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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警察不得不说的故事——成都警察眼里的“线人”

(2010-10-09 10:15:44)
标签:

h4

证据确凿

线人

立案程序

成都车站派出所

杂谈

 
对于“线人”,成都铁路警察有切肤之痛。当年就是由于半鬼半人的“线人”,将成都车站派出所一干警察拉下水,印上了警匪勾结的疤。
       如今看港片《线人》,不免有生出不少感叹。在抓获华天之后,警方竟还不能锁定华天的罪行。这在成都警察看来,既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对于华天的罪行,严格意义上讲,他只是一个携带黄金、枪械的人,并不能证明他此前抢劫过金店。而在内地,这种情况是不可能出现的,这也间接说明为啥内地频繁出现冤案。
       类似情况在成都也发生过,也是这种情况,实际上警方还是移交检察院起诉,由法院判决此人有罪。说他冤也冤,说他不冤也不冤。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仅有一点瑕疵,就是程序是否合法有待商榷。其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在很多时候,大家都仅仅看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而忽略了程序合法。程序合法包括很多,比如:立案程序、调查、取证程序、评议程序、告知和听证程序、送达回证等。如今,我们也重视程序是否合法,但是没有足够的重视。
       一个法制科的警察说,有一次立案程序有问题,他们及时发现后,立即与检察机关沟通予以纠正,避免了在起诉阶段给被告律师钻空子。而在国外一些国家,这种失误就是错误,是错误就是错案,是错案被告肯定会无罪释放,而不是纠正这么简单了事。
       自纠是一个改错的方式,但是会滋生腐败、纵容等。万一这个错误牵涉到当事警察经济利益、前途等,他会不会矫枉过正呢?相反,如果检察机关逗硬,那么即便是在某件事小题大做会伤及一些看似无辜的警察,也会使整个警界加深对程序是否合法的重视。
       成都B面也生活着一批线人,他们叫“特勤”。他们的日子,比起废噏、何细鬼好过得多。正因为如此,“1.10”才会成为铁路警察心中永远的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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