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书籍的“非专业”阅读——以费青先生为重点(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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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青研究华政致谢 |
(七)
费青先生逝世于1957年,资料搜集殊为不易,传记写作尤为艰难。以我的个人阅读体会而言,周文是至2014年出版时为止,费青先生最好的传记之一。比如最简单的费青先生出生时间,“主要参考文献”里的《百年法学:北京大学法学院院史(1904~2004)》一书所附“京师大学堂以来历任法政科监督、法科学长、法律门主任、法律系主任、法学院院长简介”称费青出生于1904年;“主要参考文献”中《松陵门第旧高华——费青记事》一文更把费青先生出生时间提前至1903年,同期所载署名“高了”的《东吴名家:费青》也有同样的表述。据光明日报1957年8月8日所载《费青先生讣告》,1957年去世时享年52岁,据此推断应为1905年出生。另据《清华法学》为所载费青先生旧文《从法律之外到法律之内》所加编者按,费青先生出生于1906年。周文所述费青先生出生于1907年,与费青先生墓碑、费青先生自传以及由费青先生生前最后工作过的北京政法学院撰写的《费青同志生平事迹》相一致。
费青先生与夫人叶筠墓碑,本人2013年清明节陪同费平成一家祭拜时摄于墓地
鉴于《法学卷》是国家级专业书籍,影响更大,我以“非专业”的身份就周文里的部分“史实”问题做了探讨,意在与作者及同道交流和讨论,目的都是依据史料了解真实的费青先生。因史料的发现是一个无法预料的过程,随着史料的发现和研读的深入,认识也会有一个不断深入和推进的过程。我自己虽然得益于特殊的机缘受到费平成先生及亲属的鼎立惠助,特别是得到先师潘汉典先生的直接指导和鼓励——潘先生以耄耋之年亲撰了《难忘恩师费青》,《费青文集》也留下了不少遗憾。以我目前所见资料和认识而言,除了若干处笔误之外,也存在史实方面问题。比如《费青文集》所附老照片里有一幅庚款留美学生合影,说明文字为“1935年费青(前三排左一)、曾炳钧(前二排右一)、钱学森(前五排左二)、赵九章、夏鼐、张光斗等20名庚款留美学生抵达美国分手前于所乘轮船前合影”。照片翻拍自电视播放的《钱学森》纪录片,文字依据的叶永烈《走近钱学森》一书所附照片说明,辨认征求了费平成先生的意见。
《费青文集》所附照片之一,左上角“中央电视台”的台标依稀可见
之后阅读了更权威的《钱学森》巨幅画册,同一幅照片不仅更为清晰完整,说明文字也有异。
翻拍自《钱学森》画册,曾炳钧位于前三排右一——感谢曾尔恕学长惠告,钱学森位于前六排左二
接着阅读了同届庚款公费生夏鼐的《夏鼐日记》以及《大公报》的当年报道,证实叶永烈的说明文字有误。也因此,我在为《中国法律评论》2020年第6期《影像》栏目供图并撰文时依据最新的研究不再使用此幅照片。
《中国法律评论》载文翻拍件
再如,《费青文集》“政论”部分收录了三篇论文:《<</font>新建设>发刊词》《迎接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其中第一篇明确署名“费青”,第二篇和第三篇虽然以“脚注”注明出自《新建设》,“刊载时未署名”,但此种基于个人推断——费青是《新建设》主编——的安排明显有失严谨。原本应该先进行语言文字和写作风格等方面的仔细研读和比较分析,在没有较大把握之前存疑也许是更好的安排。
我收藏有“重要参考文献”里2006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何勤华著《中国法学史》(第三卷),何著不仅撰写了费青小传,在“后记”里特别说明:
我国著名比较法学家潘汉典先生为作者搜集费青、谢瀛洲、谢冠生等先生的资料提供了很大的帮助,费青先生的儿子费平成教授也为作者提供了相关资料……
书影
同年,陈颐教授勘校的费青译《法律哲学现状》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该书列入《中国近代法学译丛》。
书影
八年之后,周颖博士的“费青”传记面世。
如果从1981年入学算起,本人在中国政法大学已经学习、生活了40年,大概率将终老于母校。对一位已经去世多年的本校先贤,远在上海的华东政法大学多位学者持续进行艰苦的资料搜集、作品研读和学术写作,作为本校普通退休教师之一的本人不由地心生感佩!
谨以本文向包括周颖、陈颐、何勤华等在内的诸多费青研究者致以由衷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