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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攀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甘肃省武威市一名清华大学毕业生焦三牛,在参加工作仅半年后,即升任武威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副县级)。武威市委组织部工作人员回应称,焦三牛当选该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是合理合法的。
网友质疑,尽管焦三牛是清华大学毕业生,但根据2002年7月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焦三牛大学毕业才半年,为什么可以从科员直接被提拔到副县级呢?
武威市组织部门回应称,按照《武威市面向全国公开选拔(选聘)县级领导职位人选公告》的规定,“211大学”毕业生在武威工作两年以上的,或者清华大学毕业后在武威工作的,可以直接报考副县级领导职位。“这个公告我们是向省委组织部请示并通过了的”。
这个回应叫人不解。为什么“211大学”毕业的可以,其他大学毕业的不可以?为什么清华的可以,北大的就不可以?复旦的、浙大的也不可以?这即使是一种学历歧视也很难让人理解,北大的学历与清华的学历有何不同?
假如说不出实质性差别,人们似乎有理由推断,这是因为正巧有个清华大学毕业生需要照顾。这样的推断不是空穴来风,在各种“萝卜招聘”层出不穷的今天,为某个人“量身定做”一套招考规则实在不罕见。
“这个公告我们是向省委组织部请示并通过了的”,说明该公告规定的内容是武威的“自选动作”,这个“自选动作”虽经省委组织部批准,在程序上似乎说得过去,但并不能保证实质上也能说得过去。经过省委组织部批准的规定并不一定合理,况且它还明显违反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很显然,武威市组织部门所谓的“合理合法”,并不是合乎民众心中的道理,也不是合乎中央的规定,而仅仅是请示了省委组织部。
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武威市有关方面求贤若渴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不管怎样求贤若渴,都不能违反中央的相关规定。民众其实也期待选拔干部时“不拘一格降人才”,期待领导干部年轻化,但问题是,这一切都要在公平、公正、公开的情况下进行,尤其是要经得住公众的考问。假如没有公平、公正、公开,那么“不拘一格降人才”的背后可能隐藏着各种勾当。而且,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优秀人才即有可能被提任县(处)级领导干部,这还不够快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