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心理咨询师谈要求完美
(2019-12-12 21:15:17)
要求完美是指人们在认识上对自我及环境要求十全十美,即希望自己没有缺点、没有不适、各方面都很优秀,希望他人没有私心、绝对高尚,希望社会没有弊端、世界永远美好等。它是人们对自己及世界的一种认知上的强求态度,也是人们的一种生活信条或信仰,它是病理强求的基础,其他强求的表现均是以此为背景。要求完美包括对自我和环境两个方面。这里所讨论的病理性的要求完美,主要是指自我的要求完美,或在此基础上泛化或转化为对环境的要求完美。对自我的要求完美包括三个方面:对自我心理现象的强求,对自我生理状况的强求,对自我生存状况的强求。对自我心理现象的强求,是指强求自己能随心所欲地控制自己的心理现象,能将全部精力用在有意义的事情上,绝对地不出现自己不想出现的想法、情欲,完全把握自己的情绪及有一个绝对完美的个性等。这是所有心理病理中最基本的因素,即不能认识到自我心理现象中哪些是主观有为的,哪些是主观无能为力的,总是片面地认为,“凡是心理的东西都是主观的,凡是主观的东西都是自己应该负责任的”。
其实,心理现象可分为主观心理现象和客观心理现象两部分,那些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我控制不了的心理现象为客观心理现象,如人的本能、本性和哭、笑基本情绪等;那些主观意志能完全控制的、自我应该负责任的部分则称主观心理现象,如主观意志、有意注意等。对自我生理状况的强求,是指强求自己的身体状况永远处于良好的状态,没有任何不适,绝对没有某种疾病,百分之百不会患绝症等。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身体健康状况也处于波动当中,我们不能永远处于最佳的心理状态,同样,也不能永远处于最佳的生理状态。每个人都免不了有时会出现头痛、头晕、心慌、憋气、腰酸、腿疼等等,即使最健康的运动健将也经常会有各种生理不适。如果我们强求自己的身体永远处于一种健康的状态,那是注定要自寻烦恼的。并且,越是强求没有身体不适,我们就会越关注躯体的不适感受,对躯体的不适感就会更敏感,躯体的不适感受也就会更多、更重,甚至有时仅仅由于过度担心某种躯体不适就会暗示出该种症状。如担心自己患胃癌的患者真的出现胃部的不适,担心自己患心脏病者真的出现心前区疼痛等。谁都会有身体不适,正常与异常之间的区别就在于前者能够接纳,以平常心对待,其症状会随着生理状况的波动而好转消失;而后者则不允许这些必然的躯体不适出现,强求百分之百的健康,从而导致恶性循环而将症状固定下来。当然心理与生理是相连的,大多对生理的强求来源于对心理的强求,许多躯体症状也是由心理尤其是情绪症状转化而来。对自我社会生存状况的强求,是指过于强求自己的社会生存状况,希望有高的社会地位、得到所有人的赞赏、有足够的财力,并希望自己的社会地位越来越高,要求百分之百的不丢面子、不受挫折、不失业、不破产等。
这种对社会生存安全保障的过分要求常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1)过分注重他人评价。每个人在社会上生存都有一个社会形象,即他在别人心目中的位置、地位,别人怎么看他、评价他,在别人眼中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包括外表、气质、谈吐、人性、人品、财势、威望、人气、职业、价值观等。所有认识及评价综合构成了一个人的社会形象。由于每个人对他人的评价多是不一致的,无论是谁,都不可能让所有的人都说他好,也不太可能让所有的人都说他坏。同样一个人,同样一件事,有人说他好,也有人说他坏。即使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心态下,对另一个人的评价也是不一样的。因此,外界对我们每个人的评价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即人的社会形象带有不确定性的特点。如人们对先哲孔子的看法,不同的历史时期就有不同的评价,对秦始皇、武则天、朱元璋,以及康熙、慈禧更是褒贬不一。对现代伟人斯大林、毛泽东,也是不同的年代评价不同。伟人尚且如此,平凡的人更是这样。每个人都有他所喜欢的事,也有他所讨厌的人。
