价值观念是很不一样的。这两种叙述语言相交杂,本来容易让人产生不和谐感,容易让人读之而不快。但汪曾祺却有效地避免了这一点,就因为两种在情感和价值观念上有着差异的语言,却又在音调和节奏上是完全一致的。音调和节奏的一致,保证了小说的叙述在总体上的和谐。我要说,这是毕飞说对《受戒》的非常精彩的评说,也是对汪曾祺研究做出的独特贡献。我没有见到另外有汪曾祺研究者对《受戒》做出过这样的论述。我自己虽多次读《受戒》,也没有觉察到小说是以唯美和戏谑两种风格的语言完成的,因此,毕飞宇的此种评说,也给我教益和启发。

   毕飞宇谈论古今中外的小说,绕来绕去,其实都离不开一个中心点:语言。这也是令我对这册《小说课》感兴趣的首要原因。在评析前辈作家叙述语言的同时,毕飞宇又往往有意无意地表达一些对小说语言的理论性思考,这也是难能可贵的。在《看苍山绵延,听波涛汹涌》中,毕飞宇对《促织》中“此物固非西产”一句十分赞赏,并且上升为理论:“所以,‘此物固非西产’这句话非常妙,是相当精彩的一笔。经常有人问我,好的小说语言是怎样的?现在我们看到了,好的小说语言有时候和语言的修辞无关,它就是大白话。好的小说语言就这样:有它,你不一定觉得它有多美妙,没有它,天立即就塌下来了,只有出色的作家才能写出这样的语言。”没错,有时候,实话实说,以毫无修辞手段的方式说出最简单的事实,就是极好的语言。高晓声的小说中,就时而能遇上这样的语言。高晓声的中篇小说《大好人江坤大》中,江坤大带着几个人外出收购培植银耳的树枝,其中一人是哑巴,到了约定的地点,遇上了麻烦,于是大家议论开了。高晓声写道:“你一句,我一句,都表示不满;只有哑子没有开口。”这一句“只有哑子没有开口”,就是大实话,也是大白话,但却让人读之莞尔。高晓声长篇小说《青天在上》中,写村里的楠木厅变成了养猪场:“每个窝里,全养着猪,或一只,或两只,有白,有黑,有躺着喘气的,有绕窝巡查的,有互相追逐的,有并头亲爱的,有感叹寂寞的,有叽咕索食的,有兴奋得如奔马腾跃的,有坚强地用鼻孔钻探的……虽然全无人性,却是热热闹闹,充满生气,大有翻天覆地的气势。”在描绘了群猪的不同表现后,一句“虽然全无人性”让人忍俊不禁。“全无人性”,这是大实话和大白话,但在这里却是颇有意味的语言。

在《“走”与“走”》中,毕飞宇表达了这样的文学观念:“我们常说文学是有分类的:一种叫纯文学,一种叫通俗文学。这里的差异固然可以通过题材去区分,但是,最大的区分还是小说的语言。《水浒》是一部打打杀杀的小说,但是,它不是通俗小说和类型小说,它是真正的文学。只有文学的语言才能带来文学的小说。那种一门心思只顾了编制小说情节的小说,都不能抵达文学的高度。没有语言上的修养、训练和天分,哪怕你把‘纯文学作家’这五个字刻在你的脑门上,那也是白搭。”如果真有所谓“通俗文学”和“纯文学”之分,那么,将二者区分开来的最根本的因素,是语言。所谓“通俗文学”,其表达语言必然是程式化的,是套话连篇,是那种不需要经过细细捉摸、寻找就能得到的语言。而所谓“纯文学”,其表达语言是写作者依据具体情境而苦苦寻觅所得,它最大限度地拒绝程式化,最大限度地避免套话空话,最大限度地追求清新、独特和准确。
   把“语言”作为“通俗文学”和“纯文学”的界碑,也是我完全认同的。我以为,对文学的欣赏,有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也是最低的层次,是欣赏文艺作品中的故事情节。欣赏故事情节,对欣赏者的要求极低,只要有正常的心智即可,即便是文盲亦无妨。过去草台班的演戏和面向大众的说书,观众听众,基本上都是文盲。第二个层次,是欣赏文艺作品中的思想观念。超越故事情节而想一想故事情节传达的思想观念,这就比仅仅欣赏故事情节前进了一步。这样的欣赏者,一般不能是文盲,即便是文盲,也是文盲中的特异者。第三个层次,也是最高的层次,是欣赏作品的语言。当然不是说语言与故事情节、思想观念无关,而是说,故事情节也好,思想观念也好,都是通过语言表现、表达的,都是不可能脱离语言而存在的。紧扣住语言,在对语言的含玩中欣赏故事情节、品味思想观念,才算真正专业的欣赏态度。

