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让我当证监会主席
都说郭树清来到证监会,是来到风口浪尖上,原因是普遍认为这个工作不好做。其实在我看来,不是工作不好做,而是立场站得对不对,肯不肯下定决心办实事的问题。许多简单的问题,到了他们的手中变成复杂的问题;许多正确的做法到了他们手里要经过七讨论八调研,许多正确的思路到了他们的手里却无法真正得到执行,许多重大的问题迟迟看不到解决的希望而停留在细枝末节的修修补补上。
如果让我来当证监会主席,我会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一切不符合的制度统统要改正过来,一切得不到执行的事情要彻底解决,停留在口头的改革,停留在细枝末节上的创新,是无法解决根本问题的。如果我来当证监会主席,我将着力解决或推动解决以下问题:
1、坚决打击欺诈、违规、包装上市、内幕交易等一切行为,把违法成本提高到令人望而生畏的高度。具体地,比如说:(1)如果发现欺诈上市、虚假陈述等,一经查实,就是开出天价罚单。罚款不罚上市公司,因为上市公司的钱是普通股东的,包括我们小散。擒贼先擒王,要罚就罚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及一切受牵连的当事人,让他们因无视法律被罚得倾家荡产。坚决支持并仿照香港证监会对洪良国际的处罚案例。(2)对于保荐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废除所谓的诫免谈话之类的隔靴搔痒式处罚措施,要对相关保荐代表人经济处罚的同时给予10年以上的市场资格禁入,对机构则要使它们吐出违规所得并加倍处罚,并给予N年不受理IPO项目的处罚,甚至吊销相关业务资格证书。(3)对于上市后业绩突然变脸的IPO项目,凡是与招股说明书有达到一定程度的,就以粉刷业绩包装上市论处。对于包装上市的控股股东及高管,自动延长限售解禁期三年以上,如果连续亏损则无限期连续延长。按照粉刷包装的百分比程度,处罚原始股东,使这些处罚所得资金交由上市公司,以补偿普通股民的市值损失。同时对相关保荐机构和人员,处以上述第二小点所述的处罚。
2、坚决取消券商的直投+保荐制度。这些券商,现在以各种借口入股未上市公司,又通过保荐让自己的企业上市,一上市,券商就疯狂套现,获取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的不义之财。如果我是主席,我坚决取消这项制度。试问,你券商是搞金融还是干实业的,如果你有意投资实来,就不要成为券商?券商直投的最大弊端就是使IPO成为弄虚作假产生腐败的温床,是人都晓得其中的利益关系。券商加直投将为中国股市引来不计其数的垃圾股,也使腐败处罚措施形同虚设。
3、坚决推动集体诉讼制度面世。现在,管理层口口声声说要保护中小投资者,但实际上,当中小投资者真正受到损害时,却投诉无门,连最基本上的制度保障都无从谈起。在现实生活中,任何纠纷,受害者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得到保护和赔偿。唯独在股市,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损失只能由自己负责被迫忍声吞气。欧美股市有集体诉讼制度,单这一点就让作恶者胆战心惊。而我们国家天天唱着我们制度的优越性,且不说社会福利和保障事业远远落后于人家,单单在股市上,也无法叫广大小散得到最基本的保障!为何中国迟迟不推出这样的制度,其原因莫非就是保护金融权贵阶层的既得利益?
