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诗名作赏读(16):“中国象征派第一人”——李金发及其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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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新诗之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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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小传】
弃妇之隐忧堆积在动作上,
夕阳之火不能把时间之烦闷
化成灰烬,从烟突里飞去,
长染在游鸦之羽,
将同栖止于海啸之石上,
静听舟子之歌。
——李金发《弃妇》
那时因多看人道主义及左倾的读物,渐渐感到人类社会罪恶太多,不免有愤世嫉俗的气味,渐渐的喜欢颓废派的作品,鲍德莱的《罪恶之花》,以及Verlaine(魏尔伦)的诗集,看得手不释卷,于是逐渐醉心象征派的作风。——李金发《文艺生活的回忆》
诗之需要Image,犹人身之需要血液。现实中,没有什么了不得的美,美是蕴藏在想像中,象征中,抽象的推敲中,明乎此,则诗句自然铿锵可诵,不致“花呀月呀”了。——李金发《序林英强的<凄凉之街>》
他要表现的是“对于生命欲揶揄的神秘及悲哀的美丽”。讲究用比喻,有“诗怪”之称;但不将那些比喻放在明白的间架里。他的诗没有寻常的章法,一部分一部分可以懂,合起来却没有意思。他要表现的不是意思,而是感觉或情感;仿佛大大小小红红绿绿一串珠子,他却藏起那串儿,你得自己穿着瞧。这就是法国象征诗人的手法;李氏是第一个人介绍它到中国诗里。许多人抱怨看不懂,许多人却在模仿着。他的诗不缺乏想象力,但不知是创造新语言的心太切,还是母舌太生疏,句法过分欧化,教人像读着翻译;又夹杂着些文言里的叹词、语助词,更加不像——虽然也可说是自由诗体制。——朱自清《<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导言》
他的视觉常常观察遍万物之喜怒,为自己之欢娱与失望之长叹。执其如椽之笔,写阴灵之小照和星斗之运行。——李金发《诗人》
弃妇
长发披遍我两眼之前,
遂隔断了一切羞恶之疾视,
与鲜血之急流,枯骨之沉睡。
黑夜与蚊虫联步徐来,
越此短墙之角,
狂呼在我清白之耳后,
如荒野狂风怒号:
战栗了无数游牧。
靠一根草儿,与上帝之灵往返在空谷里。
我的哀戚惟游蜂之脑能深印着;
或与山泉长泻在悬崖,
然后随红叶而俱去。
弃妇之隐忧堆积在动作上,
夕阳之火不能把时间之烦闷
化成灰烬,从烟突里飞去,
长染在游鸦之羽,
将同栖止于海啸之石上,
静听舟子之歌。
衰老的裙裾发出哀吟,
徜徉在丘墓之侧,
永无热泪,
点滴在草地
为世界之装饰。
(选自李金发《微雨》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年)
【点评】
《弃妇》是李金发第一本诗集《微雨》的首篇,大约写于1920年,后经周作人推荐,于 1925年2月16日在《语丝》第14期发表,署名为李淑良。这是诗人的处女作。
《弃妇》一问世,便以“别开生面”的“晦涩”难懂引起诗坛关注。因此诗从语言到意象有着非常明显的西方象征派诗歌的烙印,与中国早期新诗或白描写实,或直抒胸臆的现实与浪漫的美学风格大为不同,遂成为中国象征诗派的开山之作。1925年11月,李金发的《微雨》出版,标志中国象征诗派诞生,诗人也成为“中国象征派第一人”。
所谓象征诗派,形成于19世纪80年代的法国,其理论基础是主观唯心主义,认为现实世界是虚幻的、痛苦的,而“另一世界”是真的、美的。诗的目的在于暗示这种虚无飘渺的“另一世界”;要求用晦涩的语言刺激感官,产生恍惚迷离的神秘联想,形成某种“意象”,即所谓“象征”,诗的“象征”便是沟通两个世界的媒介。法国象征诗派的代表诗人是波德莱尔、魏尔伦、马拉美等。朱自清对象征诗派做过比较通俗的解释:“象征诗派要表现的是些微妙的情境,比喻是他们的生命,但是‘远取譬’而不是‘近取譬’。所谓远近不指比喻的材料而指比喻的方法:他们能在普通人以为不同的事物中间看出同来。”
李金发1919年留学法国,专攻雕塑,当时风靡法国诗坛的象征诗派的诗歌也吸引了他的目光和心灵,以致手不释卷日夜阅读波德莱尔、魏尔伦、马拉美的诗集,这些法国象征诗人的作品成为他创作的最初范本。
《弃妇》一诗比较成功地运用象征主义的手法,通过独特意象的排列组合,比如:第一小节中“鲜血之急流,枯骨之沉睡”、“黑夜与蚊虫”、“荒野狂风”,第二小节中“游蜂之脑”、“山泉”、“红叶”,第三小节中“夕阳之火”、“游鸥之羽”、“海啸之石”、“舟子之歌”,第三小节中“衰老的裙裾”、“丘墓之侧”、“世界之装饰”等等,营造出诡秘、阴沉、惊恐、绝望的气氛,将被抛弃被歧视而流落踉跄于荒野墓地中的那个衣衫褴褛疲病衰老的女子就安置在这个场景中,从而隐秘地、曲折地,甚至是怪诞地表达诗人主观的感受和丰富复杂的内在情感。这首诗没有具体的背景和细节,读者需要借助自己的联想和感觉,品味其朦胧的意象所传达暗示的特定的氛围和情绪。朱自清讲李金发的诗“不将那些比喻放在明白的间架里。他的诗没有寻常的笔法,一部分一部分可以懂,合起来却没有意思。他要表现的不是意思而是感觉或情感;仿佛大大小小红红绿绿一串珠子,他却藏起那串儿,你得自己穿着瞧”。(《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导言》)
诗中的“之”,很多,很独特,若换成“的”,诗味全变。这也是诗人李金发做新诗的一个独家技艺。
【编者按】
其实,李金发的诗,是在“怪”中有着无名的伤感,比如对生命、对爱情。
有感
如残叶溅
血在我们
脚上,
生命便是
死神唇边
的笑。
半死的月下,
载饮载歌,
裂喉的音
随北风飘散。
吁!
抚慰你所爱的去。
开你户牖
使其羞怯,
征尘蒙其
可爱之眼了。
此是生命
之羞怯
与愤怒么?
如残叶溅
血在我们
脚上
生命便是
死神唇边
的笑
【点评】
《有感》感的是“生命便是/死神唇边/的笑”,是生命与死亡。诗人从一片鲜红的枯萎的落叶起笔,联想到“死亡”,再进而因惧怕或抗拒死亡而要及时行乐,“载饮载歌”,“抚慰”“所爱”,接下来就是抚慰的行动、结果、心境。这一句“生命便是死神唇边的笑”足以撑起全诗的骨骼。整首诗,对死亡与生命关系的审视有点颓废消极,这正是象征诗派的一个重要主题。但谁说颓废消极不是对人生的另一种热爱呢?
律
月儿装上面幕,
桐叶带了愁容,
我张耳细听,
知道来的是秋天。
树儿这样消瘦,
你以为是我攀折了
他的叶子么?
(选自《微雨》,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年)
【点评】
诗人在自然的季候变化中,品味人生与万物发展变化之“律”。这样一个重大的哲学命题,仅用七行诗句,三个意象——月、云、枯萎的秋叶表达完成,并分别通过视觉和听觉两个角度,写出秋天的萧瑟凄清。最后一问,用拟人化手法进一步引人深思:事物兴衰是自然之律,生命之律,人间万物之律,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