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忘东吴老先生——追忆“师叔”刘造时(续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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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造时乒乓球宿将律师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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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引赵伯珩回答“我最心爱的人”问题载《年刊》一个颇具特色的小栏目,题为“嘘!侧过耳朵来,我告诉你一个秘密:”。该栏目设计的问题有:毕业后的志愿、星期日我是怎样消遣、我最喜欢的娱乐、我最爱读的三两本书、我最爱的人和我最钦佩的人等(按:原文没有序号,为了阅读方便,我加了序号)。读之不仅个性鲜明、活泼有趣,还能发现某些主人公未来生活的端倪。
级长刘文华的回答依次是:说点话,做点事,如是而已;尚无计划,不敢说;知我者知之;无最爱读的书,亦无不爱的书;某某;控制英雄的美人与驾驭美人的英雄。
俞伟奕的回答是:常到最高法院去走动走动;听音乐;听刘世芳先生的法律伦理;好看的书;不会得哭的人;不会得笑的人。
潘汉典的答复是:再埋头若干时候,然后奋起,做个战士;要不然即归去种竹养鱼;读点诗,看看画,不然便漫游旧书肆去;在家里傍着母亲听儿时的故事或到海滨玩水;O.W. Holmes, Collected Legal Papers; O. Spengler, 西洋之没落;L. Hearn, Lectures on Literature;冰心全集;红楼梦;Reynolds与Renoir笔下的人—美神;母亲父亲。
刘造时的答案更有意味:做一个青天大法官;看戏;读消闲书;找腻友谈心;打球;甚多,惟偏于动的,如各种球赛等;《三国》、《水浒》、《巴金短篇小说选》;不好意思说出来;鞠躬尽瘁,不计成败的诸葛亮。
2002年7月,刘造时赴苏州游玩时看到乒乓球台,技痒难耐挥拍上阵,刘氏“推挡”雄风犹在!照片借自刘先生女公子Linda。
我在旧文“受教前辈,慢读东吴——拜访东吴前辈补记之一”里提到了刘造时与乒乓球的故事。迄今仅见的一篇追忆刘造时先生文字是《上海邮政报》公众号推出的“往事悠悠:生如夏花般绚烂,逝如秋叶般静美——追忆老邮工刘造时先生生前二三事”(2019-03-25,作者盛涤民,以下简称“二三事”)也对“乒坛宿将”刘造时有所介绍。刘造时自己撰有“忆上海邮务乒乓球队”的长文(载《体坛先锋》,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其文自道:
我从小喜爱乒乓球,中学时代,上海沦为孤岛,学校除一张简陋的乒乓台外,别无其他运动设备和场地,于是乒乓就成为我唯一的课余活动。1939年,上海乒乓球联合会举办全市中学杯乒乓球团体锦标赛,由丁度、陈霖笙主持,我代表江苏省立上海中学乒乓队参加。……这次比赛,省上中队经过苦战,最后夺得冠军。
刘造时(后排左三)1939年获奖照片。照片借自Linda。
1941年我在东吴法学院一年级读书时,邮局招考邮务员,我决定报名应考。这固然悬由于邮局职业是个铁饭碗,生活有保障邮件处理部门又多三班制,便于我这个家境并不宽裕的穷学生可以半工半读,解除我做教师的母亲的沉重经济负担,但邮务乒乓队对我的吸引力也不能不说是一个因素。考取邮局我就可以成为我所向往的邮务乒乓队的一员,继续我的学业与我所喜爱的乒乓活动。当年5月,我被录取入局,从此就开始了我一生的邮政生涯与半世的业余乒乓生活。
……面对如此良好的打球环境与条件,我心里有说不出的高兴,从此我上班一有空闲,就朝4楼跑,很快就和许多乒乓爱好者熟悉起来,建立了友谊。
……第二次(个人名位赛)在1942年举行,我也参加了,决赛时输给李光耀,由李夺魁,我为亚军。
原来,《年刊》里的打球和球赛都是刘造时日常生活的实录。
据“二三事”一文:
