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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书籍的“非专业”阅读——以费青先生为重点(一)

(2021-07-01 16:24:26)
标签:

《概览》

法学卷

江平

何勤华

专业

我近日收藏了一册20世纪中国知名科学家学术成就概览·法学卷》(第二分册),曾阅读过其中几篇法学家传记,受益良多。

昨天,为睹全貌,前往国家图书馆浏览了《法学卷》第一分册和第三分册,更感觉是一部法学的“专业书籍”,值得深读细品。专业书籍的“非专业”阅读——以费青先生为重点(一)

书影

(一)

20世纪中国知名科学家学术成就概览·法学卷》(以下简称《法学卷》)由科学出版社于2014年出版,总主编钱伟长,法学卷主编江平。

“内容简介”如是云:

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20世纪中国知名科学家学术成就概览》,以纪传文体记述中国20世纪在各学术专业领域取得突出成就的数千位海内外科学技术和人文社会科学专家学者,展示他们的求学经历、学术成就、治学方略和价值观念,彰显他们为促进中国和世界科技发展、经济和社会进步所做出的贡献。

20世纪中国知名科学家学术成就概览·法学卷》按传主生年先后结集卷册,卷首简要回顾20世纪中国法学的发展概况,卷尾附20世纪中国法学大事记。这与传文两相映照,力图反映出中国法学的百年发展脉络。

法学卷》共记述了156位法学家的研究路径和学术生涯,其中第一分册收录了1906年以前出生的法学家52位,第二分册收录了19061926年间出生的法学家51位,第三分册收录了1927年及以后出生的法学家53位。

《法学卷》三位副主编是何勤华、程燎原、王文杰。编委有卞建林、程燎原、韩大元、何勤华、黄进、江平、李秀清、沈四宝、王保树、王利明、王文杰、徐显明、杨一凡、应松年、张卫平、张文显、赵秉志等。这样的中国法学会各学术专业分会会长组成且有台湾地区王文杰加萌的编辑阵容,谓之专业当之无愧。专业书籍的“非专业”阅读——以费青先生为重点(一)

编委名录

江平教授的“前言”更值得一读:

20世纪中国知名科学家学术成就概览·法学卷》从2011年11月11日召开第一次编委会至今,经过近三年的努力已开始面世。在人文社会科学中法学是一门重要的学科,在20世纪的这100年中涌现了许多著名的法学家、政治学家、社会学家以及司法活动家。如何确定传主入选的标准就是面临的首要问题。我们的选学者标准为:

一、学术领域的开创者和有卓越贡献的学者;有重要影响的科学理论、学说、学派的创始人;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

二、法学学科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法学还包括政治学、社会学等一些学科。我们采取狭义的法学。政治学的学者如其研究的内容主要是宪法则视为法学学者,如其为政治学其他领域的则不纳入。社会学的学者原则上不纳入。在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任职的著名司法活动家,如无有影响力的著述也不纳入。

三、从时期和地域来看,入选学者应包括三部分:1)1949年前的清末民国学者;2)1949年后的大陆学者;3)1949年后迁居台湾的学者。台湾学者入选后有一部分主动表示不愿意入选的均从其本人意愿。

四、年龄原则为出生于1940年1月1日前,个别入选者出生于1940年之后是考虑其对该门学科有特殊贡献。

本卷的编委会主体是由时任中国法学会下属各学术专业分会的会长组成。入选的学者经编委会全体成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入选学者共计167名(含补选两次)。鉴于梁启超、严复、李达已收入丛书哲学卷,台湾地区8名学者或者表示不愿入选或者难以落实撰稿人,所以法学卷(共三册)最终收入传文156篇。法学卷的组稿工作由所有编委分头负责,集体完成,审稿工作由学科编委或其推荐的知名专家担任。在此,对他们的专业付出表示感谢。

纵观20世纪这100年的法学活动,我们应当怎样来评价它呢?

