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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中人与自然的和谐思想对当代文明的启示

(2010-09-27 15:2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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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中国传统文化中人与自然的和谐思想对当代文明的启示

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灿烂的历史,也有着与之相伴的优秀而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中华文化中的许多优良传统至今都是中华儿女积极的思想因素与行为准则,诸如“自强不息”的人生哲学;“奋发忘食”的持生规范;“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立身情操;“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品德;“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精神;“天下为公”的“大同”思想等,就是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是中华文化的精华,对中华民族性格的形成起了重要的作用,我们应该继承和发扬。此外,中华传统文化中人与自然的和谐思想,对当今工业化、城市化社会中人与自然环境关系的认识,也有它积极的意义和当代的价值。

 一、 图腾文化中的人与自然界

人类从一开始就是作为自然界的一员而存在的,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人类也是与自然融为一体的,而且远古的人类也正是这样来认识自己的。在全世界曾普遍存在过的图腾文化,就是通过对有关人的出生、人的来源的解释,反映出远古人类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图腾”(Totem)一词来自北美奥杰拜人(Ojibways),意为我“我的血亲”。图腾一词已经表达出图腾崇拜的中心内涵:它将自然界中动物、植物或其他自然物、自然现象引为自己的血缘“亲族”,深信其崇拜对象或者是本族的祖先,或者与本族祖先有过血缘交流,或者是本族成员生育和生命的根源之所在。在我国的古史传说中,相传商族的始祖契,是因他的母亲简狄吞食了玄鸟卵而怀孕生出契。周族的始祖后稷,他的母亲姜原踩踏了巨人的足迹而身动怀孕,生出了周人的祖先后稷。所以我们说,图腾起源于原始社会的妇女对其怀孕生育现象的解释,也是原始人在不了解性交与怀孕有何关系的情况下对人类自身来源的一种解释,它受原始思维中人与自然、自然物与自然物之间都可以互渗感应转化这样一种思维机制的支配,它在原始人祈求人丁兴旺、绵绵不绝的要求下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形成了独具一个的崇拜形式。

由于图腾与崇拜者有着这样的关系,所以,图腾物既是崇拜对象,又可以作为该族及其个人的名称、徽号或标志,同时也是本族的保护神。人们在村落前立图腾柱,在房屋、生活用具上绘制图腾,甚至纹身以为标志,都是为了表现图腾神灵经常和本族在一起,庇佑着大家,并因此而发展出发达的图腾艺术。

图腾崇拜是远古社会普遍的文化现象,而在这种图腾崇拜中,非常形象地反映出当时人类对于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及其思维特点。尽管这种认识和思维方式,在今天看来是愚昧、无知、不科学的,但由于它认为人是由自然物转化而来的,因而人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为自然的组成部分,人与自然是融为一体的;人们在对图腾祖先畏惧的同时,对自然怀有畏惧的心理,也是势所必然。这样,在客观上,图腾崇拜却发挥了对自然的保护作用。例如,对于作为图腾祖先的动植物,集团中的成员都加以崇敬,不敢随意损害毁伤或生杀,犯者接受一定的处罚,有些对于图腾动植物的食用,需要经过一定的巫术仪式,从而对于这些动植物就不会出现滥杀滥伐,也起到了保护的作用。也有的通过遵守禁忌以保存食物,举行咒术仪式,祈求动植物的繁殖。在这些咒术仪式中,每每形成一些舞蹈形式,如美洲的一些原始民族为了祈求谷物繁殖,头顶玉米穗须跳舞;非洲的乌干达人中的蟋蟀等图腾部族,为了祈求蟋蟀的增长,在舞蹈中模拟表演蟋蟀的动作;我国青海出土的新石器时代舞蹈纹陶盆,描绘了中国最早的集体舞蹈。此外,图腾崇拜中的互渗感应式思维方式,开启了后来华夏民族中“天人感应”乃至“天人合一”观念的先河,是这类思想观念的思维渊源。

