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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制度不监督和养儿不教同理

(2010-07-01 23:12:10)
标签:

药品采购

集中招标

有效监督

药价贵

    中国自古就有一句老话“子不教父之过”,意思是一个父亲生养了一个孩子,但是,却不去尽心尽力的管教他,没有让他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反而让他成了危害社会的祸害,那么这个父亲肯定是有过错的。那么同理也就有了“出了制度不监督谁之过”?的疑问。实际这个疑问的答案大家都知道。

    今天大家在讨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是不是造成药价贵的根源,我认为不是。中国的药价贵主要和目前中国的医疗体制和医疗模式有关,因为所有的医疗利益链基本都集中在药品这个环节上,如果药品不能创造出那么大的利润就不能满足整个利益链各个环节的要求。这种医疗体制和医疗模式如果不改变,药价不贵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符合客观规律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只能算是药价贵的助燃剂,起到了变本加厉的作用而已。毕竟这个制度在出台的时候,出发点还是好的。本来出台这个制度是防止出现腐败的,可是出了这个制度反而出现了更大的腐败。这就证明,如果不去监督,任何制度不管是完善的,还是欠缺完善的都是无用的制度,这和养儿不教成祸害是一个道理。

     大家也能感觉到中国目前的社会问题很多,可是,目前中国的社会治安还不是很乱,就是因为我们有严格的法律,你可以说中国不是一个法制国家,但是你不能说中国是一个没有法律的国家。我们在宣传法制的时候,经常会提到这样一句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如果把这里的“法律”更换成为“制度”,那也就是我们为了规范一种行为出台了一项制度,也就是想要按照这个制度办事了,同时也要强调一定要按照这个制度办事,还需强调要严格的按照这个制度办事,如果不按照这个制度办事就一定会得到追究。政府制定出台了制度,可是却不去按照这个制度做事,在执行制度的过程中,更没有很好的去有效监督,最后却来讨论这个制度本身是否有问题。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没有实行药品零差价以前,政府规定药品零售价只能加价15%,可是这15%的利润根本不能满足社区医疗机构的各项支出,于是,很多社区医疗机构就和药商商量好,采取出两本账的办法,我们这里现在的做法就是在进药价的基础上先加40%,然后再加15%,如果政府来检查,提供给政府看的是先加完40%的那个账本包括所有票据,这个就算是进药价,保证让政府看到的药品零售价只加了15%。目前大家正在研究实行药品零差价以后如何操作呢。这也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所以,政府在出台制度以前,就要想好去不去监督和如何有效监督,否则出台再好的制度也没用。如果,懒得去管教孩子,那就别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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