剃发、罚跪等手段惩罚小偷是否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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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浙江在线报道,近日在温州某服装市场,一名女窃贼行窃时被店主当场抓获。或许是遭到多次行窃,店主们气愤的让女子认错,还给她挂了一个“我是小偷(偷字错写成‘俞’),该打”的牌子,并让她下跪游街。
无独有偶,前不久也有一女子于成都某批发市场行窃被抓后遭愤怒的众商家减去头发,并在脸上写上“小偷、贱”等字样。商家报警后,警察前来调查众人才得知,该女子已有四个多月的身孕。且近期一个多已有十多起孕妇行窃事件发生。
这样的事件往往会引起公众争议,一部分人认为被盗者的手法有些极端。剪发、写字、游行等手段会造成小偷人格尊严的被侵害,尽管是小偷行窃犯错在前。可以将抓获的小偷交由警方处置,而不应该自行采取极端手段对付小偷,肆意伤害他们的尊严。但大多数人都义愤填膺地表示自己支持这种示众惩罚手段的实施,因为小偷着实可恶。很多人都遭受过被偷窃的憋屈,既然、找不到小偷的踪迹,也拿不会自己的损失,哪怕报案往往也无法追回被盗的财物,只能苦逼地自己吞下苦果。
在最开始看到这种私下惩罚小偷的新闻时,我也觉得这种带有侮辱性质的手段是可行的。因为我也倒霉的遭到过小偷的光顾,手机、钱包、电脑,被偷了不少东西。被偷以后除了自认倒霉,更多的却是对小偷的滔天怒火。虽然这只是财产损失,但那种找不到发泄口的愤怒总会让我失去理智,经常阴暗地幻想如果抓住小偷应该采用何种手法炮制才能一泄心头之恨,也让那些可恶的小偷能狠狠记住这个教训,永远不敢再去行窃。学生时代看到偷车贼被抓住后遭到众人拳脚招待,我也会随大流地跟着众人一起对小偷饱以老拳,借此表达自己对窃贼的愤慨。
我常在想,为什么人们对小偷这么愤恨,恨不得在抓住小偷之后狠狠削他们一顿来发泄心头怒火。那些反对之人也许认为小偷的社会危害并不大,他们仅是偷窃财物,并没有对人民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多大伤害,所以没有必要才有过于极端的手段对付他们。如果没有被偷的经验,是不会深刻感受到那种明明自己是受害者却找不到行窃者,也就找不到怒火发泄途径的郁闷了。哪怕你按照司法途径报警,也可能因为涉案金额太小无法立案,或者立案之后就没有然后了。既拿不回自己被偷窃的财物,也无法一惩小偷发泄自己的怒火。是个人都会觉得火无处发,恨不得杀了可恶的小偷了。
小偷为何如此猖獗且屡禁不止呢?除了某些人好逸恶劳、妄图获得不义之财的劣根性作祟外,犯罪成本太低才是最为关键原因。小偷往往是惯犯,进派出所都是常有之事。他们靠偷窃为生,运气好就不会被抓,运气不好被抓住了也没关系,罚款、拘留之后就是自由,还能继续偷窃。无关痛痒的惩罚阻止不了偷窃行为的发生,也就无法带给民众安全感,让被偷者更愿意自己自己采取“有效的”惩罚措施来给小偷一个深刻教训,让他们不敢再犯。而人在盛怒之下做出的举动,很容易过激,也就让有些人不赞同了。
所以,我虽也不太赞同上述新闻中的过激行为,却也暂时找不到更为有效的办法来惩罚那些小偷。只希望我们的治安维护部门能改善自己的行事手法,能使用有效的手段阻止偷窃行为的再次发生,以免被偷者只能被迫自己采取措施来发泄愤怒。至于具体做法,恐怕要集思广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