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宕太久的退市问题,于今年全国“两会”间再度被放上台面。近日,深交所理事长陈东征表示,创业板退市的核心制度是不允许企业重组和借壳,交易所已上报两稿,最新一稿定位于退市将缓冲到三板。但是,我觉得推出直接退市制度十分必要,不过我们有很多前期辅垫的工作目前还没做好,现在关键要做的是创业板上市退往三板之后,三板市场制度怎么发展和完善?各板块的转板机制何时也能与成熟市场接轨?如果在三板市场还没建好,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三板之间的转板机制没有形成,盲目推出直接退市制度是欠妥的。
先要发展、完善三板市场的功能
2006年1月,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报价转让系统(即“新三板”)正式推出,但由于交易成本较高、效率过低,绝大多数股票成交稀少,流动性差。也就是说我们的三板市场现在还处于初始阶段,市场有待发展,制度尚亟健全,试想一下,一个还处在试点阶段的新三板市场如何作为缓冲接纳创业板的直接退市公司呢?
事实上,场外市场(新三板)应该是场内市场(主板、创业板)的重要补充。它的使命是:一为非上市公司(不够上市标准的企业)提供挂牌转让、定价的机会,并同时为场内市场提供保质保量的上市资源。或者说,场外市场是准上市公司的培养场和孵化器。二是为场内市场(主板、创业板)的退市公司提供死缓的通道,让退市制度运行效率更高、更平稳,没有后顾之忧。或者说,场外市场也是退市公司的垃圾收购站。但是时至今日,我们的新三板、老三板市场都不具备这样的功能。如果连圾收购站(新三板市场)都没健设好,就要推出创业板直接退市制度是欠考虑的。
还有三板市场还要建立投资者集体诉讼制度,当上市公司因业绩造假而退入三板市场时,投资者的利益受损,可以通过集体诉讼制度的启动,向因造假而退市的上市公司索赔!现在这一块也没有做到。
转板制度的推出不可迟误
创业板退市制度推出前,必须建立健全的转板制度。美国的股票市场是一个由主板、二板、三板市场(场外交易市场)构成的完整的市场体系。其中主板是以纽约证券交易所为核心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市场,二板市场是注重公司成长性的纳斯达克市场,而三板市场(由OTBB和粉单市场构成)。这种多层次的结构体系,其市场准入门槛、规模、要求、服务对象等均不相同,越靠近下层,门槛越低,受众面越宽,而越往上,则门槛越高。著名的微软、思科公司也是从美国三板市场(粉单市场)走向纽交所的,海外成熟市场只要上市公司达到一定的标准,即可转板,形成了优则上,劣则下良性激励机制。
相比之下,虽然国内也有主板、二板、三板之分,但这一市场体系仍不完善,由于转板制度不完善,呈现倒金字塔的形态。截止目前,沪深两市主板公司共有1364家、中小板与创业板合计只有731家,而三板公司更少,即使不剔除老三板公司,也只有132家。之所以呈现这种现象,就是“优胜劣不汰”所致,故在推出创业板退市制度之前,必须打通并健全各板转板制度,实行转板的量化指标,根据指标和数据,让“能者上,劣者下”。如果仅仅让创业板上市公司直接退市,而主板的上市公司依然可以“判死缓”,这就显得有些不公了。
我们在完善创业板的退市制度之际,也必须着手准备发展三板市场和建立转板制度,只有三板市场制度完善,功能齐备,才能接纳创业板乃至主板、中小板直接退下来的上市公司;而只有各市场的转板制度建立完善了,才能起到一个优胜劣汰的作用。我建议在新三板市场试行注册制,降低公司上市门槛,为更多需要融资的中小高新科技企业能够上三板,三板市场更应该起到一个让优质公司能够上主板和创业板市场的孵化器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