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课评课制度
(2019-12-25 09:4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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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课评课制度
为促进各学科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以达到提高课堂教学水平的目的,特制定如下听课评课制度:
1、每位教师上课前必须认真钻研教材,做到有准备地进行,提高上课的实效。
2、教导处应组织教师积极开展相互听课、评课,做到相互学习、相互进步。
3、每位教师按学科的要求听课,坚持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要尊重任课教师的劳动,不做与听课无关的事。
4、学校领导要加强随机听课,积极指导青年教师成长。
5、做好听课记录,认真记录下所听课的时间、班级课题、教学过程,避免记录过于简单化,字迹清楚力求工整。每学期校级领导不少于30节,教师不少于20节,听课节数以听课记录为准。
6、听课后及时进行评课,坦诚地交换意见,肯定优点,指出不足及努力方向。
学期期末,教导处将教师的听课情况作认真的检查统计,检查结果纳入教师业务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