邮务乒乓队以阵容整齐,实力雄厚而跻身一流,敢与沪上各支强队抗衡,各种锦标赛都名列前茅,且长盛不衰,为社会各界津津乐道。
刘造时(前排中)1947年获奖照。照片借自Linda。
1955年,刘造时获上海市乒乓球比赛男子单打亚军,在1957年全市产业工人乒乓球联赛中获团体冠军。他作为上海工人队与上海市队主力队员,多次代表上海参加全国比赛。1956年在京参加全国工人乒乓赛时,受到了邮电部长朱学范的接见。1957年,刘造时被抽调到国家队,执教各地教练员培训班。
查阅《上海体育志》、《新华社新闻稿》(1955、1956)等,刘造时参加比赛及部分成绩都有记载。
周建军主编的《怎样打乒乓球》(苏州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甚至在“推挡球技术”里特别提到了刘造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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乒坛生涯只是刘造时的业余爱好。
2015年拜访,刘造时先生曾当面讲述过“政治上吃了两次苦”。
1952年“三反”运动,因主张“毋纵也应毋枉”,“不放走一个坏人,也不能冤枉一个好人”,被作为右倾的“运动绊脚石”,遭到“搬石头”——撤销邮局印刷科的职务,下放做营业员。1957年被动员发言,因逆耳之言被打成右派。
“载青十年祭”写道:
1981年被复出的邮电局党委书记某某某、某某某上调至邮电管理局,负责学会(经济研究会)和法律工作。报到时,某与我谈话:“你的右派是我签的字,这是时代历史所致,你早年学法,未曾一用,现在上来再干几年,学以致用吧”(大意)。(按:为避免不必要的误解和纠纷,原文名字以某某某代替)
前引上海市司法局颁发的刘造时的律师证,落款时间为1983年5月20日。即使在全国范围,也应该是较早的正式律师。
《老年生活报》2012年8月20日第一版有一篇题为“八旬律师还在出庭”的报道,其文写道:
根据上海律师协会的统计,目前上海市年过八旬的律师中,至少还有36人仍然正常执业,其中年纪最大的为1923年出生的刘造时律师。他们多在新中国成立前后接受专业的法律教育,经历了新旧时代的更替、国家和个人命运的跌宕。从未改变的是中国人百年的法治梦想。
从1983年算起,刘造时从事律师近30年,也算对早年所学的一点回报。
上海律师协会理事,曾任上海市律师协会秘书长、副会长的资深律师在“回顾而成的怀念”一文中述及“160法律咨询专线开通前后”:
20世纪90年代中期,电话已进入千家万户,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与社会活动中发挥着前所未有的功能与作用,日益显示其特有的迅速、方便的优势。与此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与法律普及,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规范一切行为的必要性,人们对法律知识、法律帮助的需求越来越多,越来越迫切。时任市法学会副会长的马锐同志与我商议:能否利用声讯直接让专家学者接受百姓的咨询?我和时任声讯公司法律顾问的刘造时即与声讯服务公司和邮电局的领导联系,提议上海市法学会与市声讯服务公司携手合作,由公司提供160电话专号,由法学会拟出专家名单,共同开通法律专家热线,实施快捷、低价、有效、有偿的服务。服务分民事、刑事、行政诉讼、婚姻家庭继承、经济、房产、知识产权、商标工商登记、金融证券保险涉外贸易、投资、国外仲裁和国内仲裁、劳动争议、海事海商、资产评估、公证、英语法律咨询等二十多条法律咨询专线。声讯公司通过转移呼叫专号,直接接通各类专家的电话进行咨询服务。若用户在电话咨询后仍需当面咨询或委托代理法律案件的,可再约期接待。此项声讯服务从1998年3月1日开始到1999年5月,持续了一年多……
(见上海市法学会编《探录法治的岁月:上海市法学会50年》,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此文说明,刘造时对上海律协的工作也有直接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