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s)的排序
(2009-12-22 22:11:49)
标签:
杂谈 |
十二月二十二日
曾经听说现代管理相信公司不单只为股东(shareholders)效力,还要考虑外围所有的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s ,包括公司外的供货商、社会、政府、债务人、无管理权的股东和顾客,另外还有公司内拥有管理权的股东,管理层和所有员工),但从未认真考虑背后的道理,直至...
最近听到一位阿里巴巴的员工转述马云(阿里巴巴的创办人、主席和CEO)在股东大会的一番话:「… 商业原则是客户第一、员工第二、股东第三
…」因为公司的命脉(收入来源)来自客户,但必须透过员工提供的优质服务,关系才能保持长久稳定,公司只要能够凭顾客和员工创造剩余价值,哪怕市场上金钱挂帅的投资者不赶来分一杯羹?(只凭记忆第三者引述马云的一番话,语气、内容可能有点夸张!)所以排行在顾客和员工之后,看着听着,感受到他对马云的崇拜,回家细想这排序,发现也不无道理。
服务为主的公司(如网站提供者包括阿里巴巴和网上黄页、美容院、培训中心等),不像地产发展商拥有庞大的土地储备,不像机械制造商拥有先进的技术和生产线,不像基建公司拥有法定特权,服务业基本上只是人(顾客)和人(员工)的生意,只要保住员工,便能保住顾客,所以排序应当是员工第一、顾客第二、股东第三,你同意吗?其他行业或者会有不同的排序,但相信股东也不一定排行第一。
那么为什么传统上股东的地位如此崇高?为什么书本教我们公司的终极目标就是为股东创造最高的价值?
公司的创办人为信念,为心中的一团火,出钱出力,排除万难,培育人才,建立事业,的确藉得公司上下的尊重和卖命,传统上,成功的老板(一般也是股东)都懂用人,对有潜质的员工百般栽培,令他们有天终成大器,员工有感知遇之恩,亦必鞠躬尽粹为老板争取最后的一分一毫;时至今天,西方传入把拥有权(ownership)和管理权(management)分家的有限公司制度,我想或多或少破坏了中国传统的宾主关系,现代的股东除了懂得高追低沽公司的股票外,对公司又作出过什么贡献呢?
现代的管理人是否应该也像马云一样,重新评估利益相关者的排序,为壮大企业而努力,而非只为唯利是图的股东谋求短期的回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