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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鹏(萨仁图雅):流浪者的绝唱----“安乐死”安乐吗?

(2010-01-11 20:29:05)
标签:

安乐死

自然死亡

流浪狗

痛苦

自主意志

分类: 动物心理与动物行为

未知死,焉知生?http://s2/middle/628abc35h7ce3005be701&690

 

去年十月份的一个夜晚,已经快十一点了,我与董新从山大带猫回来,到老校东边花园路口时,见有几个学生将一只被汽车辗过的小狗放在路边,他们在那里束手无策。我们急忙打电话联系所认识的动物医生,但是,他们都已经快睡觉了。有一位医生简单问了一下情况,说如果狗的口中没有血就说明内脏没有问题,可以等到第二天再说。

 

我们将将狗小心奕奕地装进猫箱,将他带回我家里。他疼痛得浑身发抖,一点儿也不能动,躺在那里,一刻也不让人离开他。好容易等到第二天早上,我带他去了最近的一家宠物医院,临时值班的医生看到他不行了,他已经严重脱水;我说给他喂过几次水呢,医生判断是他的肾脏被压坏了。看到他极度痛苦的样子,我想到给他做安乐死,但是,医生是个实习生,出于个人信仰,他拒绝给动物做安乐死。我只好轻轻抚摸着他,眼睁睁地看着他一点点走向死亡。但是,过了一会,他忽然奇迹般地坐起身来,像一个健康的小狗那样坐着,并且高昂起头,对天上发出动人心魄的长啸——那叫声凄婉而悲凉,与其说像一只狗的,不如说像一匹狼的。过了几分钟,他慢慢倒下了,神情与身体都开始放松,神志也渐渐模糊……半个小时后,他走了。在那一刻,虽然我从来不相信灵魂的存在,但是我感觉到仿佛他的魂在房顶上盘旋……我泪流满面,对着天棚向他说再见,祝他一路平安……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另一只叫“欢欢”的小狗的死。“欢欢”是我从狗监狱里带回来的一只黄色小土狗,他在那里就已经染上了犬瘟热。经过一个多月的救治,他不仅没有好转,而且病情越来越重。最后,病毒已经进入他的神经系统,他浑身不停地抽搐,并且痛苦地呻吟。最后一个星期,我晚上干脆就打地铺,睡在他身边,因为他看不到我就叫,我怕邻居睡不着,只好整夜搂着他,以便让他的叫声小一点。但是,后来他的面部神经抽搐到不能进食的地步了,一连几天流食也无法喂给他吃,他的脚趾也都干燥得龟裂了,无法站立。

 

在我最后一次带他去医院时,我已经决定接受为他做“安乐”了。当我从出租车上下来后,我迟疑了许久,心里非常难过。我将他放在草地上,想让他再最后吸一点空气,感受这个城市对他的最后一丝寒凉。他似乎从我无法按奈的悲恸当中感觉到了这个不幸,因为他所表现出极度的不安令我吃惊。在进诊所时,他努力地挣扎着;在为他实施“安乐死”时,他竟然剧烈地跳起来,发出极其痛苦的叫声,让医生大失所措。最后,他好像终于是睡过去了,呼吸一点点消失了,但是,直到一个多小时后,我们埋葬他时,他的身体还是温的--我几乎不相信他已经死了……

 

http://s4/middle/628abc35h7ce31a0d7c63&690


 

在救助实践当中,我所亲历的这些死亡的画面,使我不得不对“安乐死”进行审慎而严肃的思考。不“安乐”者反而死得自然而释然,“安乐”者死得反而很痛苦与不舍;这些都不能不让我考虑死亡对于动物究竟意味着什么。对于死,我们似乎需要一个充分的准备,一个肉体与精神上的准备,不管这个过程是多么痛苦的。自然的死亡过程与“安乐死”的巨大差别,让我不得不承认,对于死是什么,我知道得太少。

 

然而,从事流浪动物救助,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就是要不要给一些重病的、被医生宣判为不可救治的动物实行“安乐死”。拒绝这样做的人,被那些同意这样做的人视为是顽固不化的、不理性的;同样,前者也将后者看作是自以为是、充当上帝和任意剥夺生命的铁石心肠的人。

 

我此前对人的“安乐死”的合理性有过一些纯粹从哲学与心理学上的质疑,并且也曾经将我的主要想法通过与所指导的学生(曲晓琳)的讨论得以初步的展开;但是,当前对于动物“安乐死”的实施与其中的问题,引发了我的一些经验性的思考,这些思考使我开始怀疑我以前深信不疑的一些结论,并且重新考虑死亡本身作为一个过程及其对于生的意义。

 

对于“安乐死”,我的一个最大疑惑就是:如果动物的本能是好生恶死的,那么,“求死”一定是不合乎其自然本性的;这也就是说,它是在一种极端状态下的想要尽快结束不可承受的痛苦的选择。

 

关键在于,对于什么是“不可承受的痛苦”的界定却是相当困难的;我们对于肉体痛苦的承受能力与我们的精神与心理状态是相关的:积极而肯定的心理状态会直接抑制肉体的疼痛或者使我们表现出对于痛苦的较大的承受力;相反,那些选择“自杀”的人,往往是承受不了精神痛苦。

 

选择“安乐死”(一种变相的自杀)的人,即使是自称是为了结束肉体的痛苦,那也依然存在一个大问题:承受极端肉体痛苦的人,一般其精神状态都是相当令人忧虑的,大部分处于精神抑郁与消极状态――而在这种状态下,即便是没有肉体痛苦,人也可能有自杀的选择。这也就是说,在这种状态下的人强烈要求结束生命的“自主意志”能否被判定为是健康的,是一个关键。如果这种看似是“自主的意愿”其实是在一种病态精神状态下的表现,那么,它所要求的内容还应该被尊重、被执行吗?

 

当代进化心理学的一个研究动力就是通过对于动物行为与心理的研究,使我们更好地了解人的本性与自然本能。这些有助于我们对于文明社会中的人所存在的各种行为和心理情结做出新的判断与诠释。我不知道,我这里对于受重伤的动物的自然死亡与重病动物的“安乐死”的两个例子,是不是在某种意义上有助于我们重新思考死亡与“安乐死”的实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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