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别

分类: 乱弹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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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向最惧稿费还要去讨要的事情,总觉得谈钱是一件不那么有趣的事儿。对于那些报刊杂志随意转载的文章,自然也从不心存幻想会有稿费从天而降。
但既然有联系方式,不妨试试。
于是加了编辑QQ,把他们何时从北京青年报转载的文章、文章题目,通联地址一并留给了她。编辑要求我把身份证证件拍照片传到她QQ邮箱,虽然有些不满,但我还是同意了。不一会儿,编辑又发来消息,说请示领导了,光有身份证还不行。如果是笔名发表的文章,必须由原报也就是北京青年报提供证明,或者作者本人提供作协的会员证。
这叫什么事儿啊,拜托,是你未经我允许转载了我的文章,怎么变成我理亏了呢?
有些恼。问编辑:1、原发媒体盖章怎么盖?
2、按这个说法不是作协会员不能写文章发表文章?
3、你们不经作者同意转载文章,究竟是谁错在先?
编辑振振有词:我们也是为了保护你们的权益。
得了吧!这到底是保护还是无耻?
继续责问:那你们未经我们同意转文是侵权吧?
然后,编辑就不理我了。
再来说说广州日报,广州应该有钱的吧?算是大报吧?可我就纳了闷了,做广州日报的编辑也真是太容易了,北京青年报发表什么文章,第二天它就给你原文照搬了去。稿费当然从来不会主动给,打了两个电话去要,编辑都不在,接电话的人要我留下手机号让编辑联系我,自然从来没有等到过电话。
还有重庆晚报,直辖市吧,也算大报了吧,前年的话题征稿上过三四篇文章,一直没有稿费。于是列了个清单发了封邮件问编辑,编辑态度倒蛮好的,说稿费有的有的,等着吧。好吧,现在一年都过去了,半分钱都没收到呢。
更别提那些小报小刊的了……本来写文是一件快乐的事,牵扯到钱,怎生出那么多不愉快,有时想想,真是何苦来着?
我可不愿卑躬屈膝,感激涕零地谢谢你转了我的文章,我不在乎那点稿费,只要你事先告知我,哪怕没稿费我也愿意,就算你事先因为不知我的联系方法无法告知,但当我主动联系上你的时候,你能够表现出诚意,OK,那就够了!
也许我写了这个文,上面提到的那些报纸就会永久封杀我了,封吧封吧,无所谓的。写文发文不也和谈恋爱一样么,双方情投意合你侬我侬的,这份爱才会长久,否则迟早不还是一拍两散。
昨天微博突然有一个陌生ID私信我,说她是湖南广电金鹰报的编辑,看到我微博里有一篇关于午睡的文章,她正好在做一个关于午睡的栏目(我难得长微博一下的,看样子以后微博得继续打理啊:)),问是否可以转载,转载的稿费是200元。联想到和青年商旅报发生的纠纷,可真有点百感交集,五味杂陈。
这不仅仅是报与报之间的差别吧?我想,更多的还是人与人之间的差别。
想起扬子晚报、常州晚报、还有江海晚报……稿费快不说,编辑还每期都给寄样报。收到清编那个大大的信封时,一整天都会有好心情,常常会不由自主地想像:在某个午后,办公桌上放满了报纸,编辑细心地把报纸折好,装进信封,然后写下一个个作者的地址,TA的嘴角必定浮起了温暖的微笑。一个编辑,愿意认真地做这样微小的一件事情,我对他们充满了敬意。