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的退市制度一直都是“两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今年仍不例外,在日前民建中央向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交的一份《关于加强创业板制度建设的提案》中也建议,应从制度建设方面完善创业板市场,完善创业板退市机制。随着创业板退市机制的推出,海外成熟市场的退市机制有什么值得我们借鉴的呢?
欧美市场高退市率是常态
在海外证券市场,因实行的是注册制(不像A股市场是审核制),只要符合条件即可上市,同样退市率也很高。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的退市率为6%,纳斯达克每年的退市率达8%。英国AIM的平均退市率更高,大约12%,每年有超过200家公司由该市场退市。通过较高的退市率,欧美创业板市场形成了良好的信号传递效应,逐步建议起对上市公司严格的约束机制,保证了市场形象和整体质量。这与国内创业板正好截然相反,目前国内创业板在众多公司出现业绩下滑的情况下,其整体估值仍不断提高,缺少退市制度制约就是其估值居高不退的原因之一。
海外股市退市机制有哪些可以借鉴?
1、A股现存退市标准与日本JASAQ差异
A股现在的退市依据是“亏损退市规则”,即主板公司必须连续两年亏损,才能戴上ST的帽子,连续3年亏损,才能“暂停上市”,连续亏损4年才能退出市场,而从“暂停上市”走到退市的股票少之又少。而日本纳斯达克市场JASDAQ规定,只要具备以下数量化标准即可退市:一年内在外流通股份达不到750万股以上或一年内股东人数达不到800人以上的上市公司;在6个月中有连续5天市值总额未达到5亿元;上市公司净资产连续30天内不足50亿元,或60天内有5天连续不足15亿元;还有一些是上市公司具体情况,如有银行书面证明其交易停止的上市公司,或者公司破产,休业,或者财务报表中有虚假记载;财务报表有夸大业绩等不正当表述。或者违反上合同,或者对股份转让的限制,或者完全成为子公司等。
显然A股的现有退市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因为上市公司当年利润只是一个短期性的量化指标,对于上市公司来讲要在某一年实现几分钱的盈利易如反掌,因为坏账准备的计提与回冲、财政补贴和受到第三方捐增、债务重组都能够让上市公司摆脱退市的噩运。而日本JASAQ则有着极为明确的法律法规,让上市公司很难通过法律的漏洞来规避不符合条件情况下退市。日本JASAQ规定:“上市公司净资产连续30天内不足50亿元,或60天内有5天连续不同15亿元”。这在法律的漏洞上要比我们严谨得多,因为上市公司要操纵净资产的难度远高于净利润,而且日本JASAQ有一个日期和金额的量化指标,只要你低于这个指标,就立即退市。
2、海外股市对欺诈粉饰上市处罚严厉
2009年,由于保荐代表人王志妮和林霖在注册登记申请文件中对自身经历作了虚假陈述,证监会决定对该二人采取撤销保荐代表人资格的监管措施。对同时在保荐机构和其他商业机构任职的张庆生,证监会则决定在十二个月内不受理其具体负责的推荐。这是保荐制度实行5年来证监会首次对保荐代表人采取类似的监管措施。虽然监管层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但是与国外的保荐人违法程度相比证监会的处罚措施疑似“纠错”,当事人并没有为自己的弄虚作假行为付出相应代价。
而在国外成熟股市,上市公司和保荐人一旦违背了有关规定,将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的严厉制裁。在美国纳斯达克,如果保荐人虚假陈述,哄抬股价要受到重罚,直至取消其保荐人资格,所以保荐人不得不尽力挑选那些优秀公司作为保荐对象。显然,这将在较大程度上保证上市公司的素质,降低市场风险。在日本JASAQ规定:财务报表中有虚假记载;财务报表有夸大业绩等不正当表述都是作为上市公司退市的标准,也就是说即使上市公司靠虚假陈述,欺诈上市,一经发现即可退市。而在国内我们处罚的力度还是不够严厉,造成了违法成本太低现象。
3、香港市场是如何截断壳资源被暴抄的?
中国香港市场为了防范壳资源遭遇爆炒,出台了一个比较彻底的关闭了壳资源后路的上市规则。根据新规则,对中国香港市场的上市公司注入资产,一旦注入资产量达到或超过壳公司的资产量,就需要按照IPO的流程处理。如果收购资产使壳公司的控股权易手,也需要按照IPO的程序处理。而这就是业内公认的壳资源被注入资产后能够保证质量的重要举措。
虽然我们同海外创业板市场的区别是他们是新股上市采用的是市场化(注册制),而我们采用的是审核制。但是,随着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出台,一定要借鉴海外成熟股市的退市制度的先进理念,他们在制度的完善、执法力度上都有很多地方值得我们借鉴,这样我们可以吸取别人的经验,可以少走很多的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