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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攀
杭州一位女子在公交车上拒绝给老太太让座,被同是乘客的七旬老伯拍下四张照片,并称要将照片传至网上,女子要求老伯将照片删掉遭到拒绝后报警。律师表示,让座只是一种道德行为,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公交车上一定要让座,老伯随意拍摄别人,对方有权要求删除。(5月10日《都市快报》)
又见一个老人对美德的坚守。去年7月,为制止汽车斑马线上闯红灯,兰州一古稀老人持砖砸车,一个晚上连砸30多辆。对于很多时候法律都无可奈何的闯红灯现象,我更愿意将它跟公交车上不让座现象一起归于道德范畴。
不知何时,闯红灯、不让座,这种有悖美德的行为,几乎成了一种普遍现象。面对日渐退化的美德,能够坚守的、敢于坚守的,恐怕也只有新闻中这样的老人了。试想,如果是一个年轻人砸车、拍下公交车上不让座的当事人,摆在我们面前的可能就不是一个有关道德的争论了,而是一场肢体冲突,甚至是大动干戈的纠纷。幸好,我们的美德还没有消失到对老人动手的地步,如果真到那时候,不知道谁还会帮我们捍卫美德。
或许,新闻中这位女子不让座也有原因——她男朋友讲此前已经输了几天盐水,但公交车上不让座普遍,这是一个事实。其实,当新闻中的老人表示不满时,按照不让座女子的男朋友讲,车上人还责怪老人赶在高峰期乘车。这说明,让座已经越来越稀缺了。
我很奇怪的是,这样一则让座新闻,有关让座的讨论,最后只剩下了是不是侵犯肖像权的法律争论;老人砸车也是如此,最后聚焦到行为过激。我一直认为,道德是很怕理性的。如今再次证明了这一看法。侵犯肖像权和行为过激,这显然在法律上,甚至基于常识都是不恰当的。只是,当人们用这种判断代替对道德评判时,道德显然已经处在了十分尴尬的地位,这就是为什么大街上闯红灯的人车越来越多、公交车上不让座的乘客越来越多的根本原因。
我的问题是,既然人们对美德已经失去了自我约束力,还有必要让美德自发作用吗?以公交车让座为例。当不让座成为一种习惯,公交车管理上就有必要做出明确要求。在一些发达国家,比如日本公交车上的老幼病残孕专用座更加“明确”,不仅座椅颜色和其他座椅不同,靠近专座的车玻璃上还贴有拐杖、孕妇、绑绷带伤员等的示意图。在美国,专座区域则相对固定,一般靠近司机身后的两侧座椅就是专座,老人上车如果想找座位自然就会坐到这些专座上。反观国内,公交车上哪些座位是专座,哪些是其他乘客可以坐的,一直没有明确标示;“老幼病残孕”提示牌不仅少,而且很隐蔽,公交车里更多为商业广告所掩。
美德的消失就像瘟疫,一旦出现苗头,它就立刻感染别人。如今,一边是美德日渐缺失,另一边是在捍卫美德上没有作为。那么,美德自然就会溃不成军。既然公交车上让位现象已经不再是一种自觉,我们也就没有必要坚持什么“让道德的归于道德、让法律的归于法律”这样貌似强大的原则,我们需要各种方式培育我们的美德,既要有鼓励,又要有惩戒,或者通过各种明确的方式,提醒社会上的人们,不坚持美德,是一种可耻的行为。
http://news.sina.com.cn/s/2010-05-10/04452023673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