   有许多汪曾祺的研究者,指出《受戒》这类作品也有着幽默的艺术风格,毕飞宇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其实这仍然是一个对语言的感受问题。在《倾“庙”之恋》中,毕飞宇说:“许多人都说汪曾祺幽默,当然是的。但是,我个人认为,‘幽默’这个词放在汪曾祺的身上不是很精确,他只是‘会心’,他也能让读者‘会心’,那是体量很小的一种幽默,强度也不大。我个人以为会心比幽默更高级,幽默有时候是很歹毒的,它十分地辛辣,一棍子能夯断你的骨头;‘会心’却不是这样,会心没有恶意,它属于温补,味甘,恬淡,没有绞尽脑汁的刻意。不经意的幽默它更会心。有时候,你刻意去幽默,最终的结果往往是‘幽默未遂’,‘幽而不默’的结果很可怕,比油腔滑调还要坏……”汪曾祺的语言,有时有点调侃的意味,但却又不是完全的调侃;有时有点揶揄的意味,但却又不是完全的揶揄。当然近似于幽默,但却又不是完全的幽默。毕飞宇以“会心”称之,是否得当,另当别论,但毕飞宇认为用现存的幽默一类概念去指称汪曾祺的语言风格并不恰当,却显示了感觉的敏锐。

   在这册《小说课》中,毕飞宇多次谈及文学语言的节奏。这个问题非常重要,但却往往被忽视。高晓声曾经十分特意地强调过这个问题,汪曾祺更是不只一次地指出音调、节奏的重要。在谈论汪曾祺的《受戒》时,毕飞宇指出《受戒》虽然有戏谑和唯美两种风格的叙述语言,但二者在节奏上是高度一致的。在谈论《聊斋志异》中的《促织》时,毕飞宇也强调了蒲松龄对叙事节奏的高超把握。毕飞宇说:“经常听人讲,小说的节奏、小说的节奏,‘节奏’这个东西谁不知道呢?都知道,问题就在于,该上扬的时候,你要有能力把它扬上去,同样,小说到了往下摁的时候,你要有能力摁到底,你得摁得住。”又说:“无论写小说还是读小说,它绝不只是精神的事情,它牵扯到我们的生理感受,某种程度上说,生理感受也是审美的硬道理。”音调、节奏,事关读起来是否舒服。我们读作品,即便没有读出声,但声音仍然作用于我们的感觉。当音调、节奏不和谐时,我们便感觉不舒服。袁枚的《随园诗话》中有这样一段:

   同一乐器,瑟曰鼓,琴曰操。同一著述,文曰作,诗曰吟。可知音节之不可不讲。然音节一事,难以言传。少陵“群山万壑赴荆门”,使改“群”为“千”便不入调。王昌龄“不斩楼兰更不还”,使改“更”字为“终”字,又不入调。字义一也;而差之毫厘,失之千里:其他可以类推(《随园诗话补遗卷一·三》)。

   袁枚这番话颇堪玩味。“千山”与“万壑”,在字义上更相对,但杜甫的“群山万壑赴荆门”如果改成“千山万壑赴荆门”,就“不入调”,也就是在生理上让人不舒服。王昌龄的“不斩楼兰更不还”,如果改成“不斩楼兰终不还”,虽然意义未变,音调却变了,变得让人不舒服了。

   在这册《小说课》中,毕飞宇几次强调了铺垫的重要。在评说奈保尔的《布莱克·沃滋沃斯》时,毕飞宇一开始就指出,小说的主人公是诗人,而小说以诗人为主人公,写起来难度更大,因为小说的语言和诗歌的语言是两种腔调,处理不好,会让小说显得做作。“奈保尔是怎样处理这个麻烦的呢?铺垫。——你沃滋沃斯不是一个乞丐兼诗人么?你沃滋沃斯不是很特殊、不好写么?那好吧,先铺垫。只要铺垫到了,无论沃滋沃斯怎么‘特殊’,他在小说里头都不会显得太突兀、太做作。”又这样给铺垫下定义:“什么是铺垫?铺垫就是修楼梯。二楼到一楼三米高,一个大妈如果从二楼直接跳到一楼,大妈的腿就得断。可是,如果在二楼与一楼之间修一道楼梯,大妈自己就走下来了。奈保尔是怎么铺垫的?在沃滋沃斯出场之前,他一口气描写了四个乞丐。这四个乞丐有趣极了,用今天的话说,个个都是奇葩。等第五个乞丐——也就是沃滋沃斯——出场的时候,他已经不再‘特殊’,他已经不再‘突兀’,他很平常。这就是小说内部的‘生活’。”在评说汪曾祺的《受戒》时,也强调了铺垫的不可或缺。小英子对明海说:“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这句话强度极大,是孟浪的:“如何让孟浪不浪荡,这个又很讲究。汪曾祺是怎么做的?当然是铺垫。小说的铺垫是极其重要的一个技术”。所谓“铺垫”,就是让你要表达的东西出现得自然而然、合情合理,从而让别人心甘情愿地接受。毕飞宇把铺垫比作修楼梯,还可以把铺垫比作修引桥。建造一座桥梁,必须修好引桥。引桥是路面与桥面的过渡,这个过渡修不好,桥梁就不能正常发挥作用。铺垫就是建造房子时的一块砖一块砖地砌,就是绣花时的一针一针地绣,就是登山时的一步一步的往上挪。铺垫,就是燕子含泥筑巢,就是麻雀衔草做窝,就是蜜蜂采花酿蜜。铺垫,就是文火炖骨头。铺垫是很烦难的事情,急躁不得,马虎不得。对于小说创作来说,铺垫,往往就是把某种生活情境具体而微地呈现出来。你要让人物说出某句话,你要让人物做出某个动作,就必须把产生这句话和这个动作的情境细致地呈现,否则就突兀,就让人莫名其妙。

