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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盛开的黄色玫瑰——走进加西亚·马尔克斯的文学世界

(2015-04-30 13:5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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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每天写作的时候会在桌子上摆放新鲜的黄玫瑰,这样才会激发出写作灵感。今年4月17日是马尔克斯逝世一周年的日子,哥伦比亚驻华大使馆举办了一场名为“马尔克斯与我”的纪念活动,翻译家、《百年孤独》译者范晔,书评人止庵,作家盛可以就近期出版的《苦妓回忆录》和《礼拜二午睡时刻》中文版展开对话,纪念这位伟大的作家。在嘉宾席的桌子上,同样有一束盛开的黄玫瑰。三位嘉宾分享了和马尔克斯的故事,带我们一起走进加西亚·马尔克斯的文学世界。  

范晔:在波哥大纪念马尔克斯
   
  2014年4月13日,我到了哥伦比亚首都波哥大,当时是想做一场朝圣之旅,没想到会赶上马尔克斯的去世。
  我先去了塔塔科纳的波里瓦尔广场,对这个广场感兴趣是因为当年年轻的马尔克斯第一次去塔塔科纳时,穷困潦倒没有钱住旅馆,就想在这个广场的长椅上度过一晚,但半夜被警察叫起来。我找到这些长椅,虽然不知他躺的是哪一个,但还是去凭吊了一番。我找到他的家。他家是一个橙红色的建筑物,旁边是有几百年历史的修道院。那是《爱情及其他魔鬼》里修道院的原型,今天已是五星级超豪华宾馆。离他的故居不远,就是《霍乱时期的爱情》中男女主人公见面的剧院的原型。
  我准备退房时,服务生告诉我马尔克斯刚刚去世。我坐飞机到了波哥大后还没缓过劲儿来,没想到有这样的巧合。我去了加西亚·马尔克斯文化中心。那条街上有一个露天展览,在一整面墙上像轨迹图一样展示着马尔克斯一生的各个重要时期。在整个人生轨迹表中有一个非常醒目的标志——一只黄色的蝴蝶。 1982年他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这只黄色蝴蝶成为他人生的分水岭。很多人到这里纪念他。那时正逢当地的圣周,按照传统报刊都休刊。波哥大几家报纸打破几十年的惯例,特意在圣周期间出了号外,专门纪念马尔克斯。我也买了一份留作纪念。
  《苦妓回忆录》的背景是巴伦西亚,马尔克斯在那里有很多朋友,其中有许多人是优秀的作家,还有些人一辈子不写东西,就喜欢说,能说出非常精彩的话来。我觉得可能他们的构思被马尔克斯偷偷“抄”去了。马尔克斯说过:“在我所有认识的人里面,我自己是最悲伤的一个,是最孤独的一个。虽然表面看起来完全不是这样,但实际上我是这样的。”
  马尔克斯曾说,他写《礼拜二午睡时刻》这个故事是从一个画面而来的。我觉得这个画面是非常好的图解孤独的画面:一个妇女牵着一个小孩走在酷热的街上,我们看到他们的背影。街上一个人没有,但旁边的玻璃窗里全是好奇的带着敌意或者是嘲弄的眼睛。一个妇女带着一个孩子,这是很脆弱、很容易被伤害的两个形象。在这个小镇上,无论是自然环境,还是人的氛围都充满了敌意。尽管孤独,但又充满了一种很犟的劲,拧着另外一股劲。马尔克斯有这两种东西,去掉哪一面都不是真实的马尔克斯。  

