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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一)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
正当防卫:正
紧急避险:正
(二)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
1.起因条件:合法权益面临现实危险。
(1)危险的来源:①大自然的自发力量造成的危险;②动物的袭击造成的危险;③疾病、饥饿等特殊情况形成的危险;④人的危害行为造成的危险等。
(2)对自己招致的针对本人的危险,能否实行紧急避险?
①行为人有意识地制造自己与他人的法益之间的冲突,引起危险状态的,不成立紧急避险。
②行为人虽然故意、过失或者意外实施了某种违法犯罪行为,但不是故意制造法益之间的冲突,却发生了没有预想的重大危险时,存在紧急避险的余地。
(3)自己招致的针对他人的危险,应允许紧急避险。例如,甲的行为导致对乙的生命产生危险,甲便可以通过适当地损害丙的利益避免对乙的生命危险。当然,其中也存在行为人对招致危险的违法行为应否承担责任的问题。
(4)假想避险。不存在面临的现实危险,行为人误以为存在危险。对于假象避险,适用假想防卫的处理原则。
(5)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有特定责任的人。
例1:执勤的人民警察在面临罪犯对自己进行侵害时,不能进行紧急避险。
例2:发生火灾时,消防人员不能为了避免火灾对本人的危险,而采取紧急避险。
2.时间条件:危险正在发生。现实危险正在发生时,才能实行避险行为。危险正在发生,是指危险已经发生或迫在眉睫并且尚未消除,其实质是法益正处于紧迫的威胁之中,这要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避险不适时,适用防卫不适时的处理原则。
3.限制条件:出于不得已损害另一法益。必须出于不得已,是指在法益面临正在发生的危险时,没有其他合理办法可以排除危险,只有损害另一较小或者同等法益,才能保护面临危险的法益(补充性要件)。换言之,在当时的紧急状态下,被牺牲的法益处于作为保护另一法益的手段的地位。
4.主观条件:必须有避险意识。避险意识由避险认识与避险意志构成。主张正当防卫需要防卫意识的,都会肯定紧急避险中的避险意识;主张正当防卫不需要防卫意识的,均会否认紧急避险中的避险意识。但无论如何,故意引起危险后,以紧急避险为借口侵犯他人法益的,是故意犯罪,而不是紧急避险。没有避险意识,其故意或者过失实施的侵害行为巧合紧急避险客观要件的,属于偶然避险,与偶然防卫的处理原则相同。
5.限度条件:必须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原则上,所造成的损害不超过所避免的损害,并且,所造成的损害也只是足以排除危险所必需的限度。
(三)受强制的紧急避险
指受他人强制实施紧急避险的情形。
例如:绑架犯A绑架了B的儿子,要求B抢劫银行巨额现金,否则杀害其儿子。B实施了该行为。——成立紧急避险。
(四)避险过当
①避险行为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成立避险过当。
②避险过当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③避险过当本身不是罪名,对避险过当的行为,依法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
【真题演练】
2015年卷二4.鱼塘边工厂仓库着火,甲用水泵从乙的鱼塘抽水救火,致鱼塘中价值2万元的鱼苗死亡。仓库中价值2万元的商品因灭火及时未被烧毁。甲承认仓库边还有其他几家鱼塘,为报复才从乙的鱼塘抽水。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出于报复动机损害乙的财产,缺乏避险意图
B.甲从乙的鱼塘抽水,是不得已采取的避险行为
C.甲未能保全更大的权益,不符合避险限度要件
D.对2万元鱼苗的死亡,甲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
解析: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