   其实,不仅仅只有写小说才有铺垫问题。做许多事,都必须有铺垫的耐心和铺垫的功夫。许多人的成功,重要原因是既有铺垫的耐心又有铺垫的本领,而许多人的失败,则是缺乏铺垫的耐心或没有铺垫的能力。在《奈保尔,冰与火》中,毕飞宇又强调:“铺垫的要害是什么?简洁。”简洁当然重要。但我以为,铺垫的要害是耐烦。至于简洁,是恰到好处,不多不少。铺垫不够,不到位,想要产生的效果出不来;铺垫过度,拖泥带水,同样会“坏事”。

   毕飞宇也几次强调了“悲悯”的意义,虽然并没有用“悲悯”这个概念。在《反哺——虚构人物对小说作者的逆向创造》中,毕飞宇反复谈到作家对笔下那种有着明显的道德缺陷甚至不无邪恶的人物的爱:

   我的问题是,小说家如此偏爱虚构人物身上的毛病,是不是小说家阴暗、变态?不是。相反,是小说家热爱生活、渴望光明。在我看来,这里头牵扯到一个比文学还要重要的大问题——人究竟是什么?——什么是人的本来面目。在这个巨大的命题面前,文学显示了它的大自由和大宽容,它“包容”了“我们的原罪”,而不是强迫我们“清洗”“我们的原罪”。是的,文学更“懂”人,更“怜惜”人,文学还知道“尊重”人。文学有它的信条,不完美的人才更加美好。

   在评说汪曾祺的《受戒》时,毕飞宇强调汪曾祺用一种同情和宽容的笔调叙述和尚们的不守戒律,虽然同时表现出戏谑的意味。例如,小说里仁海有老婆,这老婆“白天,闷在屋里不出来。”毕飞宇说,这样的语言妙极了:“这些语言漂亮得不得了,很家常,却不能嚼,你越嚼它就越香,能馋死你……只有原谅了生活、原谅了人性的作家才能写出这样会心的语言。”

   我以为,毕飞宇所强调的,就是悲悯问题。文学的最高精神境界,是悲悯。悲悯,就是对人性之局限、人性之阴暗甚至人性之邪恶的哀怜。一个作家,笔下的人物有种种道德上的问题,有时问题还很严重,作家细致地揭示了人物道德上的欠缺甚至邪恶,也描写了人物因自身的行为而陷入苦难甚至丧失生命,但却并不表现得幸灾乐祸,并不是为了说明人物的悲剧命运是活该,是咎由自取,而是表现出巨大的哀怜。我们仿佛看到,作者在注视自己的人物,眼里泪光闪闪。这就是悲悯。何谓伟大的作家?伟大的作家就是洞悉了人性的全部阴暗、邪恶仍然深深地爱着人,并且把这种悲悯在作品中完美表现的写作者。

   对于认识和研究毕飞宇,特别重要的还是作为附录收入《小说课》中的《货真价实的古典主义——读哈代<德伯家的苔丝>》。说这篇文章表达了毕飞宇对古典主义的敬仰,不如说表达了毕飞宇对人类文学史上种种经典之作的敬畏。正是悉心揣摩、仿效这些经典之作,才有毕飞宇自身的创作成就。

   拉拉杂杂写了这么多,最后,以毕飞宇在第一篇《看苍山绵延,听波涛汹涌》中的一段话结束:“我经常和人聊小说,有人说,写小说要天然,不要用太多的心思,否则就有人为的痕迹了。我从来都不相信这样的鬼话。我的看法正好相反,你写的时候用心了,小说是天然的,你写的时候浮皮潦草,小说反而会失去它的自然性。”这也是见道之言。“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这种情形当然有,但并不多见,且可遇而不可求。绝大多数天然的文章,都是苦心经营的结果。汪曾祺的小说十分天然了。然而,汪曾祺说自己写小说有如揉面,一字一句都在脑中反复揉,直到一字一句都揉到软熟、筋道、有劲儿才下笔。汪曾祺小说语言的天然,就是这样揉出来的。