二、二十四节气及生产活动中的人与自然

图腾崇拜所反映出的人与自然融为一体的关系,是在人的知识和智力极为低下,人对自身的认识极其贫乏的历史条件下发生的。在人类进入农耕文化后,人对自然的认识有着新的飞跃,人与自然也有了新的依赖关系,其最突出的例子,似可举出我国古代“二十四节气”产生及其在农耕生活中的运用。

二十四节气在《淮南子》和《周髀算经》等古书中都有记载,它是我国古代劳动人民在漫长的岁月中,通过对与农业生产紧密相关的农业气象条件,进行精细的观察,深入的研究后,逐渐形成的的。从根本上说,二十四节气是由地球绕太阳公转的运动决定的。二十四节气将一年四为二十四小段,每段的交接就是一个节气,用二十四节气来表示一年四季天气的变化。二十四节气的名称有:

立春 雨水 惊蛰 春分清明 谷雨立夏 小满 芒种 夏至 小暑 大暑立秋 处暑 白露 秋分 寒露 霜降立冬 小雪 大雪 冬至 小寒 大寒

二十四节气的每一节气都有它特定的意义。仅是节气的名称便点出了这段时间气象条件的变化以及它与农业生产的密切关系。例如,夏至、冬至表示炎热的夏天和寒冷的冬天快要到来。夏至日白昼最长,冬至日白昼最短,古代又分别称之为日长至和日短至。春分、秋分,表示昼夜平分,白天和夜间的时间一样长。这两个节气也处于立春与立夏、立秋与立冬的中间,把春季和秋季各分为两半。立春、立夏、立秋、立冬是表示一年四季春夏秋冬的开始。雨水,表示雨雪的冬季已过,降雨开始,雨量开始逐渐增加。惊蛰,蛰是藏,生物蛰伏于土里冬眠叫入蛰。大地回春后生物出土活动,古人认为是被雷震醒的,所以称惊蛰。惊蛰时节,地温渐高,土壤解冻,正是春耕开始的时候。清明,天气清和,草木现青,处处清洁明净。谷雨,取雨生百谷之意,说的是降雨明显增加。小满,是说麦类等夏熟作物籽粒开始饱满,但未成熟。芒种,一是表示小麦、大麦等有芒作物种子已成熟,可以收割;另一是说夏播作物的播种季节。小暑、大暑,开始炎热称小暑,最热时候称大暑。处暑,处是终止、躲藏之意,表示炎热的夏天将过去。白露,是说处暑后气温降低快,夜间温度已达成露条件,露水凝结得较多、较重,呈现白露。寒露,是说气温更低,露水更多,有时成冻露,故称寒露。霜降,表示气候已渐寒冷,开始出现白霜。小雪、大雪,入冬后开始下雪,称小雪。大雪时,地面可积雪。小寒、大寒,是一年中最冷的季节。开始寒冷称小寒,最冷时节称大寒。小寒、大寒相对小暑、大暑,间隔正半年。

二十四节气直接反映了黄河中下游地区的农业气象特征,反映了人们对自然的认识,为此还形成了许多谚语,代代相传,诸如“寒露到霜降,种麦日夜忙”;“谷雨前,好种棉”;“清明后,谷雨前,高粱苗儿要露尖”,等等。所以,二十四节气中,每一节气虽说仅仅两个字,内容却十分丰富,不仅对古代农业的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就是在今天,仍然有现实意义,全国各地都在灵活地运用二十四节气来安排农业生产。

