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风-邶19-二子乘舟
(2020-11-26 15:37:36)分类: 读书 |
国风·邶风·二子乘舟
二子乘舟,汎汎其景。愿言思子,中心养养。
二子乘舟,汎汎其逝。愿言思子,不瑕有害。
诗二章,章四句。
【诗旨】
一、 《毛诗传笺》
二、《毛诗正义》
正义曰:卫宣公之二子伋与寿,争相为死,故国人哀伤而思念之,而作是《二子乘舟》之诗也。二子争相为死,即首章二句是也。国人伤而思之,下二句是也。
三、 朱熹《诗集传》
旧说以为:宣公纳伋之妻,是为宣姜,生寿及朔。朔与宣姜诉伋于公,公令伋之齐,使贼先待于隘而杀之。寿知之,以告伋。伋曰:“君命也。不可以逃。”寿窃其节而先往,贼杀之。伋至,曰:“君命杀我,寿有何罪?”贼又杀之。国人伤之,而作是诗也。
(又于篇末引)太史公曰:“今读《世家》言,至于宣公之子以妇见诛,弟寿争死以相让,此与晋太子申生不敢明骊姬之过同,俱恶伤父之志。然卒死亡,何其悲也!或父子相杀,兄弟相戮,亦独何哉?”
四、 姚继恒《诗经通论》
《小序》谓“思伋、寿”,此有可疑。按《左传·桓十六年》曰:“卫宣公烝于夷姜,生伋子,属诸右公子;为之娶于齐而美,公取之,是为宣姜;生寿及朔,属寿于左公子。夷姜缢,宣姜与公子朔构伋子。公使诸齐,使盗待诸莘,将杀之。寿子告之,使行;不可,曰:‘弃父之命,恶用子矣!有无父之国则可也。’及饮以酒,寿子载其旌以先;盗杀之。伋子至,曰:‘我之求也,此何罪?请杀我乎!’又杀之。”夫杀二子于莘,当乘车往,不当乘舟。且寿先行,伋后至,二子亦未尝并行也。又卫未渡河,莘为卫地,渡河则齐地矣。皆不相合。《毛传》则谓“待于隘而杀之”,亦与“乘舟”不合。其解则以“乘舟”为比,谓“乘舟而无所薄,汎汎然迅疾而不碍也”,甚牵强,不可从。《集传》则直载其事,而于“乘舟”以为赋,漫不加考,尤疏。
刘向《新序》曰:“使人与伋乘舟于河中,将沉而杀之。寿知不能止也,因与之同舟;舟人不得杀伋。方乘舟时,伋傅母恐其死也,闵而作诗。”其后又载杀伋、寿之事,与《左传》同。何玄子引之,以为此诗之证。按向之前说,明是因与《左传》不合,故造前一事以合于《诗》,附会显然;谓傅母作此诗,尤牵强迂折,岂可为据!故此诗当用阙疑。大抵《小序》说《诗》非真有所传授,不过影响猜度,故往往有合有不合。如《邶》、《鄘》及《卫》皆摭卫事以合于《诗》,《绿衣》、《新台》以言庄姜、卫宣,此合者也;《二子乘舟》以言伋、寿,此不合者也。正当分别求之;岂可漫无权衡,一例依从者哉!