   说写小说无须用心,绝对是鬼话。

   2017年10月4日凄风冷雨中

本文责编:陈冬冬
发信站:爱思想(http://www.aisixiang.com),栏目:天益学术 > 语言学和文学 > 文学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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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扬子江评论》 , 2017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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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彬彬:毕飞宇小说修辞艺术片论

         更新时间:2015-06-17 12:35:44      进入专题:  毕飞宇   小说   修辞艺术

● 王彬彬  

   1996年,毕飞宇在《作家》杂志上发表了短篇小说《哺乳期的女人》,引起广泛注意,收获了如潮的好评。于是,作为小说家的毕飞宇广为人知,《哺乳期的女人》也被视作是毕飞宇的“成名作”。但在此之前,毕飞宇已有很优秀的作品发表。1993年同样发表于《作家》杂志的短篇小说《那个男孩是我》,已是相当精美和富有意味的。它与《哺乳期的女人》某种意义上属同一类型,都写了孩子的难以被大人所理解的心事,写了孩子的孤独、寂寞和忧伤,写了孩子的尊严被大人残酷地蹂躏,写了孩子心中神圣的东西被大人们所误解、所亵渎。或者说,这两个短篇,都写了孩子精神上的“孤苦无告”。而较之《哺乳期的女人》、《那个男孩是我》的内涵似乎更丰富些。就我来说,更愿意把《那个男孩是我》看作是毕飞宇的“成名作”,尽管他并未因此而成名。1994年,毕飞宇在《青年文学》上发表了中篇小说《雨天的棉花糖》。这部作品也是颇为独特和圆熟的。个体生命与社会意识的紧张关系在小说中有着撼人心魄的表现。1995年,毕飞宇在《人民文学》上发表了短篇小说《是谁在深夜说话》,十分机智地表达了对历史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的神秘性的理解,而且通过对几次“偷情”的描写,让历史的神秘性与人生的神秘性形成某种对照,很是耐人寻味。《那个男孩是我》、《雨天的棉花糖》、《是谁在深夜说话》,都有资格成为毕飞宇的“成名作”。但实际上它们问世之初都悄无声息。直到《哺乳期的女人》出现,人们才知道,在写小说的人中,多了一个叫毕飞宇的年轻人。

   大体可以2000年发表的中篇小说《青衣》为界,将毕飞宇迄今为止的小说创作分为两个阶段。在修辞方式上,前后两阶段的差别是很明显的。前期小说的叙述语言,一般说来典雅整饬而又不失清纯流丽,叙述语调则总是那么庄严端重,是一种“书生气”很重的话语方式。在写小说之前,毕飞宇曾迷恋于诗歌。在前期小说中,偶尔有些句子还让人想到他从诗人到小说家的“身份转型”。例如,“我站在大街上,路灯一拳头把我的影子撂倒在水泥地面”(《叙事》)。这样的句子让人觉得它像是从哪首诗中开了小差,混进了小说里,于是便如一碗绿豆中的一粒红豆,过于显眼。毕飞宇开始写小说的时候,被称作“先锋作家”的那个群体,正在文坛上大红大紫,毕飞宇多多少少地、有意无意地,有着对他们的模仿,即便在叙述语言上,也能隐约看出其时的所谓“先锋小说”的影响。《青衣》在修辞方式上有点突变的意味。较之此前的作品,《青衣》的故事性明显增强了,人物形象也更加具有立体感。叙述语言则向粗实豪放转变,口语的色彩大大加强,并且时有苦心经营的凌乱和芜杂。如果说,在前期小说中,叙述者基本上只有一种很“书生气”的声调,那从《青衣》开始,叙述者的声调变得多样化了:时而一本正经,时而插科打诨;时而温文尔雅,时而夹枪带棒、捉鸡骂狗。如果说前期小说中的叙述者像一个严肃的教师,总用一种规范而考究的语言说话,那从《青衣》开始,叙述者变成了一个高明的说书艺人,他的语言随着叙述对象的变化而变化着,说曹操不同于说刘备,说关公不同于说张飞。修辞方式的这种变化,无疑意味着作者创作观念的变化,意味着作者对文学与现实之关系的重新认识。通过修辞方式的大幅度调整,毕飞宇大幅度地调整了与现实的关系,从而也大幅度地调整了与读者的关系。当然,反过来说也许更易理解:首先是作为小说家的毕飞宇大幅度地调整了自身与现实的关系,然后是大幅度地调整了小说的修辞方式,而修辞方式的大幅度调整,便使得毕飞宇与读者的关系也被大幅度地调整了。

