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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逛街逛累了,要买瓶饮料解解渴,四处找便利店或超市,找到一家便利店,从货架上选了瓶可乐,付钱,拿可乐,解渴。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交易实例,包含着一项交易的各个要素。
但交易机会是个双刃剑,当把这边剑给了消费者,他可以帮你打败线下零售商,同样也可以轻易的刺伤你。消费者可以轻易的获得交易对手,意味着消费者与供应商交易谈判的主动权大大提高,在线下交易中,如果消费者不满意这家便利店,他就需要花个几分钟走几十上百米才能换一个交易对手,需要花时间、体能等成本,但在网上更换交易对手的代价是点几次鼠标,换个页面而已,消费者在线上交易时更换交易对手容易的多,这样在与电商的交易谈判中,占据更大的主动权,只要稍不满意,就有可能换家电商做自己的交易对手。
当消费者在线下零售商和电商之间进行抉择时,电商是大赢家,当有更大主动权的消费者出现在两家或多家电商面前时,对于某些产品的电商来说,红海的结局早已注定。
现今电商的寒冬,只不过是享受交易机会带来的快感后的疲惫,更多的电商从坚信交易机会的无往不利,到逐步认识到交易机会的负面影响,从而逐步理性发展的过程,但好了伤疤忘了痛,电商们保持多大程度理性,还可以看一段时间。现在他们还有自我调整的时间,真正让他们难受的新型电商们还未长大。
挑选什么样的饮料,与你当前的需求相关,现在口渴肯定是要挑解渴的饮料,不至于去买酱油或饼干来解渴。圈定范围后,开始选饮料,涉及到了产品信息的辨识,品牌、口感、价格、外观等等,看完货架上的饮料后,信息收集也差不到多,就开始评估产品的价值,50元一瓶的水,4元的果汁,1元的水,在促销的2元可乐,买哪个合算,也许你说我就是来买可乐的,这只是表明你用了以前的评估结果,如果昨天可乐4元一瓶,现在涨到了10元,信息的重大变化,是否要重新掂量掂量呢。是否合算,值的购买是个人的意愿表达,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不尽相同,不过你购买了饮料,表明你最终认可了这瓶饮料的价值。
我们可以看到挑选饮料这一步,涉及到的信息量是巨大的,包括个人意愿,产品的各类信息,最后决策结果等,有动态、静态的,有公开、私密的,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互联网技术的巨大应用空间。新媒体技术可以将多种信息源的信息集合,多重角度反映产品的信息,消费者也可以通过新媒体将个人意愿予以表达,新媒体缩短了消费者个体意愿与产品的真实价值间的博弈过程,使饮料挑选的过程更简单和快捷。长话短说,新型电商们可以集合消费者的意愿,并提供供应信息,集中达成交易,如团购(也可以在你口渴时买了饮料,再买瓶酱油)。可以集合消费者的消费评价,展示给消费者,如点评网站,可以将产品的生产环节信息公布给消费者,打造透明的产品,如食品行业,可以集合消费者意愿,参与到产品的设计生产全过程,可以将消费者集合建立消费者渠道,等等。
消费者与供应商的关系将发生变化,从交易对手到相互合作,从单个消费者的谈判博弈到消费者群体与供应商交易谈判的变化。
电子商务是在交易中通过运用互联网技术,提升买卖双方交易的效率,降低买卖双方的交易成本,从而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也可以看到电子商务的发展水平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相匹配的,在初期只需将买卖双方的供求信息展示在一个页面上,所能提供的也是交易的第一步,为买卖双方创造交易机会;互联网在单向信息传播技术的成熟,让电子商务拥有了与线下交易竞争的资本,并能够复制线下交易的商业模式;互联网的信息互动技术的发展,让电子商务在具体的消费者意愿与产品的交易谈判间有了创新的技术基础。
电子商务的发展方向,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新媒体技术在交易中的运用,新媒体技术在每个交易环节的起用,都可以提升交易的效率,产生新类型的电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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