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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心理人格的剖析

(2013-03-30 00:53:40)
标签:

心理

幻觉

剖析

杂谈

    诸位,我相信不管是与人还是与物打交道,你们都深知自己所持立场的出发点是十分重要的。对于精神分析来说也是如此。精神分析开始对于关系到心灵一切内容的东西的研究,而它与自我完全不同,它关系到症状,这个起点不管是对精神分析的发展过程、还是对它所引起的反响而言,都不是无关紧要的。症状是从被压抑中产生的,它们好像是被压抑物派往自我的代表;但被压抑物是与自我完全不相同的领域———一种异质的内部领域———就好像现实是自我的异质的外部领域一样(希望你们原谅我的这种奇特的表达方式)。
        这是一条从症状通向无意识,通向本能生活,通向性的道路;由于精神分析研究这些东西,因而遭到了堂皇的反对,人类不仅是性生物,而且还有比性更高贵更高级的欲望冲动。然而,我们也可以补充说,由于受到有关这些高级冲动意识的浸染,人们常常想当然以为有权利思考荒唐之事而忽视事实。诸位很清楚,我们一开始指出人类的病态,是起因于本能生活的要求和人类本身所产生的反对本能生活的抵制之间的冲突,我们一刻都未忽略这种抵制的、反抗的、排斥的因素,我们认为,它是由自己种种特殊的力量即自我本能装配起来的,它和一般心理学中的自我相一致吻合。
      事实上,由于科学研究要取得进步必须付出艰苦的努力,甚至精神分析也不能同时研究每一领域并很快就对每个问题发表意见。然而,当我们有可能把注意力从被压抑物转移到压抑的力 ①本演讲中的大部分材料和某些详细论述均取自于《自我与本我》(1923b)的第一、二、三、五章。量时,我们最后还是发现了自我,我们面对的这个自我曾看起来是如此地不言而明,而我们却抱有可靠的希望,深信在那里我们将再一次有所发现,即使我们还未做好充分的准备。然而,要找到研究的第一个人口却并不容易;这就是今天我要告诉诸位的东西。然而,我必须告知诸位,据我猜测,今天关于自我心理学(ego-psychology)的演讲可能会和以前关于潜意识心理(psychicalunder-world)的演讲对你们产生不同的影响。我不敢确定产生这种情形的原因。我最初以为你们可能会注意到,我以前对你们演讲的主要都是奇特和古怪的事实,而现在你们将要听到的主要是一些观点——— 即是说,推理。但那种想法并不符合事实。在进一步考虑后,我必须强调指出,我们在自我心理学中对事实材料所作的理性研究的程度并不比神经心理学高多少。而且,关于我预期的上述影响的缘故,我也不得不放弃其他各种解释:我现在相信,问题在于我们研究的材料本身的性质,在于我们未习惯于如何应付它。无论如何,我是不会吃惊于你们在判断时比以前更为谨慎和保守的。如果在研究的开始我们便能了解自己的情况,那么我们就可望找到探讨的方法。我们希望以我们自我,即我们本身的自我作为研究的材料。但这可能吗?
      毕竟,自我就其本质而言是主体;它如何能成为客体呢?行,回答无疑是肯定的。自我能够使自己成为客体,能够如对待其他客体一样对待自我,观察自己、批评自己,就好像神能了解自己一样。在这种情况中,自我使它的一部分相对于其余部分而存在。因此,自我是可以被分离的;在它进行活动时它至少能够暂时地分离为不同部分。事后它的各个部分又可以再次结合在一起。严格地说,这并不新奇,不过尽管人们一般都知道这一事实,却仍可能需要我们做出特别的强调。另一方面,我们熟知这样的观点,即病理现象通过夸张事物和粗略处理,可以使我们注意到正常的情况,否则我们就会将其忽略。凡是破损的东西显示出裂口和缝隙的地方,在完好的状态时就是一个接合处。如果我们往地板上扔一个晶体物,它就会碎裂但它的裂片不是杂乱无序的。它是沿着裂纹的线条形成的,虽然这些线条我们看不见,但它却是由晶体物的结构事先决定的。精神病患者就是这类性质的分裂物与破碎物。我们甚至于不能不对他们产生某种以往人们对疯子所具有的恐惧感。
      他们已经脱离了外部现实,但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他们知道的有关内部的、心理现实的情况更多一些,并可能为我们提示一些事物,这些事物是通过其他途径难以认识的。我们注意到,这些病人中有一群患有以为自己被监视的幻觉症。他们抱怨说,他们甚至在最隐秘的行动中也不断受到某种不明力量———可能是人———的监视干扰,在幻觉中,他们听到这些人在报告他们的监视结果:“现在他要说这件事情了,现在他要穿衣服出去了” 等等诸如此类。这类监视虽然不能和虐待等同,但却相距不远;它意味着人们不能信任他们,想等他们在干被禁止的活动时抓住他们并施以惩罚。但是,是否可以说这些精神病患者是对的,甚至在我们每个人的自我中都存在着一种这样的机构,它施行监视,威胁给予处罚,它明显地从自我中分离出来,并被错误地移置到外部现实中,不是吗?我不知道你们对此是否会和我产生相同的认识。自从上述临床情景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以来,我形成了这样的思想,自我中的监视性机构与其他部分的分离可能是自我构造的一个普通特征,我一直未放弃这个观念,它促使我进一步研究这样分离出来的监视性机构有什么样的特征和联系。下一步推论也很快被做出了。
       被监视的幻觉内容表明,监视只是处罚和评判的准备,因而我们据此推测,这个机构的另一个功能一定是我们称之为良心的东西。在我们身上,几乎没有任何其他东西能够像良心那样确切地使我们经常与我们的自我相分离,并很自然地与自我相对立。我觉得做某种我想做的事会令我很愉快,但我没有做是由于我的良心不允许。或者我做了某件违反良心的事情,因此而获得了很大的愉悦,但之后我的良心便通过痛苦的责备惩罚我,并使我对此行为感到悔恨。我也许可以简单地说使自我从我中区别出来的特殊机构就是良心。然而更为谨慎的做法则是使这个机构成为一个独立的事物,并假定良心是它的功能之一,而作为良心的评判活动的基本准备工作的自我监视,则是该事物的另一功能。现在我们既然准备承认该事物是一种独立的存在,我们就给它起一个自己的名字,从今而后,我们就把自我中的这个机构称之为“超我”(super-e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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