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陶弘景眼中的王羲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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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弘景眼中的王羲之
陶弘景(456-536)兼具宗教家和书法家双重身份,他是道教上清派的大宗师, [1]同时又以书法驰名。王羲之(303-361)虽然也是道教徒,但所信奉的天师道与上清派有所不同, [2]正因为此,陶弘景对王羲之的评价,往往因语境而异,需要具体分析,方能了解弦外之音。
陶弘景亦以书法著称,早在齐永明十年(492)好友谢瀹作《陶先生小传》便称赞他:“善书,得古今法。” [3]梁代袁昂《古今书评》说:“陶隐居书如吴兴小儿,形容虽未成长,而骨体甚骏快。”庾肩吾《书品》也说:“陶隐居仙才,翰彩拔于山谷。” [4]
陶弘景的书法流传不多,《宣和书谱》著录数件,均已亡佚,今存《瘗鹤铭》、《许长史旧馆坛碑》前数行、《停云馆帖》卷一“华阳隐居真迹帖”(图一),虽传为陶弘景书,真赝莫辨。 [5]通过文献,尚能了解陶弘景的书学渊源。
王羲之书法在其生前已经流行,东晋庾翼曾兴“家鸡野鹜”之叹;卒后盛誉不衰,刘宋羊欣乃有“古今莫二”之赞。在此背景下,陶弘景书学二王,应无疑问,因此卢仁龙在“陶弘景与书法史料钩沉”文章中说:“陶弘景早年书学渊源所自,归美二王,自非大过。” [6]结论完全可信。
有意思的是,陶弘景虽然书学二王,但在其道教著作《真诰》中,关于王羲之的议论,却丝毫不见有尊崇之意。
《真诰》是东晋哀帝兴宁三年以来(365),上清派创始人杨羲、许谧、许翙与“神仙世界”中的南岳夫人魏华存等上真“沟通”,所获降辞的陶弘景整理注释本。 [7]杨、许与王羲之同时,且许谧的兄长许迈是王羲之的好友,许迈去世后,王羲之曾作《许先生传》。
《真诰》降辞仅有一处涉及王羲之,卷十六云:“王逸少有事系禁中,已五年,云事已散。” [8]因为杨羲能够通灵,可以获得来自“灵魂世界” [9]的信息,故颇有信仰者前来询问亡者的情况;杨羲模拟上真的口吻给出答案,书写出来,便是“降辞”。这一条当是王家的后人在王羲之去世以后,从杨羲处获得的降辞。
陶弘景对这段降辞有长篇注释:“即王右军也,受时不欲呼杨君名,所以道其字耳。逸少即王廙兄旷之子,有风气,善书。后为会稽太守,永和十一年去郡,告灵不复仕。先与许先生周旋,颇亦慕道,至升平五年辛酉岁亡,年五十九。今乙丑年,说云五年,则亡后被繋。被繋之事,检迹未见其咎,恐以怼憾告灵为谪耳。”
古代讲究“称名不敬”,针对降辞称“王逸少”,而不若其他降辞直呼亡者姓名,陶弘景专门注释说:“即王右军也,受时不欲呼杨君名,所以道其字耳。”意即上真在此处不用“王羲之”,并不是敬重王,而是不愿意冒犯杨羲“羲”字之讳。由此证明,从宗教感情出发,杨羲在陶弘景心目中的地位,远远高于王羲之。 [10]
正因为此,陶弘景在《真诰》中颇为杨羲的书法叫屈。《真诰》卷二十说杨羲“工书画,少好学读书,该涉经史”,卷十九专论书法:“又按三君手迹,杨君书最工,不今不古,能大能细。大较虽祖效郗法,笔力规矩,并于二王。而名不显者,当以地微,兼为二王所抑故也。”意思是说,杨羲的书法出于郗愔(313-384), [11]水平可以与二王并驾,只是两方面的原因导致名声不著,一者门第卑微,一者被二王刻意压抑。
