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读“东吴法学硕士”—以潘汉典、陈忠诚先生为重点(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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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
《通讯》第二期出版于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一月八日,注明“校内刊物”,其内容同样丰富精彩。
第一版载有“毕业同学返校记”,在此恭录如下:
本院为加强校友与母校及在校肄业同学联系起见,拟分次招待校友返校欢敘。上年十月十九日晚,第一次招待,计到各届同学陆聪祖、王传壁、高君湘等二十余人先在交谊室握手寒暄,参加该周乙组周会。大礼堂内,乙组各级同学毕集,静待各校友出临。……盛院长略致开会词,……第一届校友陆聪祖老同学……溯述第一届肄业情形。谓当时主持人为美籍兰金先生,彼时并无校舍,仅附设于中西书院内(即入后之东吴二中)(现在之本校校舍,即囊日东吴二中旧址。)并无经费,悉赖兰金先生苦心维持。毕业同学七人,张籋云同学年最长,为四十一岁,余年最幼,为二十一岁,现同学中四人已故,仅余三人,自毕业迄今,倏已三十年,今日母校气象蓬勃,是皆盛院长及诸先生(按:此处原件缺字,下同)。旋请第二届校友王传璧同学致简词。随由王同学起称。顿闻陆学长所云,迥忆卅年前旧事,感慨万端。谨为补充一二,谓彼时校中经济师资,均告缺乏,兰金先生苦心维持,所请先生,悉秉诚恳态度,登门恭请,动之以情,各教授鉴于兰金先生至诚,爰允担任。彼时并无薪水,有之亦仅极少之车马费而已,彼时学校尚未立案,各同学肄业,均为研究法学而来,其目的并非为欲充任法官或律师。兰金先生,入后有同学陈霆锐、吴经熊、及盛院长等,先后来母校主持校务,逐渐发达。今日济济一堂,无限欣快。揣厥缘由,当系卅年前种好因,故今日能有此好果。深望各同学在盛院长主持下,淬励奋发,使吾校前途,有更大之光辉云。各同学静聆两学长谈卅年前往事,咸各神往……
东吴法科创办于1915年,早期资料极少面世。最著名的校友吴经熊是学院第三届毕业生(1920年),盛振为是第七届先生(1924年)。我是第一次有幸阅读学院第一届和第二届校友入学之初的细节。
本人2015年摄于东吴法学院旧址。
我曾访问过东吴法学院旧址,经由上述文字,可以证实旧址还是东吴二中和中西书院的旧址——虽然不清楚现存东吴法学院大楼的具体建造时间。第一届毕业了7名学生,彼时健在的仅3人,第二届只毕业了两名学生,学校居然请到了第一届和第二届各一位校友,可见学校对此项工作的重视。文中提到的高君湘是第七届——与盛振为同窗。
第一版还载有“历年校况编成统计图表”,其文写得好:
本学院复员以来,各部门正力谋振刷。对于以往历年校况,及册籍掌故,靡不详加整辑。继往开来,正多借镜。兹悉近月来统计工作,已制成图表甚众,辑列各项统计概要如下:
(一)教职员人数以一九四八年秋季为最高,在七十五人以上,以往仅一九三零年曾达至五十五人之高峰。(二)学生人数以一九四八年秋季之七百八十八人为最高。(三)历年经费以一九三四年为最高峰,每学期收费于开学时值米一万一千余石,本年度开学时仅值六千石。(四)每学年添购图书比率以一九三三年蒐购量最高,曾增购中文书一千一百余册次之,本年度之六百余册又次之。增购西文图书以一九三二年之六百余册为最高,一九三六年之五百余册又次之。(五)历届毕业生人数比较,以一九三三年之九十名左右为最高,而以一九三五年之八十余名次之。研究生毕业人数则以一九四八年至七名为最高。(六)学生籍贯比较,以苏籍最多,浙籍次之,粤籍又次之,皖籍又次,鄂籍又次,闽籍又次。(七)历届毕业生职业比较,律师约占百分之卅九,公务员百分之十三,商界百分之九,普通教育百分之八,会计员百分之七,司法界百分之六,法律教育百分之四。(八)历届自费留学校友,以前往美国者最多,英国次之,法国又次之。公费出国者,以英国为最多,瑞士次之,美国又次之。(九)在校学生年龄均在十六岁以上,卅六岁以下;以二十至二十一岁为最多。(十)至现在在校肄业同学,有七百八十八人;中有教职员子女七人,校友子女四十六人云。
