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好几起民怨与公权力对抗的事件发生。而身边的朋友也发生过令人扼腕的公权力失效的事件。这些事件是对新中国的考验是越来越激烈。

罗生门的事件在世上特别的多,通常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非事件的当事人,旁观的人是观察不清的。像这类的事件通常都是两败俱伤的,当然有一方受伤比较重,一方会比较轻(从实质的价值上来看);但从对社会上来看,对政府的观感的受伤是比较重的,而这个就是开始积民怨了,为政者不可不察。
民众的抗争不见得都是合情合理合法的。而公权力的维护如果过激而又不做危机的后续处理的话,其实受伤害的是政府的威信。因为民众会同情弱势的,而形成偏见,所以公权力维护的同时,必得做相对应的后续危机处理;不然霸权被认为是公权力的正当手法,最后就是民怨的积累。

四川自焚事件,泰琪峰房产事件,都被认为是霸权的公权力。而这种事件是越来越多。昆明的城市建设改革虽有民怨,但有正当的目标,及配套的措施处置。所以是一时的不习惯,称不上民怨。而非正当的目标,与选择性的新法盖旧法的公权力,与不恰当的补偿是真正的民怨。愿中央机关去正视这些民怨,给民众一个公平公正的解释。
愿国运昌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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