4、坚决按市场原则发行新股。市场一路下跌就说明市场对滥发新股极其厌恶,应当最大限度地不发新股;市场一路上攻说明股市筹码供不应求,应当增加供应量。市场经济最基本上的关系就是供求关系,无视供求关系就是对市场的粗暴践踏。凡是把暂缓新股发行当作行政手段而非市场手段的人,其认识上连市场经济的基本原理还没有搞清楚,其目的上就是为了遮掩疯狂圈他的本来面目。
5、坚决支持高新企业发展,也让普通百姓在市场经济大浪中有基本的生存空间。
前者是支持高科技新兴产业IPO,阻止没落产业、高度竞争产业、市场饱和产业、无效率产业的IPO。具体地是让没有发展前途、效率低下的国企大盘股不要发新股。你看,2010年2月中国西电上市圈走天量资金,一上市就变成巨亏的毁灭价值的工具,没有效率也没有效益可言。这样的例子多得不了。如果我是主席,批准这样的IPO,除非脑子进水了。举个例子,如果某人家中买了许多盆盆碗碗自用,足够多了,这个人还陆续不断地去买同样的盆盆碗碗以致家中无处可容。除非此人是疯子,否则不会有这样的人。但在股市,确实有这样的疯子,就是某些上层人物。比如说,中国的摩托车市场早已饱和,由于市场容量有限产能过剩,导致ST轻骑进入退市程序,导致新大洲A被逼转型矿业,导致钱江摩托、宁波华翔在亏损边缘,导致中国嘉陵成为年年亏损而披星戴帽。但在这种情况下,管理层让*ST嘉陵的邻居同样是主要生产摩托车及发动机的隆鑫通用来圈钱。实在是疯了。
后者,所谓让普通百姓在市场经济大浪中有基本生存空间,指的是,某些人人都会干的行业,就不让它们来IPO了。比如做餐巾纸的中顺吉柔、做扑克牌的姚记扑克、做红枣的好想你、做按摩器的桑乐金、做电吹风等极简单小家电的奋达科技......这些,普通的人普通的小作坊都会做的行业,一个IPO就会使无数小企业倒闭,使无数小作坊失去市场,使无数的人失业。恳请上层给普通老百姓以生存的空间,也将股市有限的资金用于高科技企业的刀刃上。
6、坚决废除基金旱涝保收的恶制度。基金可以通过期指做空为相关利益阶层谋取不义之财,所用于砸盘的筹码是老百姓的血汗钱。基金亏损了,损失的是基民,而基金经理照常提取管理费,不管基民死活,他们总是可以无忧无虑地坐着当安乐王。如果我是主席,凡是基金没有收益,就让一切管理基金的当事人不但拿不到一分工资奖金,而且还要对基民付出一定的赔偿损失。谁都知道我们国家分配的基本原则是多劳多得,赚工资与做生意办实业,一律因为有劳动付出而得到应有的报酬,但管理层却让基金经理们自由剥削基民。这是哪门子的道理?
7、坚决提高要求执行退市制度。让一切垃圾股退出市场,并对因为非市场原因导致退市的上市公司管理人员执行处罚,让他们原先套现解禁股捞到的好处吐出来。谁叫他们玩忽职守不对上市公司负责?谁叫他们无视股民利益。
8、坚决修改不合理的交易制度。比如期指可以做T+O,而股市却是T+1,使股民在下跌买入股票后在当天可以眼巴巴地看着亏损扩大,在次日就成为套牢而且经常越套越深。这里一个主要的原因是制度的罪恶设计造成的。如果我是主席,应当让两者在制度上一致。管理层一边说按市场原则办事,一边却在新股上市当天人为限制有关账户。如果有了T+O,情况必会大大改观。
9、改革发审委有权无责的恶习。发审委对IPO有着生杀予夺的大权,其优秀的一面我们不会否认,因为他们按专业水平为股市把关,也曾经把一些造假者拒之门外。但是,不可忽视的一点是,许多侥幸成功过关的IPO,一上门就暴露出其本来就是恶意粉刷欺诈上市的面目,招股说明书上说得天花乱坠,上市几个月甚至几天就发出业绩突然变脸的公告。如此明目张胆的骗子,却丝毫不受任何处罚。如此败坏的IPO,发审委却不负任何责任。谁都知道最基本上的原理就是责权对等,有权就要相应的责任。唯独发审委,可以大笔一挥,却不负任何责任。如果我是主席,凡是出问题的发审委员,一律清除出局;对一切有关当事人及上市公司按照本文以上几条从严处理。
10、坚决使发布虚假信息者吃尽他们自己酿的毒酒。当下,有个例子,比如8月13日传言中信证券海外投资巨亏、高管出事,使得股价大暴跌。事后又澄清说是传言不实。证监会口口声声说对虚假消息零容忍,但从来见不到一个受到处罚的案例。就拿中信证券的这次传言来说,我们丝毫看不到究查发布虚假消息的行动,说谎者将仍然而且永远可以逍遥法外。莫非是为了保护相当当事者?或是虽然有了制度,但是懒得去查?当管理层说一套做一套时,谁还会相信他们?谁还会相信他们归属的同一领导层?
如果我当了证监会主席,以上最基本的事,我就是拼了老命也要坚决行动起来。现在的领导,不做这些事,一方面是为了保护既得利益的阶层;另一方面,由于他们自己从来没有体会过做股民的艰辛,因而只有我行我素继续着世界第一圈钱市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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