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外出)活动安全制度
(2020-04-26 18:24:02)
标签:
安全管理教育小学学校档案制度 |
学生(外出)活动安全制度
学校(班级)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校外活动,应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征和身体健康状况进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并做到以下几条:
1、学校(班级)组织的所有教育教学等活动,应当对学生进行相应的书面安全教育,告知学生在活动中应当注意的事项,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学生安全。体育教师和学生应当按照体育运动规律和有关项目规则开展体育活动。
2、学校(班级)不得擅自组织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救火等危险性活动。不得参加商业性礼仪活动(特殊情况,经上级领导批准以外)。
3、学生外出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生产劳动等,组织者必须对外出活动环境进行安全考察,消除安全隐患,并报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4、外出活动严格实行审批制度并制定好外出活动的预案,外出活动坚决贯彻“安全、就近、徒步”六字原则。确需车辆(船)的必须办理正规手续,并严格遵守相关交通法规。
5、教导处应安排责任性强、应急能力强的教师组织学生活动,并保证一定的教师数。
6、外出活动前后,组织者必须清点学生人数,并进行相关教育工作。活动时,任何教师不能离开学生集体。
皂安小学
前一篇:爱国主义影视教育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后一篇:节假日、夜间巡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