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成都商报记者许绍连

如果要“忽悠”广大球迷的话,韦掌门确实需要好好地动一动脑筋。

谁能告诉我们:为什么纪律委员会总是会犯低级错误?
中国足协对于广州医药队、成都谢菲联队及青岛海利丰队三支涉假球队的处罚终于在2月23日公布,虽然足协为此还正儿八经召开了一个新闻发布会,但最终的结果与此前传出的结果还是一模一样,所谓的“新闻发布”公布的早已是“旧闻”。不过,正是通过中国足协这次对涉假球队的处罚,我们却看出了两个不折不扣的“大忽悠”——首当其冲的是中国足协新任掌门韦迪,其次则是由9位法律界人士为核心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
从表面上,此次对于三支涉假球队的处罚,韦迪根本就没有参与其中,他又是怎么成为了“首当其冲的大忽悠”呢?原因很简单,2月21日,也就是纪律委员会召开会议之后,当诸多媒体均在第一时间报道出处罚结果的时候,韦迪突然在当天晚上通过新华社发布了一条澄清消息,直言“今天网上发布的信息是假的”。试想,这样的信息从中国足协新任掌门的口中传中,谁敢说他不专业或者不权威呢?然而,短短的一天多之后,我们便发现,发布“假信息”的并非网上的信息,而是韦掌门本人!因为最终的处罚结果就是当时网上所传播的信息!
我不知道韦迪当晚通过新华社记者进行那番澄清的目的是什么,但我相信当记者都已经获悉相关结果并且已经广泛发布的时候,身为足协一把手的韦迪绝不可能不知道纪律委员会当天所做出的处理决定。如果一定要查找问题的原因,我想,要么是韦迪有意地“忽悠”新华社或者更广大的球迷,要么就是连韦迪也被纪律委员会的11位委员们给“忽悠”。但现在看来,显然是韦迪在“忽悠”新华社记者更能说得通一些。
当然,韦迪发布这样一个澄清信息,其实也显示出了他的某种无奈——纪律委员会的会议才刚刚结束,怎么会议的决定就已经准确无误地传到了媒体那里呢?看来,如果韦掌门一定要澄清什么的话,最好还是先管好纪律委员会那些委员们的嘴吧才是。
说纪律委员会是“大忽悠”,是因为他们明明已经做出了最终决定,还是假装“公平与正义”地举行一个“听证会”,结果却又一不小心在宣布处罚决定的时候露出了“马脚”——听证会是在2月22日进行的,处罚决定的落款时间却是2月21日!既然你压根儿就没有改变处罚决定,那你们还假惺惺地搞一个劳什子的“听证会”做什么!更搞笑的是,在无法自圆其说的情况下,身为律师的周明委员竟然临时创造出了一个新名词——那不是“听证会”,只是“陈述会”!说句不客气的话,就这种“危机公关”能力,我都不知周明先生是如何成为一个合格的律师的,更不用说成为称职的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委员兼新闻发言人了!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已经不是纪律委员会第一次犯下这种置听证会于不顾的错误了。去年联赛期间,在对深圳队的“撞衫”事件进行处罚时,纪律委员会公布的处罚决定落款时间便是在听证会之前的!当然,对于11位委员中有9位来自于法律界的纪律委员会来说,他们连续犯下这种低级错误,也许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就是尽管他们看上去是独立的,实际上却只是依附于中国足协的傀儡,于是,自然而然地便将“官本位”的“本性”暴露了出来!
值得一提的是,在中国足协对三支涉假球队的处罚决定公布后,一直以来都是以“另类形象”出现在中国足坛的上海申花俱乐部老板从另外一个角度表达了自己对于处罚程序的不满:“无论怎么处罚,决定谁留在中超,都应该依照规章制度来办,特别是决定公布前,为什么没让中超公司进行讨论决定呢,这已经忽视了中超公司全体股东的权利,现在足协办事依然是人治,而不是法治。”虽然我们未必认同朱俊的观点,但他关于中国足协办事“是人治,不是法治”的表述,应该说还是点出了中国足球的“原罪”,值得有关部门认真地思考并对待。
1.人治代法治,中国足球的“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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