杨羲书迹留存至今者,仅有小真书《黄庭内景经》一种(图二),多见于明代刻帖。就书法水平而论,这份《黄庭内景经》与王羲之《黄庭经》、《乐毅论》、王献之《洛神赋》十三行相去甚远,如果确实出于杨羲的手笔,只能说陶弘景被信仰蒙住了双眼。
在陶弘景之前,南齐道士顾欢也曾搜集降辞,编辑为《真迹》,并以王羲之为许迈所作《许先生传》冠首。陶弘景对此颇不以为然,《真诰》卷十九批评说:“又先生(指许迈)事迹,未近真阶,尚不宜预在此部,而顾遂载王右军父子书传,并于事为非。”究其原因,仍然是王羲之、许迈所信仰者为天师道,与杨许新创立的上清派,“道不同不相为谋”也。
陶弘景是不是真的不以王羲之书法为然呢,当然不是。在《与梁武帝论书启》中,陶主要以书法家的身份来讨论二王书法高下,右军书迹真赝。 [12]
宋齐以来,王献之的声誉居王羲之之上,如《南史·刘休传》说:“元嘉中,羊欣重王子敬正隶书,世共宗之,右军之体微轻,不复见贵。”虽经过刘休等人提倡,至陶弘景时代,仍然是“比世皆高尚子敬,子敬、元常,继以齐名,贵斯式略,海内非惟不复知有元常,于逸少亦然”。 [13]因此,梁武帝作《观钟繇书法十二意》,钦定书学座次:钟繇第一,王羲之第二,王献之第三,陶弘景在《论书启》中赞赏说:“使元常老骨,更蒙荣造;子敬懦肌,不沉泉夜;逸少得进退其间,则玉科显然可观。若非圣证品析,恐爱附近习之风,永遂沦迷矣。”意即若非梁武帝之拨乱反正,王羲之的书名将永远沉沦。
《论书启》将王羲之书法分为三期,陶弘景说:“逸少自吴兴以前诸书,犹为未称,凡厥好迹,皆是向在会稽时永和十许年中者,从失郡告灵不仕以后,略不复自书,皆使此一人,世中不能别也,见其缓异,呼为末年书。逸少亡后,子敬年十七八,全仿此人书,故遂成与之相似。”其中关涉最大的,是末年代笔人问题。
末年代笔人的观点令人惊诧,颇有必要加以辨明。这种说法不符合“人书俱老”的论艺传统,既与此前人士对王羲之晚年书法的评价相左,也少为后世论书者采纳。如刘宋虞龢《论书表》说:“二王末年皆胜于少……羲之为会稽,献之为吴兴,故三吴之近地,偏多遗迹也,又是末年遒美之时。”又说:“羲之书,在始未有奇殊,不胜庾翼、郗愔,迨其末年,乃造其极。”而北宋曾巩《墨池记》也有“右军之书晚乃善”的论断。
那么,末年代笔之论又是从何而来,目的何在呢?《论书启》在“逸少亡后,子敬年十七八,全仿此人书,故遂成与之相似”之后,接着说:“今圣旨标题,足使众识顿悟,于逸少无复末年之讥。”则代笔之论似乎由梁武帝“发明”,陶弘景只是重述而已。
在梁武帝而言,杜撰一位并不存在的“代笔人”,并让这位“代笔人”成为王献之的老师,可以起到割裂大小王之间“正宗嫡传”关系,从而降低小王的影响力。不特如此,也抹黑了王羲之晚年书法,按照《观钟繇书法十二意》中的说法,王羲之学习钟繇皆能“势巧形密”,而自运之作不免“意疏字缓”,并刻薄地说:“譬犹楚音习夏,不能无楚。”这样做是为了抬高钟繇的地位,故在此句之后明确说:“子敬之不迨逸少,犹逸少之不迨元常。”
在《陶弘景丛考》中,我专门举证,“梁武帝如此之推美钟繇,确很难说是出于书法的原因,褒钟其实是为了贬王,结合前述王羲之家族的道教背景,不难看出,贬王的真正动机是排道。” [14]在这样特殊的政治形势下,陶弘景只能表面上迎合梁武帝的意见,暗中抗争。
