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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警務處處長-盧偉聰的一封感謝信

(2017-02-07 14:5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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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致警務處處長-盧偉聰的一封感謝信

本人Issac Yau, 今年12歲,希望憑藉此信, 通過2017新年事件中的一個親身經歷, 去表揚你們其中一個盡忠職守警務人員的超合格表現, 文章中通過對事件的分析,反思和學習的幾個階段和過程道出了為何最終決定寫此封感謝信的理由。

鷄年大初三與父親難得開車去親朋好友家裡拜年, 可能先前在電視里或者報紙上受到不少的誤導, 誤以為警察不會在大年初一至大年初三執行抄牌的舉措, 父親把車子開到灣仔後選了一個不可能造成堵塞小巷內停泊下來, 我們父子便高高興興的帶著新年的禮物開開心心的去"逗"利是了……

快樂不知時光過,一轉眼幾個小時過去了雨水沾濕了衣服卻冷卻不了一顆因為新年,和各種各樣讓人感覺興奮感覺愉快的快樂心境, 轉眼間天色已經漸漸的變得灰暗, 提醒我們差不多回家吃晚餐的時間已到, 縱然不捨得, 縱然還希望在街上在街上能逗留多兩個小時……“ 不記得一月二號那天就是因為多逗留了半小時不慎讓警察給抄了個牌嗎?”父親用開玩笑的口吻說道,“ 爸爸你不要騙我,今天可是年初三,抄牌是impossible 的,如果真收到了,我來付” 孩子鬼馬的回答到, 父子倆嘻嘻哈哈的又逛了二小時的商場後才回到了車子上。

正要開車的時候父親注意到車子的左下角有似乎有一張看似罰款單的物件……一時間幾分鐘的沉默,手足有點無所措般的連原本已經開了車門的鑰匙也差點找不到, 車子上父親看到兒子一臉的不滿,“ 怎麼可能!今天不是大年初三嗎?電視報紙上不是說不會抄牌的嗎?” 警察實在是壞透了,一月二號抄了一張牌,大年初三明明應該是不會抄牌的日子,又搶了我們三百二十元, 現在又提醒了我上次那個坐摩托車的警察也是在灣仔在停車後幾十秒,一分鐘都不到的時間內就不給機會的給了我們一張罰單,實在是太沒有人情味,壞透了, 我猜想很可能是同一個人, 父親看到兒子這嚴重的負面情緒也沒有多講話, 不過新年裹比較起撞車的話,拿到個罰單已經算是很不錯了……

回家後父親趁著第三天我心情比較好的時候特地和我談論看似煩惱了我一整天的事件, 應該發生的事情已經發生了, 除非我們準備打官司,以新年內慣常不抄牌的理據去抗衡而冒一個如果失敗可能交付大四五倍於320元的罰款額, 官司的贏面只有大約1%……

那怎麼才可能說服我, 既不打官司 ,又消除現在更貴於320元百倍的負面情緒呢?父親與我探討了問題的角度,有以下幾點:

1. 事件中原則性的錯誤是甚麼?
……泊車在非指定泊車點有任何特殊理由可免於抄牌嗎?
……警察在新年抄牌有犯任何規則嗎?

答案是十分肯定的:沒有
警察有特別針對我這輛車嗎?沒有,因為隨處可見,起碼十幾二十部的車輛上都有一張濕透了的罰單

2· 負面的情緒 能有效地去幫助去解決 現在或者將來 同樣同類事件的發生嗎 ?
在此父親借用了孟子“朝三暮四”中那群猴子(狙)在聽到朝三暮四和後來朝四暮三安排飯食之情緒反應來說明道理
宋有狙公者,愛狙,養之成群,能解狙之意,狙亦得公之心。損其家口,充狙之欲。
俄而,匱焉,將限其食,恐眾狙之不馴於己也,先誑之曰:「與若芧,朝三而暮四,足乎?」眾狙皆起而“怒”。俄而,曰:「與若芧,朝四而暮三,足乎?」眾狙皆伏而"喜"

你看一喜一怒的猴子有真正的看到事件的本則了嗎?本人屬猴,當然也解父之意……偶而幸不得罰單而喜,繼而因收罰單而怒,對事情的本身無從得識,反道因重複不斷的一喜一怒之痛而身陷情緒之兩極,既可憐也可悲。

3. 除了根本性的錯誤外,我們本身還有無任何缺失,去加速,去讓自己更多的掉入其原本可以完全避免的抄牌陷阱嗎?

如果不是看到了媒體新聞的大量資訊,得到了對於自己有利的情報認為大年初是不可能被抄牌的,但是退一步考慮是否因為我們的自我特地的在尋找對於我們有利的資料而忽略一些對我們不利的資訊(所以我們只是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關於年初都會被抄牌的信息)

滿以為年初是泊車免費日,貪了小利卻失了大餐(320二人可以吃一頓比較豐富的午餐了),最後如果自己還錯誤的把本應指向自己的矛頭對準了警察或者其他的人物,不能解決將來的問題之餘又為自已製造了煩惱,實在是太過可笑了。

君子在行有不得者時皆反求諸己反之,小人卻皆反求諸人,在完全的明白了事物的本質後我們實在是需要感謝那個灣仔警署,特別是抄我們牌的那位朋友,因為他(她)讓我們在今年和往後必定會省下不少因為被抄牌而被罰的款項,事件同時又讓我們能仔細的分析,解剖和了解到本身的不足讓我們擇其善而從,其不善而改,善莫之大焉!

最後再有小許的不解,同區灣仔石水渠街無論在路錶上的使用率或者在抄牌數量上可能是全港最低的一條街,但每次無論是開車經此街希望找到車位,還是去街上的校服店買校服,又或者是每次穿越此街步行上灣仔峽道時和在我們相熟的車房修理我們那輛破車時,永遠看到的是密密麻麻的車輛,單行泊車在停車錶前的車輛很多都是紅燈(沒有入錶但是卻停在此處起碼幾個月而不會有任何罰單)在一旁的雙行停泊對行人造成危險但也甚少看到警察進行任何行動),平時經過街市或者鄰進活動時就算看到滿街違規後被抄牌的車輛時只要一踏入石水渠街時馬上罰單被消失了,換來的卻是滿街的違規停泊。不明原委的遊客還可能以為那是個三不管地帶。真心希望警務處長能夠了解此事讓管理變得更加公平和透明。

再此感謝並祝願新年中安康祥和

Issac YAU
February 7 2017

http://s2/original/001NEacBzy78B0PmpR701&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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