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前我就喜欢钻图书馆,小学时代的图书馆其实没有太充足的藏书,使我感兴趣的是那些机器猫或圣斗士的日本漫画书,那时候我常常会在图书馆待得忘了时间。我小时候喜欢绘画,所以耐得住性子,看书和素描是两项很费时间的兴趣,也需要安静的环境。
初中时代让我很好地享受了图书馆的宁静时光。那时候我已经沉浸在读书之中了,每周都会跑图书馆借书,很多个中午当别的小朋友在操场上踢球的时候我常常在阅览室度过。四年时间我的借书卡换得最勤快,那个纪录相信很难有后人打破。由于长期泡在图书馆,我和图书馆的几位老师自然熟稔,所以也常能借到一些别人借不着的好书。初中的时候我很迷恋科幻小说,凡尔纳全集是我的饕餮盛宴,还有那时的五角丛书总让我读来废寝忘食。现在想来,当时读多了UFO、金字塔、百幕大之类的书籍,人也有些癫狂,想象力就特丰富,老在周记本上给班主任说我看见了飞碟什么的。可惜以前的不解之迷,到今天也还是不解之迷,我没有把当初的科学精神执著下去,我把精神都放在了自我涂鸦上了。那时候写青春小说是很流行的,郁秀的《花季雨季》声名大噪,韩寒的《三重门》也算后起之秀。我就在图书馆里写着我自己的长篇小说,这本小说的硬面抄我一直都藏着,就是不好意思拿来示人,原因是情窦初开的年纪,把握不了所谓的“爱情”,自然也很难把作品写好。
从学校图书馆到地区图书馆再到上海图书馆,我花在图书馆的时间越来越多,我懵懂的爱情也在那里产生。我心仪的女孩也喜欢读书,周末的时候我们常常约在图书馆的阅览室复习功课。在一条浅浅的长桌前,宁静的阳光泻下来,把美好的青春定了格——那是爱情的图书馆,到处都是徐志摩的诗,到处都有青春心事,我们开始喜欢上玛格利特·杜拉斯、王尔德、普希金。有时候我们的成绩上去了,有时候我们的成绩反而又落了下来,年轻的情绪总是很难驾驭,高考的达摩之剑悬在头顶,图书馆藏着爱情的萌芽和回忆,每当我回到那间阅览室,在书架上找到当初读过的书,仿佛那个女孩依然就站在书架的另一面。我们曾经互相借阅着书籍,把好书拿来分享,那些在书本上留下的笔记总能在我心里泛起一阵涟漪。
高中时的唯一一次逃课也是为了去上海图书馆看书,我记得那时读了王小波的《黄金时代》,那也是我黄金时代的开始。我不必再开玩笑“调戏”年轻的图书馆老师了,我们大学里管图书的都是老妈妈。我在大学里读书不算用功,但涉猎极广,闲书看了不少,这也为我创作“文学”打下基础,偶尔有些拙作被发表了出来。其实我还是喜欢爱情在书本上滑过的痕迹,在宁静的图书馆走过的痕迹。有些感情淡淡的,假装是一种偶然,只是为了图书馆里两双眼睛相触的那瞬间,电光火石,无需语言。
当时光走了很远,我依然怀念,因为爱情并没有走远,它被我们不小心留在了图书馆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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