通过以上各项统计概要,我们对东吴法学院的历史会有更加清晰的了解。更重要的是,学校对于自己历史的尊重态度——“靡不详加整辑”,尊重自身历史的学校才会得到社会的尊重。
第二版有一则消息耐人寻味:
十月七日举行补考
上学期不及格各课学生,教务处已于十月七日举行补考,计补考课程有罗马法、英美法、英美刑法、英美契约法、英美侵权行为法、英文、票据法、土地法、国际公法、刑诉、民诉、行政法、宪法、刑总、民总、债总、债分、商概、法院组织法、继承法、物权、立法原理、经济学、财政学、高级会计、国际汇兑、货币银行、西洋史等廿余种,参与各课程补考学生二百零六名云。
1948年秋季学生人数为788人,其中一年级学生人数约180人,补考学生主要是高年级学生——不含一年级学生,以此初步推算,补考人数约占参考人数的三分之一。东吴法学院的严格管理和高标准,由此也得到验证。
我对《通讯》第四版更感兴趣。
“章任堪倪征YU(日加奥)两同学莅校演讲”一文即使是当年,也应该是学院的重要新闻:
前本学院教授,现任最高法院推事章任堪先生,日前抵沪及新自东京国际军事法庭返国之倪征YU(日加奥)博士,对本学院甲乙组学生作公开演讲,按两氏任职司法界多年,蜚声法曹,此次莅校讲演,对本校同学,实多鼓励云。
“章任堪倪征YU(日加奥)两同学”一语中的“两同学”可作“双关语”:既是东吴法学院毕业的同学,也是同届同窗——本科均毕业于1928年。该届只毕业了14名同学。参加东京审判的鄂森、国际法院法官李浩培以及潘先生业师、任《元照英美法词典》顾问的姚启型等都是该届毕业生。也许与章任堪后来去台湾有关,大陆有关章先生的资料并不多。
《东吴法学先贤文录•国际法学卷》收录了章任堪一篇论文,题为“国际私法中关于离婚与别居之研究”,脚注对作者的说明是:
章任堪,浙江人,哈佛大学法学博士,曾任东吴大学法学院教授。著有《优待出征抗敌军人家属法规浅释》等。
章任堪(1904—?),浙江上虞人,1927年复旦大学文学士;1928年获东吴大学法学士学位(东吴法学院第十一届毕业生,与倪征燠、李浩培同届)1930年获哈佛大学法学硕士学位,1931年获哈佛大学法学博士学位(S.J.D.),博士论文《英美冲突法规则的基本则》(Fundamental
principles of the Anglo-American rules of conflict of
laws)。章任堪是第一个在哈佛法学院取得S.J.D.学位的中国人。历任北平、南京、上海地方法院及高等法院检察官、推事,1939年署理最高法院推事,1942年任最高法院推事。抗战期间任朝阳学院(重庆)教授,讲授国际私法和民法。1949年去台湾,1951年任驻日本“大使馆”参事,1957年回台湾从事律师业务。
据作者的研究:直到20世纪30年代,哈佛大学才出现三位中国籍法学博士。1931年章任堪获得博士学位,成为第一个取得哈佛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的中国人;1932年,卢峻成为第二个取得哈佛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的中国人;1935年,杨兆龙成为第三个获得哈佛大学法学博士的中国人。耐人寻味的是,三位获得哈佛大学法学博士学位者无一例外都有东吴法学院教育背景:杨兆龙1927届;章任堪1928届;卢峻1930届。这也再次证明东吴法学院的教育质量即使在美国也毫不逊色。顺便一提的是,王伟也是前述专著《中国近代博士教育史:以震旦大学法学博士教育为中心》一书的作者。
经请教倪乃先老师,章任堪与倪征燠先生确实是东吴法学院同窗。查阅东吴法学院历届毕业生名册,1928届没有章任堪,但有章寿昌,我个人初步推断,一个应该是名,另一个应该是字。
章任堪(左)与庞德合影,翻拍自倪乃先老师相册,在此向倪老师致谢!
