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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每日一题】12年·卷三·58题

(2016-04-06 18:5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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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丙找甲借自行车,甲的自行车与乙的很相像,均放于楼下车棚。丙错认乙车为甲车,遂把乙车骑走。甲告知丙骑错车,丙未理睬。某日,丙骑车购物,将车放在商店楼下,因墙体倒塌将车砸坏。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12年·卷三·58

  A.丙错认乙车为甲车而占有,属于无权占有人

  B.甲告知丙骑错车前,丙修车的必要费用,乙应当偿还

  C.无论丙是否知道骑错车,乙均有权对其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

  D.对于乙车的毁损,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逐项解析】

1.关于选项A,丙借用的是甲的自行车,但错认乙车为甲车,把乙车骑走,丙对乙的自行车欠缺占有权,属于无权占有。所以A选项正确。

    2.关于选项B,《物权法》第243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丙对乙的自行车虽然属于无权占有,但丙认为自己占有的是甲的自行车,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自己对乙的自行车构成无权占有,所以在甲告知丙骑错车前,丙对乙的自行车构成善意占有。所以丙修车的必要费用,乙应当偿还,故B选项正确。

3.关于选项C,《物权法》第245条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丙擅自取走乙的自行车,侵夺了乙对其自行车的占有,原占有人乙可对丙占有返还请求权。占有返还请求权与侵夺人丙主观上善意还是恶意无关。故C选项正确。

4.关于选项D,当甲告知丙骑错车时,丙对自行车的占有变更为恶意占有。根据《物权法》第244条规定,恶意占有人占有期间,其占有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不论恶意占有人对标的物的毁损灭失是否具有过错,权利人均有权请求恶意占有人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对于乙车的毁损,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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