梁武帝虽然推美钟繇,其实连钟繇的真迹可能都没有见过,据虞龢《论书表》称:“大凡秘府所录,钟繇纸书六百九十七字。”这是刘宋时内府收藏钟书的情况,迭经宋齐变迁,钟繇真迹已无只字得存。陶弘景在《论书启》中乃故意试探梁武帝:“今论旨云,(钟繇)真迹虽少,可得而推,是犹有存者,不审可复几字。既无出见理,冒愿得工人摹填数行。脱蒙见此,实为过幸。”意思是:皇帝您在《观钟繇书法十二意》中提到,“钟繇真迹存世虽少,但笔力可以想见”。按此说法,内府还有钟繇的真迹留存,不知还存有几字。固然不敢求观真迹,希望令人双钩数行,也让我一饱眼福啊。
梁武帝只好承认:“钟书乃有一卷,传以为真,意谓悉是摹学,多不足论。有两三行许似摹,微得钟体。”即内府也未收藏有可靠的真迹。
陶弘景又问:“逸少学钟,势巧形密,胜于自运,不审此例复有几纸。垂旨以《黄庭》、《像赞》等诸文,可更有出给理?自运之迹,今不复希,请学钟法。”这是很技巧的一段话,白话言之:如皇帝您的意见,王羲之学习钟繇的作品,“势巧形密”,远胜于创作,不知这类作品内府存有多少?如《黄庭》、《像赞》这类作品,可否赐我一观?至于王羲之“自运”之作,就不看了,还是遵旨学习钟繇吧。这段话里,陶弘景有意将王羲之的重要作品,如《黄庭》、《像赞》等纳入“学钟”的范畴,即希望能确保这些精品属于“势巧形密”之作。
在另一封信中,陶弘景继续追问:“逸少有名之迹,不过数首,《黄庭》、《劝进》、《像赞》、《洛神》,此等不审犹得存否?”又一封信则道出欲观这些精品的缘由:“惟愿细书如《乐毅论》、《太师箴》例,依仿以写经传,永存冥题中精要而已。”即拟遵用这些小楷书的法度来抄写上清经典——此处正说明《真诰》对杨羲书法的表扬言过其实。
梁武帝忽然变得不耐烦,草率地回答说:“及欲更须细书如《论》、《箴》例,逸少迹无甚极细书,《乐毅论》乃微粗健,恐非真迹,《大(太)师箴》小复方媚,笔力过嫩,书体乖异。”否定《乐毅论》与《太师箴》的创作水平,并说前者“恐非真迹”。
《乐毅论》是否王羲之真迹已难确知,但梁武帝这句话却肯定言不由衷。智永题右军《乐毅论》后云:“《乐毅论》者,正书第一。梁世模出,天下珍之。自萧、阮之流,莫不临学。”褚河南搨本《乐毅记》云:“贞观十三年四月九日,奉敕内出《乐毅论》,是王右军真迹。” [15]
最可注意的是智永“(《乐毅论》)梁世模出,天下珍之。自萧(子云)、阮(研)之流,莫不临学”一句,如梁武帝果真以《乐毅论》为伪作,则不会有“梁世模出,天下珍之”之事,且萧、阮皆是武帝近臣,自能体会圣怀,二人亦不会临学。由此看来,梁武帝“恐非真迹”云云,必是敷衍之词, [16]目的是拒绝陶弘景进一步索看右军书迹。
惹梁武帝不快的,正是前引《论书启》中“依仿以写经传,永存冥题中精要而已”一句。梁武帝崇佛排道,自然不愿意把自家的“宝贝”借给陶弘景去摹写道教经卷。
陶弘景也只好作违心之论:“《乐毅论》,愚心近甚疑是摹,而不敢轻言,今旨以为非真,窃自信频涉有悟。《箴》、《咏》、《吟》、《赞》,过为沦弱。”不仅屈从梁武帝的意见,以《乐毅论》为伪迹,对前面提到的《太师箴》、《像赞》等,也认为水平不佳。
这已经超越书法论辩的范围,而演化为佛道之间的宗教冲突。迫于压力,陶弘景虽然不断让步,迎合梁武帝对王羲之的劣评,但重新审视陶弘景关于王羲之代笔人的意见,“今圣旨标题,足使众识顿悟,于逸少无复末年之讥”,却另有深意:他巧妙地将梁武帝不入眼的王羲之作品的创作权,全部推给了这位梁武帝杜撰的“代笔人”, [17]从而使王羲之的书法形象少受损害。作这样议论的陶弘景,既是书法家,更是宗教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