第一,从1900年清政府颁发中国历史上第一张大学文凭(“钦字第一号”)授予北洋大学堂法科毕业生王宠惠法学学士学位,1901年清政府宣布变法修律,中国进入学习西方法律,以西方大学模式培养自己的法学人才的模式。中国摒弃了以儒家和法家为主体的传统的法律思维和法学思维,接受了西方更为先进的法律思维和法学思维。20世纪从一开始就不断有学者通过翻译西方著名的法学思想家的著作来作为对中国民众的启蒙,可以说20世纪这100年就是现代意义上的法学作为一门治理国家的科学从孕育诞生,到生根、发展,乃至壮大的100年。

第二,20世纪这100年从国家政体来看经历了三个阶段,即清王朝、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清王朝到中华民国,旧有的法律没有中断,原有的法学研究也没有中断,法律的继受和法学的继受一直在延续。但是1949年中华民国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转变则与前一转变有根本的不同。由于“废除伪法统”,中华民国时期的一切法律均被废除。中华民国时期的法学被视为“旧法学”,当时的法学学者除极少数倾向新政权或能为新政权所用的(特别是国际法学者)外,几乎都成了需待改造的“旧法人员”。“废除伪法统”从政治上来说,另当别论,但从法学自身来说就是“割断历史”。法学研究的对象是法律,而原有的法律全部被废除之后,法学就成了“无源之水”,更何况法律原本就是调整社会生活的规则,“伪法统”中政治性较强的那部分废除是有道理的,而社会性较强的那部分则值得商榷了。可以说,20世纪法学这100年曾经被拦腰切断了,这“拦腰切断”对20世纪法学是一个致命的伤害。

第三,法律人所追求的目标是法治社会、法治国家,但中国历史向来是缺乏法治传统、缺乏法治理念的。和法治理念对立的是人治理念,而人治又与几千年的封建专制社会互为表里。可以说作为现代国家重要特征的法治理念在中国是严重的“先天不足”。20世纪的法学在发展过程中又经历了多次的跌宕起伏,法治的发展又遇到了严重的“后天失调”。民国时期战争不断,军阀割据混战、抵抗日本侵略的全民抗战、国共之间为争夺国家政权的内战,占据了长达20年的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虽然没有发生全局性战争,但自1957年“反右”斗争以后,法律的作用受到批判,法学的发展受到严重挫折,直至改革开放中兴,前前后后也有20年之久。可以说20世纪这100年法学的发展是在“先天不足”,“后天失调”,时有前进、时有停滞、时有倒退的情况下取得的。

第四,由于20世纪中国近代法学是将西方先进法学引进中国的100年,对于中国来说西方法学属于舶来品。因此,这100年来在法学方面模仿色彩很浓,民国时期如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亦是如此。民国时期首先是向谁学习的问题,从学校的设立来看,并无太多偏向大陆法或偏向英美法之分。但法学需以法律为研究对象,若法律是以大陆法为取向,法学则势必要以大陆法为取向。从清末立法改革乃至民国时期立法高潮的30年代,中国立法总的方向是采取大陆法立法模式,所以中国的立法及法学研究是以大陆法为范本,模仿痕迹非常明显。对于尚处于幼年时期的法学来说,无法超越模仿这一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出于意识形态原因,放弃向西方学习,改为向苏联学习,当时盲目模仿苏联法律成风。最后发现,苏联法学除了意识形态原因有所创新外,其法律基本体系仍然是大陆法体系。改革开放以来,大陆学者在法律虚无主义、法学著作空无所有的沙漠中接触到了西方法学著作,尤其当受困于语言的障碍还不能阅读外文著作、台湾的著作蜂拥而入时,开始了以模仿台湾法学为表象的模仿西方法学的新阶段。在这一时间段内也有一些颇具开创新意的著作,但为数不多尚不能形成主流。总之,20世纪这100年中国法学总体上尚处于幼年阶段,模仿阶段,有待后来学者迎难而上,继续努力,以期跻身于法学强国之列。

总的来说,中国法学家在如此艰难的环境中不断为中国的法治昌明做出了极大的努力,把他们的成就记载下来是对历史的告慰,也是对传主本人的感谢!

本书附有何勤华教授写的《20世纪的中国法学》以及程燎原教授等写的《20世纪中国法学大事记》

     20世纪中国知名科学家学术成就概览·法学卷》主编 江平

                                            2013年12月25日专业书籍的“非专业”阅读——以费青先生为重点(一)

江平教授“前言”(部分)翻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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