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似乎是人类生活中最大的财富。对幸福的追求,对快乐的追求,在美国的宪法中乃是以人权的形式确定下来的。如何发现自己的幸福,彼时情况的幸
·福感觉,无论如何又是另一个问题了。与所有被广告或是消费取向的时代所诱导的引诱和错觉相背而驰,社会心理学的研究明白地指出,幸福是无法用金钱购买的。
受美国经济杂志《富比士》(Forbes)委托所做的一项调查显示,事实上,金钱本身无法造就幸福。非常有钱的人绝不会比“中等平均族群”更幸福。尽管物质情况可以产生短时间的幸福感,不管是中了六合彩或是大手笔买件昂贵的衣服,这对做为生活基本感觉的真正幸福并无助益。
为了弄清这个问题:究竟有没有这种生活幸福的人,而且如果答案为“是”,又是如何刻划出幸福的生存之特征,美国心理学家们早已着手这方面的研究。结论是:具有“长期的幸福者”,这种人明显地长期生活幸福,因为他们原则上对世界的看法乐观,其自我意识单纯,懂得和他人开放并友善地来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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