   《青衣》以后的小说,引人注目的变化之一,是具有了一种幽默的品格。说到幽默,其实应是小说的一种重要品格。昆德拉甚至说:“小说的智慧跟哲学的智慧截然不同。小说的母亲不是穷尽理性,而是幽默。”① 昆德拉的小说,的确具有强烈的幽默感,他惯以幽默的方式展示着极权政治下人性的种种表现。以幽默的方式表现悲剧,往往比涕泪交加的控诉更具有艺术效果。昆德拉之所以为昆德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那种“昆德拉式的幽默”。幽默,在毕飞宇《青衣》以前的作品中,不能说绝对没有,但的确不很多见。要举例的话,可举发表于1998年的《男人还剩下什么》。这个短篇中的有些叙述,是颇为幽默的:“住在办公室没有什么不好。唯一不适应的只是一些生理反应,我想刚离婚的男人多多少少会有一些不适应,一到晚上体内会平白无故地蹿出一些火苗,蓝花花的,舌头一样这儿舔一下,那儿舔一下。我曾经打算‘亲手解决’这些火苗,还是忍住了。我决定戒,就像戒烟那样,往死里忍。像我们这些犯过生活错误的人,对自己就不能心太软。就应该狠。”主人公“我”一再煞有介事地说自己“犯过生活错误”,而我们知道,他的全部“错误”不过是与一个大学时代的女同学有过一次短暂的拥抱。他实际所做的事,与他自认为所做的事之间,有了一种距离,幽默由此而生。我们在品味着这幽默的同时,不禁对主人公的遭遇有了更深的同情。这种艺术效果的取得,当然与修辞上的幽默有关。

   从《青衣》开始,这种修辞上的幽默明显增多。到了2001年的《玉米》和《玉秀》,幽默性的叙述甚至成为一种基调。《玉米》和《玉秀》的故事背景是“文革”时期的农村。那是一个政治全能的时代,政治性话语满天飞。而毕飞宇往往通过对那时代所流行的政治性话语的戏仿和挪用,使叙述幽默化。《玉米》在说到支部书记王连方利用权力公然奸淫村里的许多有夫之妇时,有这样的叙述:“关于王连方的斗争历史,这里头还有一个外部因素不能不涉及。十几年来,王连方的老婆施桂芳一直在怀孕,她一怀孕王连方只能‘不了’。施桂芳动不动就要站在一棵树的下面,一手扶着树干,一手捂着腹部,把她不知好歹的干呕声传遍全村。施桂芳十几年都这样,王连芳听都听烦了。施桂芳呕得很丑,她干呕的声音是那样的空洞,没有观点,没有立场,咋咋呼呼,肆无忌惮,每一次都那样,所以有了八股腔。这是王连方极其不喜欢的。她的任务是赶紧生下一个儿子,又生不出来。光喊不干,扯他娘的淡。王连芳不喜欢听施桂芳的干呕,她一呕王连芳就要批评她:‘又来作报告了。’”把王连方对村中妇女的奸淫说成是“斗争”,把施桂芳的干呕说成是“没有观点,没有立场”的“八股腔”,把王连方对老婆的讥讽说成是“批评”,通过王连方的口把施桂芳的干呕说成是“作报告”,这都是在用那时所流行的庄严的政治性话语来说明奸淫和妊娠反应一类的生理现象,让人忍俊不禁。《玉秀》这样叙说公社革委会副主任郭家兴的儿子郭左:“郭家兴玉米他们一下班,郭左又沉默了。像他的老子一样,一脸的方针,一脸的政策,一脸的组织性、纪律性,一脸的会议精神,难得开一次口。”用“方针”、“政策”、“组织性、纪律性”、“会议精神”等来形容郭左的表情,也让人哑然失笑。这种对那时代流行性政治话语的巧妙“挪用”,在产生幽默感的同时,也让人感到强烈的“时代气息”。毕飞宇小说在运用这类政治话语时,语气里有着明显的调侃。毕飞宇以对那个时代流行性政治话语的妙用,调侃了那个时代的得势者,更以对那个时代流行性政治话语的妙用,调侃了那个时代。

   毕飞宇小说在修辞上的幽默,不仅体现在语言选择上,也体现在情节设计上,或者说,也有着一种情节性的幽默。《玉米》中的王连方,因为“破坏军婚”而被开除党籍、撤销职务,沦为“一介草民”。他决定外出学漆匠。离开家乡前,仗着酒劲,他想与有庆的老婆再鬼混一次,遭到拒绝。王连方这时的表现,大出读者意料,却又让人击节叹赏:

   王连方一直听不到动静,只好提着裤子,到堂屋里找。有庆家的早已经不在了。王连方再也没有料到这样的结果,两只手拎着裤带,酒也消了,心里滚过的却是世态炎凉。王连方想,你还在我这里立牌坊,早不立,晚不立,偏偏在这个时候立,你行。王连方一阵冷笑,自语说:“妈个巴子的!”回到西厢房,再一次扒光了,王连方重新爬进被窝,突然扯开了嗓子。王连方睡在床上,一个人扮演起阿庆嫂、胡传魁和刁德一。他的嗓门那么大,那么粗,而他在扮演阿庆嫂的时候嗓子居然捏得那么尖,那么细,直到很高的高音,实在爬不上去了,又恢复到胡传魁的嗓音。王连方的演唱响遍了全村,所有的人都听到了,但是没有一个人过来,好像谁也没有听见。王连方把《智斗》这场戏原封不动地搬到了有庆的床上,一字不差,一句不漏。唱完了,王连方用嘴巴敲了一阵锣鼓,穿好衣裳,走人。王连方的举动令人发笑,同时又令人发指,或者说,正因为令人发笑,所以令人发指。这个情节因其具有幽默性,所以具有极大的表现力。一场《沙家浜》唱下来,王连方把自己作为一个乡村地痞的无赖本性表现得淋漓尽致。地痞,自古是中国乡村的一种不可忽视的存在。历史上许多赫赫有名的大人物,从江洋大盗到帝王将相,原都是乡村地痞出身。对近代中国极为熟悉的美国人明恩溥(阿瑟·史密斯),在其所著的《中国乡村生活》一书中,专题性地探讨过中国的“乡村地痞”。他说:“可以说,不充分了解乡村地痞的地位,就不可能完全理解中国人的生活。换句话说,准确了解了中国地痞的特点和作用,就在很大程度上理解了中国社会。”“地痞一般都是穷人,他没有什么可损失的。这是十分有用但不一定是必要的条件”②。毕飞宇的一些小说,写到过这类乡村地痞。长篇新作《平原》中的佩全、大路、国乐和红旗这一群人,实际上就是地痞这种古老的“种属”在“文革”时期的延续。发表于1998年的短篇小说《白夜》中的李狠、张蛮、王二等,由于年龄尚小,只能称为乡村中的“不良少年”,但再大几岁,他们就是《平原》中的佩全、大路、国乐和红旗。而从王连方遭有庆家的拒绝后出人意料的表现,我们就能断定,他原本也是这一类人。毕飞宇对作为大队书记的王连方的刻画,令我想到赵树理的一些作品。赵树理曾经敏锐而又深刻地指出:“据我的经验,土改中最不易防范的是流氓钻空子。因为流氓是穷人,其身份容易和贫农相混。……流氓毫无顾忌,只要眼前有点小利,向着哪方面也可以。”③ 赵树理的不少小说,写到了这类在“土改”中执掌了乡村基层政权的流氓地痞。对此,“文革”后的周扬有这样的评价:“赵树理在作品中描绘了农村基层组织的严重不纯,描绘了有些基层干部是混入党内的坏分子,是化装的恶霸地主,这是赵树理同志深入生活的发现,表现了一个作家的卓见与勇敢。”④ 而毕飞宇《玉米》中当了二十年大队书记的王连方,正是在“土改”中“混入党内”、执掌了乡村基层政权的。在一种有限的意义上,不妨把《玉米》看作是赵树理那一类小说的续篇。赵树理相当谨慎地写了“土改”中流氓的“钻空子”。而这些原本是乡村流氓地痞的人,在此后的数十年间有怎样的作为呢?毕飞宇的《玉米》从一个特定的角度做了回答:他们成了自己所管辖的土地上的土皇帝,而这土地上的女人们,都成了他的嫔妃。

