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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考察成瘾行为

(2012-03-18 23:43:33)
标签:

少儿

常习

中国

神经递质

多巴胺

杂谈

      行为主义者把人的大脑视为“黑箱”。箱子这头输入一个“刺激”,那头会输出一个“反应”。如果某种刺激总能对应一种反应,那就算形成了“行为定式”。至于黑箱里发生了什么,行为主义者认为没有必要考虑。后来,生理心理学家部分地弥补了这一缺憾。他们在人脑中找到了一些可以产生快感的神经递质:多巴胺、内腓肽、乙酰胆碱等等。如果外界某种物质刺激它们大量分泌,人就产生欣快感,进而形成依赖。毒品的作用即在于此,它们本身不能让人欣快,而是通过刺激多巴胺等神经递质的大量分泌使人感觉欣快。
        然而,生理心理学家进一步发现,某些行为也可以导致它们分泌。效果不如药物那么强烈,但更为持久。这就是各种“瘾”和“癖”的来源。在国内,一些网瘾治疗机构正是从戒毒机构转化来的,那里的医生首先要用药来减少这些递质的分泌。于是,生活中各种令人头痛的“瘾”和“癖”的源头就能确定了:某种行为导致上述神经递质分泌增加,它们就会固定下来,成为行为定式。其中一些便是“瘾”。需要指出的是,“行为定式”是个中性词,本身并无好坏之分。把一种行为定式称为“瘾”,认为它们需要改正、矫正,属于社会价值判断的范围。比如,四川人或者山西人即使离开家乡,也爱吃辣或者吃酸。这时候已经没有任何“水土”方面的理由,它们完全是行为定式。然而,人们为什么不把这些叫做“辣椒瘾”或者“食醋瘾”呢?因为大家认可它们是无害的食俗。又比如说,吸烟会导致疾病,这是人们推广戒烟的理由,而并非因为它本身是 “烟瘾”。为什么人们可以容忍“烟瘾”,但不能容忍“网瘾”呢?因为人在吸烟时可以工作,但上网就不同。这完全是个文化选择的结果。
       再比如说,某人一心扑在工作上,平时什么娱乐都没有,和家人相处也很少,这在以前被称为“工作狂”,有“自我牺牲精神”。社会往往向他们投来尊敬的目光。但最近一段时间来,人们逐渐把“工作狂”也归为成瘾行为。一个人只能从工作中找到快感,因此不惜放弃家庭生活,这种行为定式逐渐落下了负面的社会评价。从行为心理学角度讲,所有“瘾”的形成原理都是一样的。只不过有时代和文化的差别。比如,当今天中国电影界绞尽脑汁想把观众请回影院时,他们大多忘了,曾经有一个时候,人们疯狂地看电影,甚至都会导致成瘾。三四十年代,在上海有“大世界”,天津有“天外天”,都是原始形态的“shopingmail”,其中必有电影院。那时候,一些“全职太太”每天早上化好妆,来到这种场所,从首场电影一直看到末场,中间在那里吃午饭。不管放什么电影,甚至不管换不换片子,不看到最后散场不算完,呈现出典型的成瘾现象。 “电影癖”因为时间太久早被遗忘了。但“电视癖”却在今天仍很普遍。很有一批人要看遍所有电视节目才去睡。富裕起来以后,夫妻两人各抱一台电视,彼此互不搭理。这种现象出现在许多家庭里边。  电话刚刚从西方国家普及开时,便出现了一些人“煲电话粥”的现象。
       20世纪90年代它在中国普及时,同样有许多人爱“煲电话粥”。这完全可以称得上“电话瘾”。那时候,经常有家长发现电话账单上突然出现大量金额。问到电信局,服务人员就会反问:你家有孩子没有?有的话,那肯定是他干的好事!只不过,那个时候心理健康知识尚未普及,人们还没有把“电话瘾”当成“病”来治疗。当然,网络普及以后,网瘾代替了电话瘾、电视癖,成为最新最时髦的成瘾行为。
       其实,它们不过是一系列“瘾名单”中的新品种。有的“瘾”不仅危害自己,还危及社会。司法领域有一个名词叫“常习犯”,或者叫“习惯性犯罪”。以盗窃和赌博两种行为最常见。常习犯往往没有利益上的明确动机,只是不偷东西或者不摸牌手就痒痒。笔者曾经读过一篇报导:一个盗窃犯入狱后,总还想偷点什么,但又无从着手,便在放风的时候偷了院子里的一把土带回囚室。这就是典型的成瘾行为。在本篇里,笔者并没有深入讨论任何一种具体的瘾或癖,而是希望大家从整体上、宏观上把握这个问题:所有的成瘾行为机理完全一样。而且永远会有一些人属于 “成瘾人格”。没有网络和电玩,他也有可能看电视成瘾,打麻将成瘾,斗蟋蟀成瘾,甚至浪游成瘾———离家出走。所以,关键问题不是瘾,而是它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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