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飘扬,送别师长——追忆陶和谦老师的点点滴滴(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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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和谦毕业证北京政法学院钱端升信函 |
(十七)
以我个人的看法,陶老师珍藏的北大学生证和北京政法学院毕业证,极具历史意义,甚至可以视为北京政法学院——以及其后的中国政法大学——的校级文物。
陶老师毕业证翻拍件。
毕业证清楚载明:
陶和谦 江苏镇江市人 年二十二岁 在本院修业三年期满成绩及格准予毕业
此证
毕业证上加盖有“北京政法学院印”和“中央人民政府高等教育部印”。
陶老师留存的另一幅照片明确注明“北京政法学院一班九组全体学员毕业合影”,落款时间“1953.7.1.”此照正可与毕业证互证。
书影。
校史系列之《法大凝眸:老照片背后的故事》(以下简称《凝眸》)载有毕业生合影及合影的具体时间:1953年7月23日,背景明显是沙滩校区的灰楼南侧。
翻拍自《凝眸》,下同。
此次重读校史之《华章》,一段读过多次的文字——“毛泽东手书‘北京政法学院’”——有了新的理解。原文云:
当日,学院挂起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同志为学院题写的“北京政法学院”校匾。这个“毛体”的“北京政法学院”校名,是在学院成立典礼举行前,毛泽东同志于1952年11月下旬抽空题写的。关于这个题名还有一个感人的故事。
那是在1952年10月12日,钱端升写信给时任中央人民政府秘书长的林伯渠,呈请毛泽东主席题写校名。钱端升在信中写道:
林老:
北京政法学院为了镌制校徽及校匾事,拟恳求毛主席书“北京政法学院”几个字。作为镌制校徽及校匾之用……毛主席工作繁忙,我起先本不敢将师生们的愿望上达。但我终于提出了这个请求,因为在沙滩原北京大学的正门一向便悬挂着毛主席在一九四九年所写的“北京大学”匾额,今后换上一个“北京政法学院”的匾额,如果仍是毛主席的字,是可以继续显出沙滩这一地点的历史性的。请您考虑我们的请求,并请转呈主席。我们每一个人都热望我们校门所悬挂的匾额上和我们身胸所佩带的校徽上,仍有我们所热爱的毛主席所写的字。
十月十二日
为核实细节,我今天电话请教了杨鹤皋老师和谢荣世老师,杨鹤皋师开始如同谢老师一样,对文中“沙滩原北京大学的正门一向悬挂着毛主席在一九四九年所写的‘北京大学’匾额”没有印象,后经杨鹤皋师翻检珍藏的老照片,证实“正门”是红楼前的南校门,确实悬挂着毛体“北京大学”匾额。
1952年院系调整后北大西迁,沙滩成为新成立的北京政法学院校址。与当年组成北京政法学院的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以及革大等校的师生不同,北京大学法学院政治学系和法律学系的师生,身份改变了,但工作、学习地点仍在沙滩,红楼、北楼、灰楼、民主广场等仍是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钱端升先生作为原北大法学院院长和新成立的北京政法学院院长,自然対沙滩校区的历史性更有体认。钱端升先生的信函,自然代表了全院师生,但文中“继续显出沙滩这一地点的历史性”更能代表原北大师生的心声。同样的文字,如果注意费青、程筱鹤(与钱端升同为学校筹备组北大成员)等原北大教师以及陶和谦、杨鹤皋等原北大学生的视角,而且置身于建校之初的沙滩校区,也许更能理解钱端升先生信函丰富的历史信息。
翻拍自《凝眸》。
明乎此,也使我对就读北京政法学院时的校匾有了新的认识——尽管此时校址已经位于远离沙滩的西土城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