准确,也是毕飞宇小说一种值得重视的修辞表现。读毕飞宇小说,尤其读毕飞宇《青衣》以后的小说,我常在某几句话,或者某一段话边上,写下“到位的叙述”几个字。所谓“到位的叙述”,是指小说对某种行为、某种场景、某种心理的叙述,异常准确,让人觉得不可移易,让人觉得不可能想像还有别一种叙述比这更精彩,更过瘾。——的确,读这样的叙述,首先感到的是过瘾,像大汗淋漓时喝下一杯冰水,像长途跋涉后饮下一杯甘醇。读着这样的叙述,你仿佛看到一根螺钉缓缓地旋转着进入了螺母,最后静止、固定,天造地设般地与螺母成为一个整体;读着这样的叙述,你仿佛感到一只灵敏的手不慌不忙地伸向一处正痒着的肌肤,恰到好处地搔着、恰如其分地抓着;读着这样的叙述,你仿佛看到一注清泉潺潺地流向一处干裂的土地。例如,《青衣》这样写筱燕秋为重返舞台而减肥:“筱燕秋不是在‘减肥’,说得准确一些,是抠。筱燕秋热切而又痛楚地用自己的指甲一点一点地把体重往外抠,往外挖。这是一场战争,一场隐蔽的、没有硝烟的、只有杀伤的战争”;“减肥的日子里头筱燕秋不仅仅是一架轰炸机,还是一个出色的狙击手。筱燕秋端着她的狙击步枪,全神贯注,密切注视着自己的身体。身体现在成了她的终极标靶,一有风吹草动筱燕秋就会毫不犹豫地扣动她的扳机。筱燕秋每天晚上都要站到磅秤上去,她对每一天的要求都是具体而又严格的:好好减肥,天天向下”。准确的叙述往往具有强劲的表现力,能够以一当十、事半功倍。
这番话虽然说的是筱燕秋的“减肥”,但却让读者感到筱燕秋重返舞台的强烈渴望。这渴望如熊熊燃烧的火焰,它的巨大能量驱使着筱燕秋自虐般地对自己的身体“抠”着“挖”着。再例如,《玉秀》中,这样写玉秀和那几个轮奸过她的男人的关系:“最让玉秀难以面对的,还是那几个男人。他们从玉秀身边走过的过程中,会盯着玉秀,咧开嘴,很淫亵地笑,像回味一种很忘我的快乐。特别地会心,你知我知的样子,和玉秀千丝万缕的样子”;“因为恐惧,却更不敢说破了。他们当然也是不会说破的了。这一来玉秀和他们反而是一伙了,共同严守着一份秘密,都成了他们中的一个了”。这番话充分表现了事情的微妙和荒谬,充分表现了玉秀内心难言的痛苦和尴尬。这种准确的叙述,往往产生浓郁的诗意。也许不能说诗意必定产生于准确,但似乎可以说,准确必定产生诗意。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所说的“隔”与“不隔”的问题,其实就是准确与否的问题。“池塘生春草”、“空梁落燕泥”之所以被王国维认为“不隔”,就因为它们写景状物的准确。“谢家池上,江淹浦畔”之所以被王国维认为“隔”,就因为其模糊空泛,就因为其不够准确。所谓“语语都在目前,便是不隔”,说的也还是状物写景的准确。只有准确,才能“语语都在目前”。准确意味着深层的真实。而诗意正产生于这种真实。李健吾在谈到戏剧中的诗意时,说过这样的话:“还有一种诗意。作成它的不是幻想,而是真实,而是向生活深处掘发的成就。它是高度的现实主义精神的果实。”⑤ 真实在戏剧中能够产生诗意,在小说中当然也能。毕飞宇的《青衣》、《玉米》、《玉秀》等小说,因为时有这种准确的叙述而诗意盎然。
   读《玉米》、《玉秀》、《玉秧》等小说时,我还不时在某一句话或某一段话边上写上“贴着人物叙述”这几个字。所谓“贴着人物叙述”,用理论术语来说,就是这一句话或这一番话的叙述视点发生了变化,从作者的外在视点变成了人物视点。这几部中篇,总体上采取的是外在的全知视点,但在叙述中,视点不时会转移到人物身上,不时会以人物的口吻说话,短则一句,长则数十句。这种在全知视点中适时地夹杂着人物视点的修辞方式,令小说大为增色。这是《玉米》开篇不久后的话:“施桂芳一只手托着瓜子,一只手挑挑拣拣的,然后捏住,三个指头肉乎乎地翘在那儿,慢慢等候在下巴底下,样子出奇地懒了。施桂芳的懒主要体现在她的站立姿势上,施桂芳只用一只脚站,另一只却要垫到门槛上去,时间久了再把它们换过来。人们不太在意施桂芳的懒,但人一懒看起来就傲慢。人们看不惯的其实正是施桂芳的那股子傲气,她凭什么嗑葵花子也要嗑得那样目中无人?”施桂芳因为终于生下了儿子而心态和神态都变了。这番话通过几个极精彩的细节,把施桂芳的心态和神态勾画得十分生动,可谓“语语都在目前”,也属那种准确而富有诗意的叙述。这番话前面都是全知视点,但“她凭什么嗑葵花子也要嗑得那样目中无人?”这一句,视点却陡然移到了人物身上。这“人物”当然不是哪一个人,而是村里的众人。这句话是以村中众人的口吻说出的。接着,小说仍采取作者外在的全知视点,但紧接一句“她的男人是村支书,她又不是,她凭什么懒懒散散地平易近人?”,却又是以村中众人的口吻说出的。《玉米》以施桂芳的出场开头。在介绍和描述施桂芳时,时而是那个全知的叙述者在说话,时而是村中人直接对读者说话,这比那种单一视点的叙述意味要丰富得多。适当地以人物的口吻叙述,有时正是让人物自己跳出来,自我暴露。例如《玉秀》中有这样的叙述:“财广家的几年之前做过王连方的姘头,事发之后财广家的还喝了一回农药,跳了一回河,披头散发的,影响很不好。”这里,前面几句话都是全知的叙述者在叙述,但“影响很不好”这一句却是对王连方口吻的模仿,或者说是以王连方的视点叙述的。这表现的是王连方对财广家的服毒跳河的评价,更暴露其内心的卑劣与无耻。再例如,《玉秀》中这样写公社革委会副主任郭家兴:“‘中年男人三把火,升官、发财、死老婆。郭主任赶上了。’这是一句老话了,旧社会留传下来的,格调相当地不健康。话传到郭家兴的耳朵里,郭家兴很不高兴。”这番话前后都是以全知的外在视点叙述,但“格调相当地不健康”这一句,却是对郭家兴口吻的模仿,或者说是以郭家兴为视点的。郭家兴在对玉米的身体进行占有时,是十分低俗粗鄙的。这样,以他的口吻说出“格调相当地不健康”,就把其内心的虚伪暴露无遗。在全知视点中适时地插入人物视点,且经营得自然妥帖,是《玉米》、《玉秀》这几部中篇受到好评的原因之一。

