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上城北新区
夜夜都有“超女快男”
露天KTV每晚唱到凌晨两点,居民感叹快要“崩溃”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学生记者 沈果
《颍州晚报》
2010年8月8日
A4版
核心提示:
入夏以来,随着气温的升高,喜欢在晚上出门休闲的市民多了起来,市区一些广场和绿地的露天KTV也多了起来。“麦霸”们夜夜飙歌至凌晨。
8月3日晚11时许,记者来到市民反映的颍上县城北新区,采访中,亲身体会到刺耳的音乐和吵闹的场面对附近居民的影响。有市民甚至表示,“再这样下去,我的神经快‘崩溃’了。”
居民投诉:“半夜歌声”让人烦恼
市民叶先生反映,他家住城北新区南苑时代广场小区,附近政府广场上夜夜笙歌,让他和家人的正常休息夜夜受到严重影响,“再这样下去快神经衰弱了。”
叶先生介绍,政府广场内的露天KTV每天晚上七八点开始营业,一直持续到第二天的凌晨一两点,刺耳的音乐声和韵律不全的狂吼成了高分贝的扰民噪声。每晚都会有许多客人喝酒猜拳,喝到最后便吵吵闹闹。这种情况已经有三四个月了。
他说,“我还是住在这广场的东北方都感觉到受不了,你想想要是住正对面或者附近的居民,还能受得了?我爱人现在有身孕,每天晚上都因此休息不好,真不知该怎么办。此外,小区里住着很多老人,他们对此也有强烈意见。”
记者调查:附近路人各抒己见
8月3日晚11点许,记者来到颍上县城北新区,看到了两处露天KTV,一处在县政府广场,另一处在二新路与前进路的交叉口。两处相隔不到1000米,中间有一个公园,晚上公园里前来休闲乘凉的市民络绎不绝。广场上的KTV舞台是在广场上经营烧烤城的老板搭建起来的,供消费一定数额的客人免费点歌。十字路口西南端摆满了桌椅,是一个“露天酒吧”,愿意“献声”的消费者都可以来唱。遇见唱歌好听的也就罢了,遇见“吼歌”的真让人难以忍受。记者注意到,每当有人使劲“吼歌”时,附近不少人都是捂着耳朵跑过去。
记者在广场附近和公园里随机采访了几位路人。他们对此都有着不同的看法。家住木材厂附近的张先生偶尔来公园乘凉,他一般晚上8点多过来,不到9点就回去,一路听到歌声感觉很热闹、很新鲜。张先生告诉记者,他已经在附近的盛鑫花园买了住房,准备10月初搬来,当得知这里每晚都唱到凌晨一两点时,他表示不能接受,担心会影响到自己和家人的休息和正常生活。
在附近居住的韩女士说:“每天晚上都从七点钟开始唱到凌晨一两点钟,关着窗户都能听见,吵得人头发蒙,睡觉都睡不好,唱歌是为了放松,但是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就有点不太厚道了。”记者专门前往居住在附近的一个朋友家里体验了一下,尽管关上了窗户,但还是能听见忽高忽低的歌声。
当采访到附近一家单位门岗的值班人员时,年轻的小伙调侃着说:“反正我又管不住,有本事他使劲唱,我天天在这值夜班,他们要是唱一夜免得我寂寞”。说完自己就大笑起来。在附近工地干活的朱师傅说,自己以前在外地干活时,也有这种情况,不过人家大多在10点钟左右就停止了,至于唱的好坏,朱师傅表示,个人水平有所差异,再所难免。自己经常干活累了,晚上回去倒头就睡,歌声基本没影响到正常休息。
群众质疑:噪音扰民该归谁管 ?
调查中,很多群众都问这么一个问题:噪音扰民应该归谁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本法所称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颍上城北新区半夜的歌声应该符合这条规定,属于社会生活噪声。据了解,按照职责范围的划分,政府相关执法部门管辖的噪音污染的类型也有所不同,所以群众分不清究竟该归谁管。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http://s12/bmiddle/6285682dg747f32b0834b&690 夜夜都有“超男快女”" TITLE="颍上城北新区 夜夜都有“超男快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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