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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教育投诉在那里?

(2012-03-16 02:16:11)
标签:

教育

     2012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投诉排行榜,前十(来源于网络)

     一、网络购物 二、快递   三、汽车  四、食品 五 、宽带网络服务和通讯产品  六、虚假广告  七、金融保险   八、交通运输 九、服装鞋帽等日用消费品十、家用电器 

    纵观前十,教育投诉竟无缘进入!

    是老百姓对教育比较满意?还是教育就不该属于消费之列?为百姓尚无教育投诉的意识?或为百姓麻木于现状的无耐?  

    若说老百姓对教育满意,也许该属于“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是我信了”之列。

    如果说教育不该属于消费之列,公办教育尚可属义务教育之法制范畴。那么,民办学校呢?校外培训班呢?一时间,全国各地大多数以前的优质学校摇身变为民校,向产业化经营成功转轨。花高价把孩子送进优质资源的名校,成为老百姓对孩子成长过程中的渴求。就新东方、学大教育、学而思等这些做为上市公司的课外教育的领头军来说,课外培训早已经进入产业化经营状态。据中小学教育研究报告:2010年全国中小学生在校生共计1.76亿人,2009年中小学生课外辅导市场共创造了1897亿元的市场规模,且以每年23%的速度在递增。特别是对于大中城市的工薪家庭来说,孩子的课外培训已经占到了家庭收入中最大的支出份额。那么,教育不属于消费之列吗?

    据《重庆商报》,十七岁的高三学生在与某培训机构鉴定合同进行签约辅导,在花费了二十八万之巨,历时半年的一对一课外辅导之后,成绩却由班上的中等水平急速下滑到了倒数第三名,生物考试仅得1分。而在家长根据合同进行维权之时,培训机构却能找出“责任不在自己”的众多理由,主管者可以一句“得1分很不正常”就算完事。无数的类似案例,不为教育侵权吗?

    不象食品,下毒了就是侵权;不象购物等行业,没有履约合同就是侵权。如果没有把孩子教好,却可以指责是孩子的原因,是家长的原因,反正不是我培训班的原因。课外教育侵权,是最为隐蔽不易察觉也是最难维权的行业。

    难以形成行业标准、缺乏行业监督、少有违规惩戒、最易找出免责的借口,教育侵权成为最为明目张胆、最为严重的侵权领域。

    任何一个行业的侵权,都可以用金钱去衡量,都可以忍痛弃权而去。但是,教育侵权,侵害的是孩子的一生,毁坏的是一个家庭,侵蚀的是一个民族的未来,这,能用金钱去衡量、能忍痛弃权而去吗?

    如果说,不符教育规律的填鸭、高压、辱骂对孩子是一种伤害。那么,课外辅导对家长和孩子进行欺骗、诱引、伪造、忽悠就是蓄意谋杀!

    我们,可以为掌中的一片手机去投诉,却少有人为孩子的未来去维权!

    易中天先生说:不原谅中国教育,它最不拿人当人!

    那么,2013年3.15,教育投诉,不该进入投诉之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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