谢按:姚氏以为此诗当阙疑。
五、 方玉润《诗经原始》
总论
《序》《传》皆以为伋、寿争死事,国人伤之而作。是诗古今说者都无异词,而姚氏际恒独以为事与诗不合,疑之曰:“夫杀二子于莘,当乘车往,不当乘舟。且寿先行,伋后至,二子亦未尝并行也。又卫未渡河,莘为卫地,渡河则齐地矣。皆不相合。”古人亦未尝见不及此,但求其解不得,故多方附会以为之说。或以乘舟为比(欧阳氏说),或造伪《序》与诗合(刘向《新序》),皆不免“固哉”之诮。然此诗舍却二子,亦无他解。况《序》于《新台》后,则其迹尤显然可见。但诗人用意甚微而婉,不可泥诗以求事,尤不可执事以言诗。当迂回以求其用心之所在,然后得其意旨之所存。诗非赋二子死事也,乃讽二子以行耳。意以为孝子事亲,当先揆理,苟有当于理,虽违亲命,亦于天理人情无伤;若沾沾固守小节,不达权变,非徒有害于身,亦且陷亲不义,其于理又何当哉?夫古之人有行之者,舜是也。焚廪浚井,非不及人伦之变,而卒能保身以格亲心,所以为孝之大。使二子能见及此,必乘舟往,汎然远逝,共适他邦以避祸患。盗贼虽凶,亦无从要而杀之。奈何徒拘小节,同殉一死,与晋世子申生先后如出一辙,岂不痛哉?吾愿二子之行也,二子其能无意哉?诗意若此,亦非甚隐。姚氏执事以案诗,固自不合;即诸家曲为之说,亦岂能得意旨?唯其诗之作,或讽之于未行之先,或伤之于既死之后,则难臆定。盖二义均有可通故也。
眉批
六、 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
鲁、韩说曰:卫宣公之子,伋也、寿也、朔也。伋,前母子也。寿与朔,后母子也。寿之母与朔谋,欲杀太子伋而立寿也,使人与伋乘舟于河中,将沉而杀之。寿知不能止也,固与之同舟,舟人不得杀伋。方乘舟时,伋傅母恐其死也,闵而作诗,《二子乘舟》之诗是也。其诗曰:“二子乘舟,汎汎其景。愿言思子,中心养养。”
王疏
七、 高亨《诗经今注》
八、 程俊英《诗经注析》
这是诗人挂念乘舟远行者的诗。卫国政治腐败,民不聊生,多逃亡国外,《北风》即其一例。《二子乘舟》可能是抒发对流亡异国者的怀念。
《毛序》:“《二子乘舟》,思伋、寿也。卫宣公之二子,争相为死。国人伤而思之,作是诗也。”刘向《新序》:“使人与伋乘舟于河中,将沉而杀之。寿知不能止也,因与之同舟;舟人不得杀伋。方乘舟时,伋傅母恐其死也,闵而作诗。”《毛序》是古文《诗》说,刘向是今文《诗》说,但都是根据《左传》桓公十六年的记载加以附会,并不能从诗中得到确切证据,姚继恒说:“大抵《小序》说《诗》非真有所传授,不过影响猜度,故往往有合有不合。如《邶》、《鄘》及《卫》皆摭卫事以合于《诗》,《绿衣》、《新台》以言庄姜、卫宣,此合者也;《二子乘舟》以言伋、寿,此不合者也。正当分别求之;岂可漫无权衡,一例依从者哉!”他对《毛序》所持态度是很正确的。
谢按:
傅斯年《诗经讲义稿》:“鲁说以为伋、寿二子傅母作,毛以为国人伤伋、寿之死而作,然诗中无可证此义者。”
闻一多《风诗娄钞》:“似念母子之词。”
【分章集注】
一章
一、 《毛诗传笺》
“二子”至“其景”
毛传
“愿言”至“养养”
毛传
郑笺
二、《毛诗正义》
孔疏经文“二子”至“养养”
毛以为,二子伋、寿争相为死,赴死似归,不顾其生,如乘舟之无所薄,观之汎汎然,见其影之去往而不碍。犹二子争死,遂往而亦不碍也。故我国人伤之,每有所言,思此二子,则中心为之忧养养然,不知所定。
孔疏毛传“二子”至“不碍”
