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2010-05-15 22: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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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社会实践活动三下乡综合测评加分细则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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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基础分(共1分)
1、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及时上交实践登记表、实践日志、实践活动总结(有调研任务的实践活动还必须提交调查报告)。
2、社会实践时间达到一个星期以上,实践过程中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并且由本人亲自完成。
3、有社会实践鉴定。单独参加实践的个人鉴定,由实践单位或实践地政府撰写并加盖公章,实践团队内队员的鉴定,由带队老师或队长撰写并签名。
4、满足以上条件者综合测评加1分。
二、奖励加分(共3分)
1、参与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征文与摄影比赛并获奖,加1分。
2、受校级表彰的优秀实践团队成员或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分子(两者都具备者,只取其一),加1分。
3、受省级表彰优秀实践团队或先进个人,加1分。
满足以上任意一条者,即可加相应的分值,以上三项可以累计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