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写手:我们被“强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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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尚启元评论网络文学杂谈 |
目前,国内文学网站越来越多,数几十万的写手大军夜以继日地攀爬在网络文坛中。从网上疯传的“2010年网络写手富豪榜”上看,在排名前8位的写手中,居首的“天蚕土豆”年收入高达约100万,第8名“妄语”也有30万左右。
相信不少人都会为了这些数字而心动,但在传奇之外,你又是否了解,那些网络写手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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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后的黑手
自从1999年7月,惯于捕捉名人新闻的报刊纷纷发表了一则消息,说是六名作家状告一家网络公司“侵权”,为此中央电视台进行了专访。尽管各路专家都在振振有辞地发表高论,但是法院方面却非常谨慎地低调审理。
同年9月份的新闻,则是网络公司控告一家报纸的“侵权”。随后2010年3月12日龙虎网发表了《记者调查:网络签约未谋面
2007年8月10日,由《广州日报》发表了题目为《网络写手“转正”之痛》的文章,深刻剖析了网络文学的黑幕:
1.霸王合同。“首先是合同陷阱,用一纸合同把作者套牢,从制作到版税结付方方面面都让作者有苦难言,可就是解不了约,因为有合同在身。还有一类是霸王条款,好处出版商独占,要制约则只制约作者。面对霸王条款也就是不对等条款,作者应该义无反顾地抵制,把条款修订对等了才签约。”丹飞说。记者了解到,个别书商会在合同中要下一套书的优先出版权,要求作者在书不好卖的情况下提前结束连载,利用作者不在行买断影视改编权、海外版权等,不给预付款,还会压低薪酬。
2.拖欠稿费。“有的书商是为了能签到作者下一套书,所以稿费一直拖着,还有的就根本不想给。”面对这个问题,丹飞告诫说:“解约走人,损失的只是前一本或几本书的版税;不走,损失只会更惨重。”
3.玩倒闭。签合同之后,因为书商自己的原因不想出版了,就选择倒闭。“他们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不支付稿费等等原因,就会选择倒闭,然后换个马甲,再成立新公司。”
4.瞒报印数。“绝大多数书商报给我们(写手)的印数和实际印数的差距都大得很,这都成为行业潜规则了。”
当网络写手遭遇霸王合同,无疑会对现在以及将来的原创市场产生影响。网络写手权益虽然受到侵害,但是大多数人选择了沉默。
无声的压榨
“花里梦”(化名)生于1987年,目前正在北京某网站担任文字编辑。她告诉大家“别被‘网络写手年薪上百万’诱惑。做梦很正常,前提是你也有清醒的时候。”
2009年,“花里梦”以武侠小说一炮而红,随后顺利出版实体小说。“几乎每个网站都要求你签长约、签死约。在法律约束下,你只能为它写作,生死存亡只在网站的一念之间。”为了证明这一点,“花里梦”展示了一份某文学网站的电子合约,其中一条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作者不得以与本协议中笔名相同或类似的各种笔名,作者本名、或其他任何名称,将网站在签约期间内创作的新作品交于或许可第三方发表、使用或开发。
这种合约被不少写手称为“卖身契”。“花里梦”的一位朋友,曾经因为vip专栏收益不佳而被网站“雪藏”。但实际上,很多写手都以不同笔名在多个网站开有vip专栏。这要是被查出来铁定是违约的,但为了赚取更多利润,铤而走险的人还是不少。
网络文学作品是靠数以千万计的网络写手们一个字一个字码出来的,也是靠众多书商一本接一本畅销书支撑起来的。如果没有了网络文学,人们的生活会变成什么样?
目前对网上原创文学的批评,多半集中在游戏化,“内容粗糙、杂乱、不规范、良莠不分等方面”。很多人没有想到在文字的背后那些写手们的权益受到了多大的伤害。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网络会越来越普及,如果按现在媒体预言的方向发展,世界上不知道会有多少作家因而也就会大大贬值,除了传统的经典文学作品外,不知道新的文学作品将会以什么面目出现。有多少网络写手还会因为不平等的协议而离开自己喜爱的文字。
写手的忧虑和困惑
作为科技文明的产物,网络无论从其发展初衷、抑或从“第四媒体”道德角度,均应以宣传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推进社会精神文明为己任。文明办网、净化网络环境、规范网络秩序,不仅需要法律政策的进一步完善与落实,更离不开人们的理解、自律和支持。构建维护现实社会的和谐、稳定、安宁,虚拟世界无法“置身事外”,更需知荣辱!
网上有个写手在论坛这样写道:
网络写手真正的是弱势群体吗?因为没有任何人为他们说话?弱势群体就应该被强奸吗?而且被强奸了还不能说,还不让他知道自己被强奸了?
原因就在于没有一个部门或者法律真正的为网络写手说话。网络写手永远都只能在弱势群体里面生活。他们被强奸了又不是一两回,多一回不多,少一回不少。不强奸白不强奸!
网络写手一直处于弱势。表现在信息不对等,作者被蒙蔽、被忽悠、被慢待、被欺负算得上是出版怪象,但其实又见怪不怪,因为作者权益受损几乎成了普遍现象。
在网络上,写小说的人被尊称为“明星”。但是任何一个能够写字的人,能做得起这个“网络星梦”,能够“美梦成真”的人却并不多。
杭州有“盗墓高手”南派三叔,有“武侠才女”沧月和其他知名写手。但也还有70%以上的网络写手处于零收入状态。在立志成为一名网络写手之前,你也许应该想清楚,自己是“美梦成真”的那个人,或者只是别人美梦的一部分.
一份合同把写手的出版版权受到了压制,电子版权被独家谋杀了,其中还包括一些写手闻所未闻的版权,比如如手机阅读、声音阅读等相关版权。那些冠冕堂皇靠这些版权谋取利益的网站,有没有考虑写手的利益?文学网站还有很多肮脏的潜规则,网络写手的利益和权益在哪里?未来的路要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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