   在读毕飞宇小说时,我还在某些部分边上写上“分析性叙述”几个字。所谓“分析性叙述”,是指在对某种对象进行叙述时,带有分析的意味,或者说,是以一种分析性的语言在叙述。例如,《玉米》写玉米的所谓“恋爱”:“玉米的那个人在千里之外,这一来玉米的‘恋爱’里头就有了千山万水,不同寻常了。这是玉米的恋爱特别感人至深的地方。他们开始通信。信件的来往和面对面的接触到底不同,既是深入细致的,同时又还是授受不亲的。一来一去使他们的关系笼罩了雅致和文化的色彩。不管怎么说,他们的恋爱是白纸黑字,一竖一横,一撇一捺的,这就更令人神往了。”这番话,不是单纯的“讲述”,更不是单纯的“展示”,字字句句都有着明显的分析意味,却又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夹叙夹议。讲述与分析在这里水乳交融,从而让叙述特别经得起品味咀嚼。这种修辞方式,在当代作家中虽非毕飞宇独有,但也不多见。

   现在该谈谈毕飞宇小说中的比喻了。在现当代作家中,最重视比喻的,恐怕要算钱钟书了。钱钟书在《读〈拉奥孔〉》一文中,曾做出这样的判断:“比喻是文学语言的根本。”⑥ 这话说得有些绝对。但钱钟书是在论述语言艺术与绘画雕塑等空间艺术的区别时说出这句话的。文学作品中的比喻,是不能为绘画雕塑所表现的,因此是语言艺术的特长,是语言艺术不能被绘画雕塑所取代的方面。无疑是觉得“根本”二字用得不太妥,该文在收入《七缀集》⑦ 时,钱钟书将“根本”改成了“特点”。“根本”也好,“特点”也好,都说明钱钟书对比喻的重视。别人的创作姑且不论,假如从钱氏的《围城》中去掉所有精彩的比喻,那这部小说不知要减色多少。毕飞宇也是善用比喻的。这里聊举几例。《玉米》中郭家兴与玉米在旅社的房间初次见面时,郭家兴一开始表现得很正经:“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脸上布置得像一个会场。”把郭家兴此时的表情比喻成“会场”,与他的身份极为吻合,又让人感受到他即将开始“男盗女娼”前的道貌岸然。再例如,《玉秀》一开始便写玉米乘着公社的小快艇嫁到郭家兴家时:“小快艇在夹河里冲起了骇浪,波浪是‘人’字形的,对称地朝两岸哗啦啦地汹涌。它们像一群狗,狗仗人势,朝着码头上女人们的小腿猛扑过去。”把公社的快艇比喻成仗势欺人的狗,也颇为精彩。比喻的妙用,令毕飞宇小说明显增色。这也意味着,一般说来,一个小说家不应该忽视对比喻的经营。

   2006年8月26日

   注释:

   ①昆德拉:《人们一思索,上帝就发笑》,见《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附录》,作家出版社1991年版。

   ②明恩溥:《中国乡村生活·乡村地痞》,时事出版社1998年版。

   ③赵树理:《关于〈邪不压正〉》,见《赵树理全集》第4卷,北岳文艺出版社1990年版。

   ④周扬:《〈赵树理文集〉序》,见《工人日报》1980年9月22日。

   ⑤李健吾:《戏剧新天》,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年版,第95页。

   ⑥钱钟书:《读〈拉奥孔〉》,见《旧文四篇》,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9月版。

   ⑦钱钟书:《七缀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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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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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文学评论》(京)2006年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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