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忘沪上老信箱—阅读东吴先贤卢峻笔记(续完)

(十)
无论是卢峻先生的学术贡献,还是先生的学术经历,都非区区小文所能尽述。前者如先生的《国际私法统一化运动的发展和趋向》(前述《国际私法公约集》代序)《战后国际私法的新发展》《比较方法在法制史及法律哲学上的功能》等文都可以作为专题讨论;后者如先生就读或任教的复旦大学、东吴法学院、哈佛大学、中央大学、朝阳学院等,若干细节也有待史料的挖掘和梳理。在此仅以第一手资料对先生任教光华大学的履历略作介绍。
《光华年刊》(1934)封面
据1934年《光华年刊》,卢先生就任文学院政治系讲师,入职时间为1933年9月,履历里曾任中国公学法律系主任、东吴法学院教授、暨南大学教授等。彼时的著名校友有:钱基博——文学院院长兼国学教授;吕思勉——历史系主任;廖世承——附中主任兼教育系主任;吴泽霖——社会系主任;潘光旦——社会系讲师等。
1935年,卢峻任政治系教授;前述校友没有变化。意外发现钱钟书入职英文系讲师,钱基博、钱钟书父子兼同事也是彼时校内一景。
校董朱经农
据郭思永撰《郭云观先生年谱》,郭云观先生1946年出任光华大学法律系主任。据此,卢峻先生与郭云观先生不仅是复旦和东吴法学院校友,而且是光华大学校友。也因郭云观先生的器重,先师潘汉典先生1948年从东吴法学院获得硕士学位后,应郭云观先生之邀,就任光华大学法律系教授;其时先师母王昭仪先生正就读于法律系。也因此,卢峻先生与潘汉典先生是东吴和光华双重校友。
潘汉典先生珍藏的光华大学校徽
小书《东吴身影》记录了潘先生于1997年拜访卢峻先生及相关史实的考证:
7月31日,潘汉典先生分别拜访了东吴法学院前辈卢峻先生和丘日庆先生。
……老照片里潘先生拜访卢峻的地点就在卢峻的旧居。老照片拍的很传神:师生二人见面时格外欣喜,交谈十分融洽。时隔多年后,似乎仍能感受到当时的欢快气氛。
潘先生与卢峻先生亲切交谈,翻拍自词典工作室
潘先生1950年曾回母校任教,其时卢峻先生应该也任教于母校,时间上有交集,有可能一度是同事。可惜已无法获得详情了。
卢峻先生出任《元照英美法词典》学术顾问后,亲撰了序言:
……中国自清末沈家本以降,以东洋日本为跳板与榜样,在法律制度方面借鉴与学习西洋的基本上是欧陆罗马法系的概念与学理。现代汉语中许多法律用语,在早期曾直接借用日本人的汉字译文,历经百年的沉淀,这套法律词汇已成为我们分析法律概念,进行学理探讨的基本语言工具,我们对它的历史源头已淡忘而浑然不觉。当我们用这一套法律词汇来翻译英美普通法系的东西时,它的历史源头就鲜明地显现出来。而欧陆罗马法系与英美普通法系在概念与学理上迥然不同,两者之间在许多方面找不到精确的对译文。比如,英美地产法,尤其是在英格兰地产法中的许多内容,无法用欧陆罗马法系里的“物权法”的概念阐释,如“freehold estate”、“copyhold estate”、“fee simple absolute”等。英美合同法中的“consideration”也是常被人提到的例子。普通法与衡平法进而与制定法的二分亦是欧陆罗马法系所没有的。司法救济优先的理念所导致的诉权及司法技术的丰富与错综复杂局面对翻译提出了挑战。凡此种种,毋需一一列举。对全面的、大型的英美法词典的编修者而言,这些都构成了实实在在的障碍和困难,完全无法取巧回避。这部词典经历多年玉成其事也正说明此种工作的艰巨性。我在耄耋之年看到首部此类词典问世,欣喜之余,乐为之序。
对于《元照英美法词典》而言,这样的序言具有画龙点睛之效。
《南方周末》著名报道里有一段描述卢峻先生的文字:
为了校订一个词条,卢峻先生把另外一位老先生请到家里商榷,当着薛波的面,两位老人竟然激烈地争执起来。
这也说明,卢峻先生不仅仅是名副其实的学术顾问——既“顾”又“问”,而且积极参与校订工作,全然没有耄耋之态!
遗憾的是,卢先生于2000年3月离世,没能看到倾入心血的词典面世。但先生的文字留在了词典里,也必将与词典永存!
最新印次的《元照英美法词典》扉页印有中英文献词,细读令人动容:
并为普通法前辈的哲思和诸般美善致真切的咏赞和无尽的感激
词典扉页献词
礼匣附有小字说明:
礼匣附言
以我个人的粗浅感受,最新版次词典精心手绘的泰安橡树的绿叶有净目养心之效,深墨绿色装帧雅致且肃穆。阅读厚重的大书,眼前会浮现出卢峻、倪征YU、姚启型、王名扬、朱奇武、潘汉典、周枏、蔡晋、许之森、卢绳祖、徐开墅、俞伟奕、钟吉鱼、高文彬、王毓驊、陈忠诚等等以生命注入词典的先贤们的身影。如果说词典是一颗大树,他们就是蓬勃的绿叶,是词典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谨以小文向词典及为词典献出哲思和美善的先贤们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