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为止,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民营医院的监管,尤其是是营利性医院的监管几乎是一片空白。不是主管部门在对医疗机构进行分类,分为非营利性与营利性医院之时,是否考虑过对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管理,起码到目前止,大部分的精力放在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管理,包括历年的医院管理年、医疗质量万里行……等对营利性医院过问甚少,更谈不上监管,长此下去,必然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也许是主管部门对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管理还找不到有效办法,也许他们认为应该由工商行政部门去管理,但从本人所了解的情况看,对营利性医疗机构监管不利起码存在以下方面的严重隐患:
1、总体监管不力,只管发证,不管运行,造成了大量的坑、蒙、骗现象,大量存在非医疗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工作,对技术准入从来没有部门把关;
2、对物价监管不力,导致非常离谱的医疗收费,造成严重医患紧张;
3、对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检验、检查管理严重不到位,有没有相应的检查手段?有没有检查资质?有没有试剂?质控如何保证?从来没有人去落实和监管!
4、对药品的管理不到位,导致大量假药进入医疗机构,以次充好,甚至以假充真的现象非常普遍,药品的环节管理没有可朔性,一旦出现问题根本无法追查来源。
5、医院感染管理严重不到位,大部分的民营医院根本不具备供应消毒的条件,会造成严重的医源性交叉感染事件。
6、医疗广告泛滥,尤其是在二线、三线城市,已经造成了老百姓的反感,医疗广告管理条例对之没有作用。
针对以上问题,并不是没有办法监管,而是没有人去管,无论是卫生行政部门、药品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均存在严重不作为!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只能说是由于部门太多,反而没人部门去管。我认为:
1、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既然给营利性医疗机构核发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就应该担负起行业监管的责任,从技术准入、人员资质、诊疗规范……,而不是放任自由,从性病、不孕不育到“基因”治疗无所不能。
2、物价部门应该加强对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收费监管,实行收费项目备案制,允许其自行定价,但必须向物价管理部门备案并公示,避免“打死狗讲价”的天价收费乱象。
3、卫生监督部门应通过执业校验,认真核准其执业科目、治疗检查手段是否符合诊疗规范,检验有没有相应设备、试剂的购进、使用记录是否相符,医疗设备是否证照齐全等。
4、药品管理部门要严查其药品购进行记录及药品购进、使用的环节管理是否到位,重点检查假冒药品。
5、卫生行政部门在这些医疗机构的消毒供应能力跟不止的情况下,应考虑集中消毒供应的方式,并利用行政手段落实消毒效果,以确保医疗安全。
6、对非法医疗广告的管理其实很容易,见一个查封一个就OK,关键是执权者的决心,当然如果都已经被人家收买了,还能怎么管?
对民营医院的管理,主要是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监管今天不努力,明天必会出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