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放学回来就听到室友说帮我签了个什么安全责任书,似乎是说发生了火灾以后责任自负。不过,就是给了张纸,让大家签上自己的名字。因为当时很多人都不在,室友就帮我们都签了。本来没什么,可是学校的态度让人很不舒服。什么叫责任自负啊?我们在学校里,作为一个学生,起码次要责任学校应该负点吧。怎么能让我们同一学校全无责任呢?我也不知道这样的责任书有没有法律效力,只是,这种做法就很令人反感。
最近几个月,不停的有火灾的噩耗传来。就在几天,四川甘孜的草原也发生了大火,造成了不小的损失。室内也容易发生大火。这样看来,我们的防火意识普遍很低,发生危险的可能比较大。关于应该谁负责的说法,也不知道有什么人是同意的。重要的是返还于未然,只是学校的做法放佛有点本末倒置了。直接越过防范,跳到了责任认定的方面了。
我们学校是百年老校,建筑物都有一定的年纪了。线路是整修过的,寝室内功率稍微大点的东西都会导致跳闸。而且,也严格限制插线板的使用,不允许拿到床上去。更不用说什么蜡烛之类的了,一来没机会使用,二来也不会想去用这种古老的东西了。只要人人注意一点,火灾发生的几率很小的。不过,注意安全总是对的。学校的宣传检查还是不错的。就是这份所谓的责任书很让我不能理解。
如果不幸发生了火灾,首先是尽力救灾吧。至于责任,校方的管理不会是完全完善的,责任不是一份所谓的声明就可以推得一干二净的。我想法人代表应该知道的吧。还要这样让我们签字,而且看架势是不签不行的,不是让我们这些倒霉的小老百姓心寒吗?再说了,这样的声明有用吗?我还是持怀疑态度的。学校既然已经在正确宣传管理了,真的出了事,自然会有相应机构给出结果。谁负多少责,自然有法律来说话。
有时会有学生很突然的走进寝室,说声检查卫生活着安全就堂而皇之的在别人的寝室里走来走去。不知道别人怎么想,我反正是很不喜欢的。虽然我们是住在集体宿舍里,还是有自己的隐私的吧。谁也不喜欢大晚上的突然来几个人走来走去的,还是一副公干的样子。但是一想到是学校的安全措施之一,也就算了。只是,这次的签名真的让我很不舒服。
不知道别的学校是不是这样,估计也差不多了。管理的时候,学校就是绝对的权威,我们连一点反抗都不行。等到分摊责任的时候,学校总有办法尽量推卸。不心寒是不可能的。只是,这样的事情经历多了,也就没这么大的激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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