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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学者刘声木随笔两则

(2023-04-23 12:4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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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诗文录

        一,晚清刘声木随笔《论殉葬》
   以人殉葬,始于秦武公,当时死者六十六人。至秦穆公,遂用至一百七十七人,而子车氏三子在焉。至秦始皇,则凡后宫无子者,皆令从死,工匠为机者,亦尽闭之,当时死者,当不下数万人。暴秦之虐,不特始作俑者,皆为苛政,且愈用愈多,杀人如蝼蚁,可谓酷矣。历代人君相沿,用之千余年。至明英宗,始遗令罢宫人殉葬,可谓深仁厚泽,超前绝后也。

       刘声木(1876~1959),安徽庐江人。字十枝,原名体信,字述之。为清四川总督刘秉璋第三子。光绪末,分省补用知府,历官山东、湖南学务。民国后居上海。解放后任市文史馆馆员。富藏书。早年有志于文献、史志之学,精于鉴赏古籍,喜好收藏,辟“直介堂”、“苌楚斋”藏书室,另有“宝鉴楼”、“真山堂”等藏书处。著有《苌楚斋随笔》50卷。作者生当晚清多事之秋,出身达官之家,《苌楚斋随笔》对于时政及宦途内幕颇有所闻所记,为较有影响的文史性笔记。

      二,《张履祥论寡妇再醮》
   张杨园训子语中,屡言寡妇有不能安于室者,再适可也。并言圣人之待下流,固有宽路以处之,不立一概之格云云。诚属衡情酌理之至论,较之程子(宋代理学家程颐)所谓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尤为合乎情理。程子所言,中人以上者,宜遵行之。杨园所云,中人以下者,宜遵行之。若执程子所言,令中人以下,皆遵行之,其势万不能行。若执杨园所言,令中人以上者,皆遵行之,其势亦万不能行。程子、杨园所言,各有一偏,非中庸之道也。

        【张履祥(1611—1674),字考夫,号杨园,浙江桐乡人,世居清风乡炉镇杨园村,故学者称杨园先生,明末清初著名理学家,清初朱子学的倡导者。著有《读易笔记》、《愿学记》、《近古录》、《补农书》等。后人辑有《杨园先生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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