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一篇博文“斗得过小三,不如赛得过狐狸”,谈论一周前挺热门的话题:著名编剧六六斗小三。估计博主是赛得过狐狸的自信的女人。又看了另一篇博文,也是谈论六六,说女人何苦为难女人,首先应该收拾身边的这位当事人。猫偷腥应该怪罪猫,不应该首先怪罪腥食。大家在评论里热火朝天地争论是先收拾小三,还是先收拾男人。我忍不住也留下评论:还是先收拾自己吧。
女人真够累的,既要做贤妻良母,又要做狐狸精,还得时时提防小三的出没。六六此等名气的女人,不仅身体强悍(看照片),文笔口才高超,智商想必也不是一般,仍然被小三如此地威逼,还不得不低三下四地声明:他爱我多过你。
不禁感叹:象我等才气智力很一般的女人,遇见小三,只能缴械投降了。先收拾谁,怎样收拾,真不是我这等智商能想得明白的问题。
看另一位博友的博客,她把男人在外找小三,看成是在进行体育活动。比如打乒乓球,总得找一个陪练,老婆没有体力或者技术陪着打,只能另外找人,小三就是那陪练,体能或者技术都比老婆强。与年轻人可能玩得很HIGH,但活动完了,还是回家吃饭睡觉,一切照旧。
前一阵子,经不住我的唠叨,他决定送我一直想要的无敌兔(佳能 5D
II)。以前他总是嘲讽我:连傻瓜相机都没搞明白,还想玩单反?本来不用征询他,我自己买就行,反正他不玩。但毕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还是征得他同意为好。他去那家著名的电器商场看相机,营业员说:无敌小三(5D
III)都出来了,谁还玩无敌二奶?说得他一头雾水,他对此行情确实不了解。他没时间跟营业员探讨,况且小三比二奶贵一万多,就说是大婆钦点的,听她的准没错。看他左手拎着无敌兔,右手拎着我觊觎已久的另一款电器回来,笑得我见牙不见眼。鉴于我总是把名牌穿成地摊货,他严肃地要求我一定要看说明书,别把单反玩成傻瓜。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