同样,任何人都在被某些人喜爱,也在被某些人厌弃。一个人的社会形象只不过是大多数人对他的暂时评价的综合。他人评价对一个人的行为起着重要的制约作用,它与法律法规、行政命令都成为行为的外在约束因素,一硬一软,相得益彰。而他人的评价与人们的生活更为贴近,我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受到他人评价的监督,即使没有他人在场,他人评价同样通过个体内部的良心、道德、价值观等发挥着作用。我们从小到大,接触的人越来越多,关注他人的评价逐渐得到强化和扩大,社会形象对人的行为的约束逐渐成熟,由原来的注重现实利益变为注重长远利益,由寻求直接的他人言语的认可变为对抽象的社会形象的追求,由在意他人的精神或物质的奖励变为在意自我内心的认可。因此,注重他人评价成为个体社会化的一个重要指标,即越是不注重他人评价,完全我行我素者,其社会化程度越低,而越是注重他人评价者其社会化程度越高。当然,过分忽略他人评价或过分注重他人评价均是心理疾病的基础,前者常出现各种病态行为,后者则是病态情绪产生的基础之一,也是我们现在所要讨论的重点。过分注重他人的评价是对自己社会形象的强求,要求自己得到所有人的好评,害怕有人对自己不满意,不能接纳被别人的议论、嘲笑、鄙视、忽略的可能性。然而,由于他人评价的不确定性的特点,使得过分注重他人评价的人给自己提出了一个永远达不到的目标,设置了一个使自己不断遭到挫败的陷阱。因而,他们不可避免地要经常痛苦、烦恼。
过分注重他人评价者常有如下表现:总是看别人眼色行事,行动之前先要揣度他人的意愿,如果预计与别人的意愿不符,即使明知自己正确也不敢按自己的意愿办事。寻求别人的好评是其生活的中心目标,其愉快来源主要来自他人的赞赏与认可。经常感觉到自己被别人轻视、嘲笑和忽略。常有被周围的人注视的感觉,并猜测是因为自己某种毛病或言行不得体。难有自己的个性,其观点、追求多为赶时髦,随大溜。不敢维护自己的权益,与他人利益冲突时多以“忍为上”处之。对他人提出的不符合自己意愿的要求不敢拒绝,事后又对自己的懦弱不满意。与人交往时总是首先考虑到别人对自己的印象,是否愿意与自己往来,而很少考虑自己对对方如何,是否愿意继续与对方来往。总觉得活着很累,常有身不由己之感,回顾自己的经历常感到自己的所作所为多是由于社会、他人的压力而为,难以明确找出哪些事是真正出于自己内心的所好、所爱。与人交往时总显得紧张,不敢与人对视,常有手足无措之感。在公众面前讲话总要作好充分的准备,并不可避免地出现明显的紧张。总是对自己不满意,喜欢拿自己的缺点与别人的优点相比。总是循规蹈矩,过于看重规章制度,很难有变通的行为,从不敢越雷池一步,哪怕明知制度不合理。如果符合上述三条以上就达到明显的对社会形象的强求了,符合一条则要有所疑虑了。过分注重他人评价是对自我社会性强求的主要表现,在东方理性文化下尤其显得突出和重要。
(2)过分争强好胜。争强好胜是指人们要求自己强过他人、胜过对手的倾向。希望自己有比他人漂亮的外表、潇洒的风度、强健的体魄,有较高的社会地位、更多的财富,有比他人优秀的家庭成员和人际关系,希望自己没有挫折、失败和缺点。与他人比较达到一定的目标后,要寻找新的更高的目标来代替。争强好胜来源于人的发展欲望及安全欲望,它是社会及个体发展的基本动力之一,它使人们不断奋斗、上进,不断竞争、发展。是否充满竞争是一个社会是否具有活力的标志。争强好胜亦是安全欲的重要体现,我们越是感到自己强过别人,我们的安全感越强。“还有人不如我”,这是人类安全感的基本保障,如果一个人感觉到我什么地方都不如别人那就毫无安全感可言了,深信自己一无是处的人通常是要走向死亡的。人类不能没有好胜心,但过度争强好胜则会构成心理病理,导致许多不必要的烦恼。世界上没有一个人能各方面都比别人强,也没有一个人会什么都比别人差,没有绝对的“人上人”,也没有绝对的“人下人”,凡人都会有比他人强的一面。过于争强好胜,希望自己什么都比别人强,过于害怕竞争中的失败挫折,不允许自己有缺点者注定是要失败的。过于争强好胜者常有如下表现:生活的基本目标或愉快来源是比他人强,“出人头地”是他们生活的唯一信条。与别人进行比较是生活的一个基本内容,“我……比人强……比人弱”,“我怎么就不行”,“别人的孩子……我的孩子为什么就不如人”等常常为其口头语或意识的主要内容,并倾向于拿别人的优点与自己的缺点相比。过于在乎自己的缺点和短处,总为之耿耿于怀,而对自己的优点和长处多是予以忽略。头脑中思考缺点和短处所占据的时间远远超过思考长处所占据的时间。
长时间感到压力重重,难得放松,紧张、焦虑、不满等负性情绪为其主要的情绪背景。不断追求新的目标,达到某一既定目标后很快又要考虑新的更高目标或如何长久保持优势。如一位学生希望自己考上重点学校,考上重点学校后又要要求自己考到年级前几名,到了前几名又要考第一名,考了第一名则又担心如何保持第一;有人身为普通工人时,希望当科长,当了科长又想当处长,当了处长又要当局长,等等。在心中不能有未确定之事,总是希望将一件事干完后才能干下一件事,否则内心总是不安。难以享受成功的乐趣。对已取得的成功和胜利不能充分享受其快乐,很快就被对新的目标的担忧所替代,或者说在取得某一成功后他们并不感觉到有什么快乐可言,似乎他们只是为了成功而奋斗,而并不是为了享受成功后的快乐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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