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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慈善机构为啥频现信任危机?

(2011-09-06 13:49:43)
标签:

财经

  2011年11月15日上海静安区一幢公寓起火,58人遇难71人受伤。事故过去近1年,近日来,部分受灾者表示,事故发生后社会各界共捐款4480万元,如今只有约420万元发放到受灾者手中。另外4000多万元饱含捐款者爱心的善款哪里去了?目前,以21名受灾者为代表的维权者,已委托律师,追问其他善款的去向。

     无独有偶,最近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被曝用善款大量放贷后,宋基会有关人士称:基金会在十年前即成立专门的投资公司,对所持资金进行保值增值;在投资过程中,投资公司以“投资换取捐赠”,进一步扩大本金规模。近十年来,吸引资金,投资做大,几乎成为了河南宋基会的工作主线。可以肯定,河南宋基会投资最主要的投资渠道,是向企业发放贷款。

    一个是爱心人士捐款不翼而飞,一个是把捐赠者的钱用于投资。这是继今夏以来,红十字会“郭美美事件”与青基会之后又一次因诚信问题把慈善机构顶在了风口浪尖,这一系列事件过后,使社会公众几乎彻底丧失了对各类慈善机构的信任。据最新媒体报道:6月至8月,中国各类慈善会和基金会接收捐款数额剧减,从3月至5月的63亿下滑到8.4亿元,减少近9成。

     捐款人用钱投票,反映的是最真实的捐助意愿。爱心人士在看不到透明的捐款使用状况,看不到扶危扶困的效率,甚至会看到大笔的捐助款不是难寻踪影,就是挪作它用之后,自然会对这一系列信息作出反应,停止向某些专业单位性质的慈善机构捐款就是行动之一。捐款人和慈善机构本质上是一种契约关系,慈善机构受托承诺将合理公正透明地使用善款,并使捐助者的意愿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而不诚信不透明的慈善机构,自然也早已撕毁了这一契约,也丧失了捐款人对其的基本信任,取消其委托代理权或受捐人对慈善机构提出质疑,也在情理之中。

     社会公众对大型事业单位性质的慈善机构减少捐款,并不能说明我们的社会缺乏爱心。事实上,中国不乏有爱心人士,“好人得好报,助人乃快乐之本”不但是中国传统信仰,也是发生于每个文明人的内心本能。伤害了中国慈善的,不是人们的冷漠,而是一些慈善机构的不透明、不公开,甚至不诚实的行为,违背了捐款人的意愿,破坏了捐款人对慈善机构的信任。据媒体显示,中国整体的慈善捐助总额没太大的变化,只是一部分捐款流向变成了直接捐助。当人们不再相信贷理慈善机构的诚信时,缺乏效率,但可“放心”的捐助行为就会增多。

     其实,需要得到拯救的不是中国慈善,而是各类慈善机构,尤其是丧失了信誉的各类大型官方性质的慈善机构。各类有瑕疵的慈善机构盗用和滥用中国慈善之名,极大地伤害了捐款人的善心,更对中国伦理恢复造成恶劣的和难以短期内恢复的影响。因此,如想要恢复中国慈善机构而不是中国慈善的信誉的办法不仅是大力追捕幕后凶手,不仅是民政部弄个慈善司作这些机构的爹妈,而是要靠慈善机构公开、透明的操作和接受公众监督审查的诚意,以最大的诚心来恢复公众对其信任,以期重获代表权。   

     单从慈善的经济效率来看,靠每个捐款的公民亲力亲为并不符合效率原则。在更长的时间后,如果慈善机构能够重获信任,选择代理机构,让专业人士去从事慈善救助事业则更为可行。但重获慈善代表权需要有前提。不是民政部门慈善司对慈善机构进行归口管理,也不是《公益慈善捐助信息披露指引》这种带有恩赐性质的“披露”,这些都不能使中国的大型慈善机构重塑威信,而是只有靠每一个慈善机构的透明操作,少发生郭美美事件,多培养民间自发组成的有信誉的中国慈善机构组织的发育,才能还中国慈善一个真正长远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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