我拜访倪乃先老师时曾翻拍过章任堪赠送倪先生的一幅章先生与美国法学家庞德的合影,照片背面有章先生的亲笔“题记”:
哲存吾兄惠存
弟章任堪敬赠
二十六年二月与庞师摄于首都
哲存是倪先生的字,以此推断,任堪也可能是章先生的字,名寿昌——有所不同的是,倪先生以名行世,章先生以字行世。
“海外同学消息”一文披露了郁去非的细节:
郁去非同学,自今夏修毕本校法律学研究所学程后,即首途赴美入印第安纳大学继求深造,顷接郁君九月十八日由美来函,略云在该校中国同学,共约三十人,而习法者仅五六人,皆属东吴同学,该校功课严紧,各法科同学大约修毕三十六分(分一学年又一暑期修毕)即可获JD学位……
“毕业同学简讯”一文署名“福园”,应该是《通讯》编辑、1933届毕业生姚福园。兹引部分内容如下:
……民二十级同学钱清廉君,自毕业后即考取第一届中英庚款,赴英留学多年,回国后初任职司法行政部,现任中央大学法学院院长。
……民十六级老同学桂裕君,前在上海第一特区法院,任职推事有年,抗战期间,任职国防部,复员后来沪加入老同学鄂森事务所,执行律务,旋任职东京国际法庭,现已回国,任司法院参事。
民十六级同学孙晓楼君,曾任本学院副教务长,在本学院执教有年,复员后曾任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浙江分署署长,自卸任后,复荣任司法院顾问,兼法规委员会副委员长,近复发行《新法学》月刊,已出五期,深为学界重视云。
民十六级同学祝修爵君……
“民十六级”即1927届,杨兆龙、孙晓楼、丘汉平均是这一届毕业生。1930年硕士陈文藻本科也是这一届。桂裕因为去了台湾,大陆有关桂先生的资料很少,尽管先生是当年东京国际审判的中国代表团顾问之一——其他三位是倪征YU(日加奥)、鄂森和吴学义。
东京审判期间倪征YU(日加奥)(右一)、桂裕(中)和吴学义在日本某地方法庭前留影。翻拍自《倪征YU(日加奥)史料展》。
据《中国国民党百年人物全书(下册)》(团结出版社2005年版)一书:
桂裕Gui
Yu(1903一?)
我于2016年拜访台湾东吴大学时,曾蒙学校厚谊,允许我翻阅了学校图书馆保存的桂裕先生的部分著述。也曾有幸在逛旧书店时入手桂裕先生著《二五七四年》,序言作者正是章任堪先生。
今天再次就翻拍自倪乃先老师的老照片请教倪老师,倪老师忆及1997年陪同父亲访台,曾专程拜访桂裕先生,两位东吴老同学相见甚欢,晤面相当感人,桂先生赠送的水晶球倪老师至今还保存在书房里。
倪征YU(日加奥)(左一)、桂裕(左二)、李模(右一)及夫人许婉清参加晚宴。照片翻拍自倪乃先老师相册。
1997年5月26日,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在来来饭店宴请倪先生,桂裕和曾在重庆司法行政部工作的李模及夫人许婉清参加。据倪老师回忆,回国前李模特意请倪老师带礼物转交(北大法律系)业师芮沐先生。关于芮沐先生与李模师生间的学术交往,可参看小文“未名湖畔忆芮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