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第三大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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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第三大都市
文/乌有先生
那么,第三大都市是那个呢?
古代,人是第一生产力,城市的规模是由人口的多少来决定的。人口和经济又是相互促进,人口越多,经济就发展得越快,反之亦然。
《唐会要.卷六十八》:景云二年六月二十八日制。敕天下分置都督府二十四,其扬益并荆为大都督府。
这24个都督府为:汴州、齐州、兖州、魏州、冀州、并州、蒲州、鄜州、泾州、秦州、益州、绵州、遂州、荆州、夔州、通州、梁州、襄州、扬州、安州、润州、越州、洪州、
潭州。
《唐会要.卷七十》:凡天下三百六十州,自后并省,迄于天宝,凡三百三十一州存焉。而羁縻之州八百。京兆府尹有三:京兆、河南、太原;大都督有五:潞、扬、益、荆、幽。
在唐景云二年(公元711年)天下设置了24个都督府,其中有4个大都督府,为扬州、益州(今成都)、并州(即太原)、荆州,到了天宝年间(公元742-756年),把并州改为京兆府尹,提潞州、幽州为大都督府。
京兆府尹相当于如今的直辖市,都督府则相当于省会城市,大都督府地位更高一级。京兆(即长安)和河南(即洛阳)是当时唐王朝的两个首都,太原是李家的故乡,李渊起兵之地,把这三个地方设为最高等级的京兆府尹也就在情理之中。潞州(今山西长治)和幽州(今北京)设为大都督府是以其地理位置、军事重要性来考虑的,主要为了防御北方少数民族的侵扰,起到保卫长安和洛阳的桥头堡作用。扬州和益州,是东部和西部两个最重要的经济文化中心,荆州则位于长江的中间,是最为重要的水路要塞,设置这几个州为大都督府显然有重要意义。
《唐会要.卷六十八》还规定:至开元元年着令,户满二万已上,为中都督府,不满二万。为下都督府。
可以初步可以断定唐朝的第三大都市,必定在京兆府尹或者都督府之间。
再来看各个府的人口,以天宝年间为例:
京兆府尹:太原府太原郡,本并州,户128950,口778278。
大都督府:
幽州范阳郡,户67243,口371312。
益州蜀郡,户156870,口853030。
荆州江陵郡,户30392,口148149。
扬州广陵郡:户73381,口469594。
其他上人口50万以上的都督府有:
魏州魏郡,户149720,口608500
冀州信都郡,户111880,口826770
润州丹阳郡,户103364,口687300。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重要的商业城市人口亦在五十万以上,相州(今安阳)、德州、常州、婺州、曹州、沧州、杭州,这些不是都督府,因而也排除在外,其他州的人口据《新唐书》和《通典》记载都没有超过五十万。至于广州,虽然已成为南部重要的对外贸易门户,但在当时自给型经济环境下,对外贸易是有限的,人口只有21万左右,十大城市都排不上。
上面数字并不是单指城区的人口,还包括各州所管辖的县域在内,即一个地区的人口总数,关于这些城市城区的人口还是不确切的,史册亦没有详细记载。
唐代人口主要集中在关内、中原、江南一带,其中又以河南、河北、陕西、山东、江苏最有密集。太原、扬州、冀州、润州、冀州、汴州都在这几个区域里面,只有益州在四川,杭州在浙江,这几个州当中在唐代其中知名度最高的是扬州和益州。
人口密集的地方,整个地区的人口分布相对来说是比较均匀的,那么,城区人口占整个地区人口的比例比人口稀疏的地方要小。也就是说,益州(今成都)城市的人口占总人数的比例要比其他州要高,益州地区的人口又是唐代各州之中最多的。
再了解一下成都的历史。
成都位于号称“天府之国”的川西平原上,物产富饶。西汉时,成都人口达7.6万户,约35万人,是仅次于长安的全国第二大城市。东汉时,成都发展到9.4万户,约40多万人,集中了当时川西平原全部人口的30%,两晋时更占川西人的60%。到隋唐时期,成都是益州、蜀郡、成都府和成都县的治所,又是剑南道西川节度使的所在地。城市经济和城市人口都大大发展。据成都有关学者的考证,当时成都城市人口达10万户,计58万人口,占当时成都府16县总人口的70%。
而唐时期整个扬州地区的人口不到47万,虽然唐文宗时人卢求有“扬一益二”的说法,这应是指影响力,而不是指城市的大小。
综上所述,可以推断出:唐朝第三大都市应是益州,即今天的成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