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华丽的高跟鞋苍凉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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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点摸不着头脑,一时间似乎没事可做。其实并非如此,很多事情不知道应该谁先谁后,一种状态持续太久太久,自然就到了找不着头绪的地步。
突然就想起某年某晚,一间叫“缘豆”的COFFEESHOP里,跟一个陌生网友见面。
四周缠着纱帐、花藤的吊椅上,坐在我对面的男人叫J,海龟,三十好几,携着国外未圆的梦回国创业,于是诞生了一个购物搜索引擎的网站。
很多时候,第一眼或第一次见面就能确定对方是否对自己的TASTE。
J给人的感觉比较老实健谈,当然,我也是那种带点幽默兼伶牙利齿的人,但因为当时什么都不懂,比较单纯,不知道在对方的眼里,我是不是就一个黄毛丫头兼且幼稚至极。
不过这些并不影响我们的闲聊,尽管我已经在心里下了结论:J不是我要找的人。
盛着两杯热气四溢的COFFEE的桌子,底座是一个带有很多镂空洞洞的圆形金属重物,我当时穿着12公分的红色高跟凉鞋,估计是患了少儿多动症,脚在桌底下没停过,一不小心鞋跟就稳妥地陷了进去。
我试着脚给力拔了两下,鞋跟纹丝不动。
J看见我皱着眉头,扭头朝桌子底下看了一眼,明了。
他说:我帮你。
然后低头弯腰,我把脚缩了回来,他右手抓着鞋跟稍微左右摆动,然后鞋跟乖巧地跟着他出来了。
这样一个简单的动作,一下子拉近了我们的距离。
长这么大,从来没有男人为我示范这么亲密又体贴的动作。
而J也是第一个碰我高跟鞋的人。
与J分别后,后来自然是没有刻意联系,只是偶尔Q碰上会聊聊。
说不出我们哪里对不上,反正有些人就是如此,即使做不成恋人,也可以很和谐单纯地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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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隔了很久某天下班,在体院门口遇到正在等人的J,他一身运动短装左顾右盼,显示没有认出我来,我也是从他面前溜过后,余光扫到觉得眼熟。
于是回头打招呼,道别。
此后,我没再上那Q,与J的相识算是划上了句号。
小时候很臭美,四年级就开始穿5公分的高跟凉鞋,在那种鞋子会成为累赘而喜欢赤脚的年代,塑料凉鞋才三几块钱一双,除了扣子,全身是塑料,鞋跟里也没有钉子。然后有一天穿厌了,就自作聪明地高举剪刀,鞋带瞬间落地,粗硬的鞋跟也重重地被拦腰砍断,一个华丽的化身成就了一双平跟拖。
六年级已经长到163公分的竹杆个子,班级里排队总无例外地站在最后,于是高跟鞋开始退避三舍。
都说高跟鞋是自信的附加值,而我屡屡因为太高而自卑。
初中、高中、大学。无高跟鞋的日子。身高165公分。
毕业一年后换的一份工作,公司里女孩子一个比一个漂亮,一个比一个高挑,于是我又重拾久违了的高跟鞋。
第一双真正意义上的高跟鞋8公分,整个鞋身就由一根黑色细绒带子绕成,一直可以缠绕到小腿肚,脚踝处还有一圈吊着的串珠,细尖光亮的跟极力配合着带子,娇弱清脆地敲在硬底化地面。
向来穿39码平跟鞋,而这双**的**,用38码把我瘦长皮包骨的脚包容有加。
终于发现了其中的秘密:直角三角形的原理,斜边最长,所以跟越高,需要的码数就越小。这简直是喜出望外。
遇到X,他总是忍不住低头看我的脚。
我问他看什么。
他说:你的脚趾小小的呈肉粉色,太精致漂亮了。
我一直嫌自己的脚太长太瘦,第一次明白原来这是一种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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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S,刚好是他婚姻感情低落期,那天我去看他,后来他告诉我:你走后,楼道里再传来高跟鞋的声音,明知不可能是你,但依然令我怦然心动。
S属于某一站里的萍水相逢。彼此都是过客的标准。
2008年,是我穿高跟鞋的鼎盛时期。
红的黑的高的矮的,不同的裙子配不同的鞋子,春末夏初之际,捂了一个冬天的大腿又恢复了原来的白净,习惯了穿牛仔短裙的时候,穿上那双黑丝带的高跟鞋,可是已经没人来赞美。
2009年,摒弃了一切高跟鞋,鞋柜越来越满,却总是没有一双舒适的鞋,不是磨脚后跟就是压脚趾头。
2010年,买一双搁置一双,鞋子依然华丽,被整齐地码在鞋柜里欢声笑语。而苍凉的脚在摩天写字楼里、公园草坪上、人行道上孤单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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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不是没有合适的鞋,是它们还没找到合适的相处方式,华丽的鞋与苍凉的脚只能各走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