以序云“思伋、寿”,故知二子伋、寿也。传因言二子争死之由,其言与桓十六年《左传》小异大同也。此言“诉伋于公”,《传》言“构伋子”。服虔云“构,会其过恶”,亦是诉之也。此言“先待于隘”,《传》言“使盗待诸莘”。服虔云“莘,卫地也”,则莘与隘一处也。此言君命不可逃也。寿窃其节而先往,《传》言“寿子告之,使行。不可,曰:‘弃父之命,恶用子矣?有无父之国则可也。’及行,饮以酒。寿子载其旌以先”。此文不足,亦当如《传》饮以酒也。旌、节不同,盖载旌旗以为节信也。《卫世家》所说与《左传》略同,云“寿盗其白旄而先”。言白旄者,或以白旄为旌节也。言“国人伤其涉危遂往”者,解经以乘舟为喻之意。以二子遂往,不爱其死,如乘舟无所薄,汎汎然迅疾而不碍。无所薄犹涉危也,谓涉渡危难而取死。下言“其影”,以其影谓舟影,观其去而见影,义取其遂往不还,故卒章云“其逝”。传曰“逝,往”,谓舟汎汎然,其形往,影形可见,故言往也。
三、朱熹《诗集传》
赋也。
二子,谓伋、寿也。乘舟,渡河如齐也。景,古影字。养养,犹漾漾,忧不知所定之貌。
旧说以为:宣公纳伋之妻,是为宣姜,生寿及朔。朔与宣姜诉伋于公,公令伋之齐,使贼先待于隘而杀之。寿知之,以告伋。伋曰:“君命也。不可以逃。”寿窃其节而先往,贼杀之。伋至,曰:“君命杀我,寿有何罪?”贼又杀之。国人伤之,而作是诗也。
四、姚继恒《诗经通论》
无注。
五、方玉润《诗经原始》
集释
六、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
“二子”至“其景”
王疏
“愿言”至“养养”
鲁“养养”作“洋洋”。
王疏
七、高亨《诗经今注》
二子,指伋与寿。汎汎,漂流貌。景,借为(氵横)(háng杭)。《说文》:“(氵横),以船渡也。”实即航字。愿,念也。言,读为焉。养养,借为恙,忧也。
八、程俊英《诗经注析》
汎汎,漂浮貌。《广雅》:“汎汎,浮也。”景,古与憬通,远行。王引之《经义述闻》:“景读如憬……憬,远行貌。”
愿,虽然。《毛传》:“愿,每也。”陈奂《传疏》:“《皇皇者华·传》训每为虽,‘愿言思子,中心养养’,虽曰思子,徒忧其心养养然也。”
中心,即心中。养养,《鲁诗》作洋洋,养、洋都是恙的假借字,忧思而心神不定貌。《说文》:“恙,忧也。”
二章
一、 毛诗传笺
毛传
郑笺
二、《毛诗正义》
孔疏经文“二子”至“有害”
下二句毛、郑别。
孔疏郑笺“我念”至“不去”
此国人思念之至,故追言其本,何为不去而敢死。深闵之之辞也。
三、朱熹《诗集传》
赋也。
逝,往也。不瑕,疑词。义见《泉水》。此则见其不归,而疑之也。
谢按:《诗集传·泉水》:“瑕,何,古音相近,通用。”
四、姚继恒《诗经通论》
无注。
五、方玉润《诗经原始》
集释
谢按:姚继恒《诗经通论·泉水》:“‘不瑕有害’,谓我之归不为瑕过而有害也。”
六、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
“不瑕有害”,言此行恐不无有害,疑虑之词。《水经注·河水篇》:“莘道城西北有莘亭,卫宣公使伋于齐,今盗待于莘,伋寿继陨于此亭。道厄限蹊要,自卫道齐之道也。望新台于河上,感二子于夙龄。诗人乘舟,诚可悲也。”以河上乘舟为实事,亦用三家义。
七、高亨《诗经今注》
逝,往也。瑕,通胡,何也。此言二子不会有什么灾害吧。
八、程俊英《诗经注析》
逝,往。
不瑕有害,见《泉水》注。王先谦《集疏》:“不瑕有害,言此行恐不无有害,疑虑之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