二十四节气告诉我们,古人对自然的态度是认识自然,然后去顺应自然,而不是什么所谓的“人定胜天”,这对自然的保护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与这种认识相关联的是,古人还形成了许多生产禁忌和习俗,有意无意地也在保护着大自然。例如,禁止在树木生长的旺季伐木,《礼记•月令》篇和《吕氏春秋》都说:孟春之月“禁止伐木”;季春之月“毋伐桑柁”;孟夏之月“毋伐大树”;季夏之月“毋有斩伐”。《逸周书•大聚》篇也说:“春三月,山林不登斤斧,以成草木之长”。《睡虎地秦墓竹简•田律》也规定:“春二月,毋敢伐材木山林”,“唯不幸死而伐棺椁者,是不用时”。为了保护森林等自然资源,还制定了防火法令,当时称之为“火宪”。《荀子•王制》篇和《管子•立政》篇都说:要修订“火宪”,养护山林薮泽草木鱼鳖百蔬,根据时令季节来规定是严厉禁止还是可以采伐获取。《礼记•王制》篇说:“昆虫未蛰,不以田火”。《礼记•月令》篇说:季春之月,禁“焚山林”,仲夏之月,“毋烧灰”。等等。

对于狩猎也有许多禁忌和规定。如《礼记•王制》篇说:天子打猎不四面合围,诸侯不成群捕杀。《王制》篇还说:九月豺捕杀野兽之后,才可以打猎;八月鸠化为鹰之后,才可以进入山林伐木。打猎时,不得捕杀幼兽,不得搜取鸟卵,不得捕杀怀胎的母兽,不得捣毁鸟兽的窝巢以斩尽杀绝。

对于渔业,《礼记•月令》篇和《吕氏春秋》等书都禁止“竭泽而渔”;考古出土的《睡虎地秦墓竹简•田律》规定捕鱼不准使用毒药;《荀子•王制》篇规定,一年之中,春季、秋季和冬季为捕鱼季节,夏季鱼类繁殖,禁止捕捞。它还强调在鱼鳖怀孕生育的时节,不要把渔网、毒药带到池泽里去,说这样做是为了不夭折它们的滋生,不断绝它们的成长。《国语•鲁语》篇则禁止捕捉小鱼,《淮南子•道应训》篇说一个叫季子的人,治理单父三年之后,很有成效,因而打渔的人们把捕到的小鱼又放回水中去了。近年出土的《睡虎地秦墓竹简•田律》中明确有关于保护水产资源的条款,这是当时以法律的形式将人们对水产资源的保护措施,规定了下来。

以上所讲的二十四节气以及生产活动中的禁忌习俗,集中反映了古人对自然规律及自然环境的认识和适应。古人称这种自然规律为“天”或“天时”、“天道”。荀子曾说:“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韩非子》说:“非天时,虽十尧不能冬生一穗”。就是说,若不按照天时,即使有十位尧这样的圣人,也是不能让冬天生长出一粒谷物的穗子。贾思勰在《齐民要术》也说:“顺天时,量地力,则用力少而成功多”;反之,肆意妄为,违反天道,则会“劳而无获”。

勤劳而智慧的古人,在努力认识自然规律的基础上,采取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资源的方针,既解决了当时的生存之需,又为子孙后代留下了美好的天地环境,这是一种人与自然的和谐,我们称之为“天地人和”,真可谓其功其利,不仅在一时一世,更在千秋万代。

三、“天人合一”观念中的人与自然

在谈论古代中国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时,每每会联想到中国古代“天人合一”的理念。“天人合一”的概念,有儒家式的,也有道家式的。道家中的“天”指的是自然之天,实际上说的就是自然和自然规律。例如,《庄子•知北游》篇曰:“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圣人者,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是故至人无为,大圣不作,观于天地之谓也”。《庄子•天道》篇说:“天地固有常矣,日月固有明矣,星辰固有列矣,禽兽固有群矣,树木固有立矣”。这些文字中的“天”当然是自然之天。《天道》篇又说:“天道运而无所积,故万物成;帝道运而无所积,故天下归;圣道运而无所积,故海内服。”这里的“天道”,指的是日月星辰、风霜雨露、四时回转等自然规律。“积”,滞也。文中说自然规律的运行是不停顿的,所以万物得以生成;帝王之道的运行是不停顿的,所以天下归顺;圣人之道的运行是不停顿的,所以海内宾服。

