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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孟昶春联“新年纳余庆”违反联律的异议

(2013-02-26 16:45:01)
标签:

对联

格律

商讨

                                       作者:冯宝哲

 近读《对联·民间对联故事(上半月刊)》二○一三年第二期杨方德的文章:《“春联始祖”孟昶的“余庆”、“长春”情节》,其中有这样一段文字:“孟昶的‘新年纳余庆,嘉节号长春’一联,之所以声名远播,根本原因不在联内,而在联外。就其联说,上下联头两字各是‘新年’、‘嘉节’,上联头字与下联尾字又是‘新春’,这作为春联,确实营造出了喜庆的节日气氛,所以饱受人们喜爱。不过,这5 字联句并不符合律句要求,而在‘新年’、‘纳余’这两个音节的音步上均为平声,没做到平仄相间,所以这算是一副非律联。”认为“新年纳余庆”不符合联律,对此笔者不敢苟同。

“新年纳余庆”究竟是不是非律联?我觉得在这里有讨论的必要。

首先我们要弄清什么是“律”,这里应该指的是“诗律”或“联律”。诗律从唐初以来是一直存在的,人们据其格式撰写格律诗已经有一千五百年的历史了。至于联律,在二○○七年六月一日中国楹联学会发布《联律通则(试行)》之前,并未有比较规范的条文。人们写联大多都是约定俗成地遵循诗律,孟昶这副“新年纳余庆”即是符合诗律的一副作品。这也从侧面反映出诗和联的血缘关系。

诗律的五言“平平平仄仄”这个句型中,可以变格为“平平仄平仄”,这种格式的特点是:五言的三、四两字的平仄互换位置,已经成为一种通行的格式,这种格式在唐宋的律诗中是很常见的,唐人的试帖诗也容许这种平仄格式,可见它是正规的格式,王力先生称其为“特定的平仄格式”。 “新年纳余庆”的平仄完全符合这个特定的平仄格式,因而它是合格的律句这应当是没有疑问的。所谓“这5 字联句并不符合律句要求”的说法是不能成立的。

再按现行的《联律通则(修订稿)》来对照,请看第二章:传统对格“第七条:对于历史上形成且沿用至今的属对格式,例如,字法中的叠语、嵌字、衔字,音法中的借音、谐音、联绵,词法中的互成、交股、转品,句法中的当句、鼎足、流水等,凡符合传统修辞对格,即可视为成对,体现对格词语的词性与结构的对仗要求,以及句中平仄要求则从宽。”应该承认:“平平仄平仄”的传统对格是符合《联律通则》的,“非律联”的指责也是不符合实际的。假如真像杨先生所讲的连“春联始祖”孟昶的第一副春联都会被判为“非律联”,那这个“联律”岂不是“数典忘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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