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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案说法】意思表示有意不真实的法律行为之戏谑行为(★★)

(2014-05-23 14:13:17)
标签:

海天司考培训

教育

分类: 海天司考培训

【举案说法】意思表示有意不真实的法律行为戏谑行为(★★)

 【例1】甲攒了10年钱,攒了15万元,又找人借了9万元,买了一辆新款“Passat”轿车,第二天开车出门时碰见邻居乙(乙颇知甲买车之艰辛历程)。乙对该车赞不绝口,甲于是对乙说:“送给你吧!”,乙立马回道:“我要了,多谢哥哥!”①甲的意思表示属于戏谑行为。②无论乙是否对甲的话信以为真,甲的意思表示(赠与的要约)都是无效的。

 

【考点归纳】戏谑行为(★★)

    1. 戏谑行为的构成要件

    ①表意人的意思表示属于真意保留;

    ②表意人有理由期待(开玩笑、说大话),其不一致的意思表示不至于被对方误解。

    2.因戏谑行为所为意思表示的效力

    ①因戏谑行为所为的意思表示一律无效(无论相对人是否信以为真)。

    ②若相对人对戏谑行为信以为真,戏谑者(依照诚实信用原则)有义务不迟延地向对方澄清误会,避免对方遭受合理的信赖利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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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海天司考培训面授全国辅导课程http://www.skhaitian.com/Article.aspx?webid=900

2014年海天司考培训全国网校课程http://www.skhaitian.com/Article.aspx?webid=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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