道家主张无为,主张效法自然,所以道家所说的“天人合一”就是人与自然的高度和谐。在《庄子•齐物论》中,庄子对“天人合一”观念的表达是:“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庄子•大宗师》在讲到天和人的合一时说:“其好之也一,其弗好之也一。其一也一,其不一也一。其一与天为徒,其不一与人为徒。天与人不相胜也,是谓之真人”。这段话的今译是:天与人的合一,“不管人喜好或不喜好,都是合一的。不管人认为合一或不合一,它们也都是合一的。认为天和人是合一的就和自然同类,认为天和人是不合一的就和人同类。把天和人看作不是互相对立,这就叫做真人” 。那么,怎么才能与天和合?《庄子•天道》说:“夫明白于天地之德者,此之谓大本大宗,与天和者也;所以均调天下,与人和者也。与人和者,谓之人乐;与天和者,谓之天乐”。这就是说,明白天地常德,便是大根本大宗原,便是与天和合。所以,尽管“天人合一”一词明确出现于宋明理学,它在老子和庄子的著作中还未将这四个字合在一起来使用,但庄子在讨论天与人即自然与人的关系时,他用“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以及“其好之也一,其弗好之也一;其一也一,其不一也一”,来强调天人一体,强调“天与人不相胜”,天与人并非对立,而是息息相关的亲和的关系,表达了人对宇宙自然的认同感与融合感,并说能了解人与自然的这种关系的,便是真人。也许有人认为庄子顺应自然的“天人合一” 的天道观有消极的一面,对此我们另作别论,但道家所讲的人和宇宙为一体的顺应自然的“天人合一”观念,它与我们所说的“天地人和”亦即人与自然的高度和谐是一致的。据此我们说,道家中的“天人和合”、“天人合一”的思想观念是我国古代人与自然和谐思想的重要渊源。

儒家的“天人合一”概念,一般追溯至汉代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一书。董仲舒在《春秋繁露•深察名号》篇中明确提出:“天人之际,合而为一”。但董仲舒“天人合一”所说的“天”,并非自然之天。董仲舒在《春秋繁露•阴阳义》中说:“天亦有喜怒之气,哀乐之心,与人相副。以类合之,天人一也。”,在董仲舒那里,天是一个有喜怒哀乐的天,它主宰着世界,主宰着人的命运和王朝的命运,赋予人以吉凶祸福,可以和人感应,所谓“同类相动”,“同类相感”。所以,董仲舒的“天人合一”是以“天人感应”为前提的,并产生出灾异谴告说,以为人间政治上可感天,自然灾害和统治者的错误有因果联系。由此笔者以为董仲舒的“天人合一”和“天人感应”的概念,论述的并非人与自然的和谐,它歪曲了人和自然的联系,是一种政治化的神学概念,其思维方式与远古时期图腾崇拜及战国时期的占星术似有渊源关系。

董仲舒之前,从孔子到荀子,儒家所说的“天”,是不乏将天视为自然之天的。例如,孔子在《论语•阳货》中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在这里我们看到了天的自然属性。当然,孔子又是讲“天命”、“畏(敬)天命”的,它在《论语•为政》篇就说“五十而知天命”。在《论语•季氏》篇中又说:“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孔子这种既讲天的自然属性,又承认“天命”,遵循天命行事的做法,对他之后的儒家明显地产生了两个方向的影响,其一即为董仲舒所主张的属于政治神学范畴的“天人感应”和“天人合一”,另一则是荀子所主张的自然天道观。