盛可以:马尔克斯是作家中的作家
   
  马尔克斯是作家中的作家,他影响了很多中国作家。在十几年前,我第一次看到《百年孤独》。那时不是特别懂,因为从前没有接触过类似的小说,我觉得特别新奇。我搬了很多次家,不知道为什么,那本书我一直没舍得扔。
  马尔克斯的每一部著作我都很喜欢,尤其是中短篇。我之前买过一本马尔克斯作品集,打开第一篇就是《礼拜二午睡时刻》。让我惊讶的是马尔克斯还有这样的一面:点到为止。这与他在《百年孤独》里的那种叙事方式截然不同。《礼拜二午睡时刻》比较符合我现在对短篇小说的认识。我觉得一个作家写作不是如何释放你的才华。写作最大的技巧、最高的艺术应该是克制的艺术,如何克制你的才华,让它细水长流,让它缓缓道出,那才是最高的境界。
  我在写了很多东西之后忽然发现自己以前写的长篇太不节制了,太追求语言,太炫自己语言的才能。我在反省,我走了很多弯路。看了这个小说后,让我特别清醒地意识到,好的小说应该是这样来写的。马尔克斯非常智慧和幽默。
  马尔克斯的长篇小说,我最喜欢《霍乱时期的爱情》。实际上,在这部作品里我看不到爱情,看到更多的是一个人的孤独和一个人半个世纪的混乱的挣扎、混乱的生活。其中,有一些悖论、有一些荒谬。但是,可能这恰恰真的就是爱。它根本没有说爱是什么,弥漫在小说里的是一种特别的孤独。
  《苦妓回忆录》跟之前的小说很不一样。我在看《百年孤独》和《霍乱时期的爱情》时,觉得其中的语言像是鹅卵石,你的手指去搓的时候还有一点糙感,有一点摩擦的感觉。到了这个小说之后,我就觉得特别光滑,光滑到像流水。在我看来,可能会失去了一点点吸引力,没有之前的小说那么有味道,但也看不出来是一个 80岁的老人所写,非常流畅,思维非常清晰。
  总体来说,我只有敬佩。我觉得非常惭愧,我不知道是否受到他的影响,但我确实热爱这位作家。他的作品跟我们在一起,他就一直活着。  

止庵:马尔克斯并非只有魔幻现实主义作品

  马尔克斯太有名了,但是我在读书时不愿意按照别人的口味来读,总想挑他的一点毛病。后来读他的书多了,才发现他在我心目中确实是很完美的作者。马尔克斯不是一本书好,而是很多书都好。我不认为《百年孤独》是他最好的一本书,在我心中《族长的秋天》比《百年孤独》还好,他的中篇小说《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和《一桩事先张扬的谋杀案》更接近完美。
  长中短篇都能写,这样的作家确实不多见。马尔克斯可以有好几种写法,他不是所有作品都魔幻,他的大部分作品都不魔幻,这些作品写得一点不比魔幻的作品差,而且可能更好。
  马尔克斯可以很克制地写作,但他骨子里是很喜欢很繁复的浩浩荡荡、洋洋洒洒的作家。他写的《格兰德大妈的葬礼》就可以特别繁复,一个名字就能写好多字,《百年孤独》《族长的秋天》都是这样。马尔克斯身上具有求简又求繁的两面性,他是将这种两面性做到极致的作家。这一点恰恰是很多作家做不到的。因为我们想求简,舍不得;想求繁,又没有这个能力。克制是最高的写作境界,是一种美学要求,不是一般的写作技巧。马尔克斯在这些作品里把自己的这个技巧训练好了,他不但可以写小说,还可以写肆意而为的东西。
  马尔克斯的《苦妓回忆录》肯定是受了《睡美人》的影响。大家知道《睡美人》的故事,也是写的老人的故事。我觉得马尔克斯的书里面有一点是在20世纪的作家中,或者是在更早的作家中不多见的。我们很少可以找到一个作家像他这样对衰老和死亡那么感兴趣。马尔克斯的《礼拜二午睡时刻》中的《格兰德大妈的葬礼》就是写死亡的小说。在他的很多作品中都能够看到这种状态,比如《族长的秋天》,这是最典型的讲衰老的书。《苦妓回忆录》也是这样一个作品。如果说前面那些书可以说是年轻时写的衰老,那这本书完全是自身的衰老的反映。马尔克斯这本书可能会得到更多人的共鸣。
(本文根据速录文件整理,未经相关人员审阅,有删节) 
(摘自《社科新书目》1173期 泰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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