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早评
(2011-04-20 07:5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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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国税总局下发给江苏省地税局的一份内部回函密切相关
该内部回函名为《关于个人以股权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11]89号)。国税总局在回函中对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南京浦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自然人以其所持该公司股权评估增值后,参与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股票,属于股权转让行为,其取得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
定向增发也要收税,这是一个打击,资本利得税谣言可能乘机再起。
今天的涨跌,甚至盘中的分时线形态,都是对本波行情的一个定性。
但目前笔者仍倾向于本波调整是上升前的一蹲,其余观点见昨日晚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