《荀子•天论》篇说:“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养备而动时,则天不能病;修道而不贰 ,则天不能祸。故水旱不能使之饥,寒暑不能使之疾,祆怪不能使之凶。本荒而用侈,则天不能使之富;养略而动罕,则天不能使之全;倍道而妄行,则天不能使之吉。故水旱未至而饥,寒暑未薄而疾,祆怪未至而凶。受时与治世同,而殃祸与治世异,不可以怨天,其道然也。故明于天人之分,则可谓至人矣”。荀子明确提出天体的运行自有其规律,它并非因尧的伟大而存在,亦非因夏桀残暴而灭亡。若增强农桑之本并能节约使用,则天不能使人贫穷;养生、储备生计物资并能以时勤力劳作,则天不能使人疾病;顺乎道而不差,则天不能祸。反之,天是不能使之福,也不能使之吉。我们不能怨天,这并非天降其灾,而是人自使然也。所以,荀子的自然天道观与董仲舒的灾异谴告说,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在荀子的天道观中,虽然有“明于天人之分”以及“制天命而用之”的说法,但其前提依然认为天既是自然的,亦是和合而生的。《天论》篇说:“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列星随旋,日月递照,四时代御,阴阳大化,风雨博施,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不见其事,而见其功,夫是之谓神。皆知其所以成,莫知其无形,夫是之谓天功。”与庄子因任自然的天道观不同的是,荀子主张要让自然为我所用,所谓“天之所覆,地之所载,莫不尽其美,致其用”,以及“君子之于天地万物也,不务说其所以然,而致善用其材”,讲的都是这样的意思。有人将荀子的这些论述与其“制天命”联系起来,解读为荀子主张改造自然、治理自然。在这里,我们以为荀子的主旨是说要“应时而使之”,即按照自然的时令时节亦即自然规律,来使用和利用自然,为人类服务,这与后世由“改造自然”发展为“人定胜天”的思想,是大相径庭的。后世尤其是近代以来,在所谓“改造自然”、“人定胜天”的“大旗”下,人类对自然与生态的严重破坏,是触目惊心的,其所造成的灾害影响也是深远的。

综上所述,中国古代的文化传统是很重视人与自然和谐的,早在图腾崇拜时期,其思维方式的特点便决定了人们自认为人与自然为一体,人对自然是敬畏的,也是保护的。进入农耕文化乃至农耕文明之后,人类在敬畏自然的基础上,明确地主张应当顺乎自然、利用自然、保护自然,从而达到“天地人和”。这样的思想和境界,散见于各类古典文献及道家、儒家等著述之中,构成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值得称颂的,也需要我们在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当中,加以继承和发扬光大。

四、几点启示

当今世界的和谐,既包含人际之间的和谐,也包含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不仅仅是社区、单位或其他小环境之中的人际关系问题;它也包括有国与国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和睦相处。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在当今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中,已成为全人类共同关注的问题。地球作为人类的家园,只有一个,但在大气污染、江河湖泊污染、海洋污染、森林和植被减少等日益严重的情况下,因自然环境的恶化而给人类带来的灾难,既是全球性的,也与每一个人息息相关。正因为如此,人们不得不强调低碳减排,国际上也时常评比一些最宜居的城市和环境污染严重的城市,也就是说,人类已意识到自然环境问题的严重性,已开始重视环境的保护。在重视环保中,需要有一个根本性的思想观念的转变,这就是彻底放弃过去所形成“人定胜天”的思想理念,而应回归为顺乎自然、利用自然、保护自然。

以前常常说“改造自然”。其做法每每是诸如修梯田、毁林开荒、由牧变农,等等。短期似乎解决了一些粮食问题,但也改变和打乱了当地的生态环境,带来了长期、深远的问题。所以,对于这样的所谓“改造自然”,显然是不能再做了。但对于那些已经恶化的自然环境,如沙漠化问题、水资源分布不均问题、河流污染问题等等,又可以通过人工的努力而加以改观,如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增加植被、防止水土流失、治理工业和生活对于河流湖泊的污染,等等,也即把那些被破坏了的恶化了的自然环境再改造回去,这属于一种“再改造”工程,也是人类破坏自然环境的一种代价。

总之,在文明对话中,和谐是当代文明社会的主旋律。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固然是我们追求和经营的目标,而人与自然的和谐也应当成为当代文明不可或缺的重要的价值观,中华传统文化中人与自然的和谐思想有它的当代价值。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所长 王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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